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智慧交管”项目开发统一应用门户、应用平台;公安网、视频专网云平台、地理信息平台等部分招标公告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智慧交管”项目开发统一应用门户、应用平台;公安网、视频专网云平台、地理信息平台等部分招标公告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智慧交管”项目开发统一应用门户、应用平台;公安网、视频专网云平台、地理信息平台等部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智慧交管”项目已由/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智慧交警”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完善高速公路前端智能感知系统,建设高速交警总队智慧交管大脑、统一应用门户、智慧交管应用平台、一体化指挥调度平台、智能化统一管理平台,升级高速交警总队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升级改造高速交警总队、11个支队、22个大队指挥中心配套设施,同时租赁移动警务服务、链路和机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11-24 09:00至2021-11-28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报名,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12-14 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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