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联合厌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之罐体制安工程-罐体焊接工程
雄安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联合厌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之罐体制安工程-罐体焊接工程
雄安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联合厌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之罐体制安工程(劳务)分包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雄安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联合厌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之罐体制安工程,工程项目已履行了项目报批手续,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建投第三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厌氧罐、消化罐、均质罐罐体及附件焊接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诚邀信誉服务良好的企业参与报名投标,相关事宜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雄安垃圾综合处理设施一期工程(联合厌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之罐体制安工程
2.1.2 项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
2.1.3工期要求:以监理或甲方下达的指令为准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为厌氧罐、消化罐、均质罐罐体及附件焊接劳务,分1个合同段。
2.3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且一次验收合格。
2.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按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实行劳务实名制。
2.5承包方式:劳务分包
2.6 资质要求:具有相应劳务资质
2.7联系人:吉磊 (联系方式:158*****845)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执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资质和财务能力、施工经验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联系张舒(电话:136*****815)先进行报名后并将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等信息发送到邮箱(********14@qq.com)。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处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期限内送达,并办理递交手续。招标人将于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会议。
5.4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配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十四冶建设集团云南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羊仙坡北路82号
邮编:650033
联系人:张舒
电话:136*****815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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