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街道岩桥村大湾里溪分流排洪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招 标 人:桐庐县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单位: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备 案 单位: 桐庐县水利水电局 日期:二0一四年四月目 录第1章 招标公告- 3 -第2章 投标须知- 5 -2.1 总则- 7 -2.2 招标文件- 8 -2.3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2.4 投标文件的提交- 12 -2.5 开标和评标- 12 -2.6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20 -2.7其它- 20 -第3章 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22 -3.1 工程简介- 22 -3.2 设计依据- 22 -3.3 设计要求- 22 -3.4 使用功能设计要求- 23 -第4章 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 24 -第5章 合同条款- 25 -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 - 第1章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城南街道岩桥村大湾里溪分流排洪工程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本次招标内容为勘察设计招标,招标人为桐庐县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桐庐县水利水电局。2. 工程概况本工程范围为城南街道岩桥村大湾里溪,整治河道总长826米,其中大湾里溪656米,黄潦溪170米,重建堤防1520.88米,其中大湾里溪1225.33米,黄潦溪295.55米,新建分洪箱涵818米,新建分流堰1座,重建堰垻3座,拆除重建阻水桥梁2座,利用富春南渠渡槽改造黄潦溪闸1座。工程投资估算154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投资约1249万元。3.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地形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等。同时要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准。4. 投标人资格条件(1)具有水利 (河道整治)专业级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2)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的勘察资质。(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4)外地进浙单位应按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09〕30号文的有关规定办理完成备案和登记公示手续 (详见浙江水利网http//www.zjwater.com)。咨询请联系:赵老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可从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http://www.tlztb.com)或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hzctc.cn )查看和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包括招标修改、招标答疑、补充文件、通知等)以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和杭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发布的电子文件为准。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地址: 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桐庐县城白云源路和迎春南路交叉口)电话/传真:
****-********/
********联系邮箱:Email:Zitaq@163.com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4 月15日 9时0分,地点为 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1号开标大厅 (桐庐县城白云源路和迎春南路交叉口,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注:参加投标的交易员在投标截止前一个小时内,必须到开标大厅前的触摸屏进行指纹签到,各投标单位应当在开标前办理备案人员信息入库;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员未成功签到,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桐庐县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地址: 桐庐县城南街道联 系 人: 吴明华 电话:
137*****979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桐庐县城南街道米兰商厦2幢1单元1702室电话:0571-
********第2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 容12.1.1合同名称:城南街道岩桥村大湾里溪分流排洪工程(勘察设计)承包合同合同编号:TLSL/HY-2014-03 工期要求:详见投标须知2.1.1.2工作质量要求:详见投标须知2.1.1.322.1.2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32.1.4投标人资格: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4点规定42.3.2本工程最高限价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公布。52.3.3投标文件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算起)。62.3.4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企业本部基本账户交纳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入账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保证金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为: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桐庐支行江南分理处帐号:
********182*****052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等非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72.3.5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到现场勘察并承担相关费用。82.3.6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正本壹份,副本四份;技术标正本壹份、副本四份。92.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公证处(桐庐县县城迎春南路258号新国资大厦六楼),投标文件应面交签收。102.4.2投标截止日期:2014年 4 月15日 9时0分。112.5.1开标日期:2014年 4 月15日9时 0分。地 点: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1号开标大厅(桐庐县县城迎春南路258号新国资大厦六楼)122.5.4评标办法:综合评审法132.6.5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提交时间: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经招标人同意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招标人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采用履约保函形式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5%;采用履约担保书形式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14原件提供资信标要求提供的原件及拟投入本合同设计项目班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组负责人相应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原件以便核对。注:所有资料原件自行单独密封提交(密封袋外粘贴明细清单一份),未提供原件项(除资格审查原件按不通过外)按该项资料未提供处理;评分项涉及资料的以原件为准,不提供不得分。15其他投标人办理企业备案、进场交易和企业IC卡(1)外地进浙单位应按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09〕30号文的有关规定办理完成备案和登记公示手续 (详见浙江水利网http//www.zjwater.com)。咨询请联系:赵老师
********7170)。(2)投标人在项目开标前,如尚未办理企业IC卡的,或虽已办理,但已过有效期限的,须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办理企业IC卡(具体办理事宜请与县招投标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联系人:袁女士) 2.1 总则2.1.1 招标范围2.1.1.1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工作内容合同名称:城南街道岩桥村大湾里溪分流排洪工程(勘察设计)承包合同合同编号:TLSL/HY-2014-03合同工作内容:建设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地形测量、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等;同时要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准。2.1.1.2 工期要求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有关事宜1勘察测量成果递交时间10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同时提供相关电子文档一份2初步设计报告及附图(送审稿)15勘察测量成果递交后45天内同时提供相关电子文档一份3施工图设计图纸(送审稿)10初步设计批复后60天内同时提供相关电子文档一份4各报批稿(或最终稿)15在各项工作审查后10天内同时提供相关电子文档一份5后续服务从工程施工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在伍份的范围内调整,设计方不得有异议或要求增加费用。2.1.1.3 设计工作质量要求 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成果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招标人相关规定,设计深度应达到设计各阶段要求并通过审查。 2.1.1.4 工程概况详见第3章。2.1.2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2.1.3 合同类型 本工程设计费用实行总价承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 2.1.4 投标人的资格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4点规定2.1.5 不允许一个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也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对本工程投标。 2.1.6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及参与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1.7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2 招标文件 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表所列文件和按第2.2.3款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 章号名 称1招标公告2投标须知3工程概况4合同条款5投标文件格式2.2.2 招标文件的答疑 2.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期 9 天前一律以无记名方式(仅注明投标工程名称,不能标明投标人公司名称,及其它可以使他人知晓投标人公司名称的有关内容)通过电子邮件(Email: Zitaq@163.com)或传真(0571-
********)方式提问,要求招标人提出澄清。2.2.2.2 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7天前,通过网上公布形式予以答复和澄清,投标人须自行从网上下载获取。澄清纪要、修改及补充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或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 7 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通过信息网络公开形式予以发布,所有投标人均从网上直接获取,未下载造成无效标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2.2.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和补充均以网上予以公布,所有投标人可从网上直接获取。2.2.3.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7 日前按规定在网上予以公布,所有投标人可从网上直接获取。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2.3 投标文件的编制 2.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二部份组成。2.3.1.1商务标:主要由以下内容组成(1)投标函(2) 招标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报价汇总表(3) 勘察工作量及报价清单表(4)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表(5)测量工作量及报价清单表(6)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报价计算说明2.3.1.2技术标:主要由以下内容组成 (1)标前页(2)授权书格式(如需要)(3)投标担保(4)资格审查文件①资格条件履约标准(企业)②资格条件履约标准(人员)③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④项目组织机构表⑤设计质量保证体系表⑥项目负责人及分项负责人基本情况表⑦主要人员资历表⑧后续服务负责人资历表⑨投标申请人已完成项目情况⑩其他资料 注:(1)资格标审查时需提供如下原件: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投标人应将资格标原件和招标文件中其他需提交的原件一起另袋包装,并提供盖好单位公章的资料原件明细清单一式2份(一份粘贴在档案袋外包装上,一份放在包装袋内)。 (5)勘察设计工作大纲①项目概况②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量③设计进度计划及进度管理措施④设计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⑤设计质量保证体系⑥后续服务工作安排⑦其他(6) 技术建议书①对招标项目的理解②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③总体设计思路④工程造价初步测算⑤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⑥必要的图纸2.3.2 投标报价 投标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合同段工程勘察设计的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勘察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勘察、地形测量、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其他基础资料)、后续服务费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1)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所需的全部费用。(2)所有为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所必需的专题研究费用。(3)提供业主施工招标所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施工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编写施工技术规范等施工招标配合服务的费用。(4)施工期间驻现场设计代表及提供变更设计、交(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的费用。(5)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义务,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计入的其它费用。(6)为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投标人认为需支付的相关费用(专家咨询、审查、会场及餐饮等)。2.3.3 投标文件有效期 (1)投标文件自第2.4.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 90 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2.3.4款关于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后继续有效,并按合同协议书的规定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3.4 投标保证金 2.3.4.1投标保证金【 1 】万元,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企业本部基本账户一次性交纳(投标人若有多个项目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投标时,必须按每个项目分别交纳),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入账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指定账户,指定帐户如下:账户名称: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
********182*****0524开户行:建设银行桐庐支行江南分理处2.3.4.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担保,采用转账、电汇或汇票交款形式,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实际到中心专户时间为准。2.3.4.3投标人已经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凭缴费期内的投标保证金年卡作为已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无需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2.3.4.4重新招标且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变的项目,已经缴纳过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需重新缴纳,其他投标人需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2.3.4.5退付投标保证金时,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凭合同副本原件和退还申请表退还;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但未参加投标的单位,凭退还申请表和银行进账单复印件退还。2.3.4.6对缴入和退付的投标保证金,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不开具和收取投标人的收款收据,退付情况将在桐庐县公共资源招投标网上定期公布,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查询。2.3.4.7 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内有串标、拢标、哄抬标价、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2.3.4.8 如发生投标保证金没收的情况,由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代收后转交给招标人。2.3.5 现场踏勘和标前会 (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标前会议,投标人自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3)招标人在现场察勘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2.3.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2.3.6.1 投标人应按第2.3.1 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份数均为一式五份,其中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3.6.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须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2.3.6.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承诺书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2.3.6.4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2.4 投标文件的提交 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1.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商务标(正副本)、技术标(正副本)分别密封在二个密封袋里。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2.4.1.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合同名称;?b?商务标或技术标;?c? 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2.4.1.3除了按第2.4.1.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按第2.4.3条宣布”迟到”时,投标文件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原封退回;2.4.1.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4.1.1款、第2.4.1.2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4.1.5材料原件自行单独密封提交,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2.4.2 投标截止时间 2.4.2.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向桐庐县公证处(开标时驻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办理移交手续,投标文件应面交。2.4.2.2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4.3 迟到的投标文件在第2.4.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4.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4.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不接受传真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4.4.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4.1条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4.4.4根据本须知第2.4.2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4.4.5根据本须知第2.3.4.4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将被没收。2.5 开标和评标 2.5.1 开标 2.5.1.1所有投标人均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交易员参加开标会议,并随身携带身份证、在桐庐招标服务中心办理的有效企业IC卡、年度投标保证金卡(此卡由已交纳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人提供,其它交纳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不须提供交款收据,由县招投标服务中心统一出具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供有关单位查验)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投标人未派上述人员出席开标会议,则作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不予开标处理。(注:开标时,或查验身份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不在开标现场的,则视作投标人未出席、未参加开标会议,视作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将不予进行下一阶段的开评标)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携带企业IC卡,交易员在开标截止前一个小时内,必须到开标大厅前的触摸屏进行指纹签到,并从企业库里签选正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投标截止时间前交易员未成功刷卡签到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5.1.2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5.1.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具体开标会议程序为: (1) 投标人及有关单位签到;(2) 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到会单位;(3) 公证员校验投标书密封情况及投标书递交时间;(4) 公证处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交易员进行到场验证,并核对企业IC卡和年度保证金卡(如有)(没有办理年度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其保证金到账情况由中心出具相关证明);在查验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场宣布为废标: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均未到场的②交易员未到场的;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5)启封技术标,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和技术标进行审查及评分,县监管部门、县公证处派员到场监察、监督、公证;(6) 主持人宣布技术标得分评审结果;(7) 公证员启封商务标,由评标委员会对商务标进行评审,县监管部门、县公证处派员到场监察、监督、公证;(8) 招标人宣布商务标评审结果,按综合得分高低排序推荐前二名为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9) 公证员对开标会议全过程进行公证。(10) 有关领导讲话。(散会)2.5.2投标文件的的初步审查2.5.2.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3)投标人未缴纳保证金的。(4)投标人未办理企业IC卡的。(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交易员未成功刷卡签到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2.5.2.2经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后,将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交给招标领导小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2.5.3 评标和定标过程保密 开标后至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定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应保密。投标人不应对招标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2.5.4 投标文件的澄清2.5.4.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或与招标文件的偏差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2.5.4.2 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提供澄清或说明内容,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确认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4.3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2.5.5 评标办法 第一条为保证评标的公平和公正,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浙江省招投标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招标评标办法。招标人依法设立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5名专家均从均从县级及以上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内按专业需要随机抽取,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第二条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第三条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价方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比较,提出中标、无效标或重新招标等评标意见,编写评标报告。第四条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投标人资格审查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评审。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不在有效期内,企业资质等级、类别不满足招标公告上的要求;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不在有效期内;4)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不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项目负责人证书资质等级、类别未满足招标公告上的要求。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或提供不全或有造假的;6)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8)投标人不符合招标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工程项目特点设定的其他强制性资格审查条件;(二)投标文件技术标1、符合性审查;2、澄清(如果需要);3、评审打分(三)投标文件商务标1、符合性审查;2、算术性修正;3、澄清(如果需要)。4、评审打分(四)综合评价,提出评标意见(五)编写评标报告第五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信誉和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经验、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的资格和能力、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技术建议、工作计划和质量管理措施、后续服务分别评审打分后,在监督机构在场的情况下,由招标人当众拆封投标人投标文件商务标,并宣读投标人报价。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第六条评标阶段,应当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判定其内容是否翔实可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详细评审。第七条投标文件技术标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一)投标人企业资质等级及注册资金应与本工程规模相适应;(二)投标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应有效;(三)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齐全,字迹和各种证件(复印件)清晰可辨;(四)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授权代理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时可不提供授权书);(六)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资质、经验、人员等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标准。(七)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合格的投标担保;(八)投标文件的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九)投标文件中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十)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报价或与报价相关的内容。第八条投标文件商务标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一)设计取费依据符合现行工程设计取费标准规定;(二)设计取费计算清单明晰;(三)投标报价没有超过招标人测算的最高限价。(本工程最高限价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公布)。第九条 评标委员会在对技术标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信誉和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经验、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的资格和能力、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技术建议、工作计划和质量管理措施、技术设备投入、后续服务分别评审打分后(在统计得分时,如发现某个单位的评分超过了评分细则所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单位的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才能对商务标进行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并评审打分。第十条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或与招标文件的偏差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不得拒绝。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提供澄清或说明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第十一条经过澄清后,投标文件技术标未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商务标未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其报价评分为零。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和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而使之成为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第十二条投标报价的算术性修正评标委员会将对技术标和商务标均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和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3)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第十三条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担保。第十四条本招标项目的评分取值为百分制,小数点后保留2位。评标委员会投标文件的评审打分的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划分如下:序号评分内容分值技术标1投标人《企业信用报告》评分0~32从事本项目人员的资格和能力1~123对本项目的理解和技术建议19~274工作计划和质量管理措施7~105技术设备投入2~36后续服务2~5商务标7报价20~40评分细则:(一)投标人《企业信用报告》评分(满分3分)评分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浙发改基综[2007]58号)文件,用以评分的《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a、《企业信用报告》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b、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的机构已经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c、信用等级信息已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d、在有效期(1年)内;具体得分如下表:信用等级得分AAA3.0AA2.0A1.0其他情况0(二)拟从事本项目人员的资格和能力(1~12分)1、项目负责人(1~7分):1)、职称为工程师得1分,职称为高级工程师加1分,本项满分2分。2)、2009年以来(下同)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得2分,每增加一个项目加1分,最多加2分;本项满分4分。类似工程指: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通过审查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的江河防洪堤工程或河道综合治理的项目工程。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本)及初设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结论),两者缺一不可。如果提供的项目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本)及初设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结论)中都没有体现或标明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的,则投标人还必须提供该工程的业主或质监部们证明材料原件。如无证明材料,招标人在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评审时将不考虑该项目的业绩。(下同)3)、作为主要人员获得一个省级或部级及以上科研、设计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项满分1分。2、其他分项负责人(0~5分)1)、勘察、水工结构、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技术职称为工程师且担任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工程的相应专业分项负责人的,每一位得1分,本项满分3分。(提供职称证书原件,不提供不得分)2)、勘察、水工结构分项负责人技术职称为工程师及以上或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拥有造价师执业资格的,每一位得1分,本项满分2分。(提供职称证书、造价师证书原件,不提供不得分)(三)对本项目的理解与技术建议(19~27分)1、对项目招标理解与建设条件认识(4~6分):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理解和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基本正确、思路基本清晰的得4分,视投标人对本项目理解的正确程度、思路清晰程度,酌情加分,本项满分6分。2、对重点、难点、特点的技术分析与对策(6~8分):对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问题的技术分析和对策针对性基本科学合理的得6分,视对本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问题的技术分析和对策措施合理、针对性科学程度,酌情加分,本项满分8分。3、标准运用与总体设计(5~7分):采用标准正确,总体设计基本合理、思路可行的得5分,视总体设计合理、采用标准正确、优化思路可行的程度,酌情加分,本项满分7分。4、工程造价控制(2~3分):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及测算基本合理及初步测算与综合平均造价概念模糊,无法评价的得2分,视工程造价测算合理程度,酌情加分,本项满分3分。5、方案比选(2~3分)在工程可行性研究中提出的设计方案之外,提出比选方案的得2分,视提出的必选方案的优劣程度酌情加分,本项满分3分。(四)工作计划和质量管理措施(7~10分)1、工作计划安排合理、可行且满足设计周期的需要的,酌情得3-5分; 2、勘察设计过程中质量控制措施切实、可行的得5分;质量控制措施一般的得4分; (4~5) (五)技术设备投入(2~3分)技术设备投入一般得2分,齐全的得3分。(六)后续服务安排、承诺及措施(2~5分)(1)后续服务人员(满分2分):后续服务人员数量、资历、进场时间基本满足业主要求的得1分,视投标人投入后续人员是否是分项负责人的比例情况,酌情加分,本项满分2分。(1~2分)(2)后续服务质量(满分2分):服务技术处理时间,服务质量承诺基本满足要求的得1分;视其技术处理的及时性、质量,酌情加分,本项满分2分。(1~2分)(3)后续服务人员驻地建设(满分1分):为设计代表提供的办公、生活设施和后勤保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本项满分1分。(0~1分)第十六条报价得分以最佳评标价(经算术性修正后不含暂定金的报价)为依据进行评分。最佳评标价是指商务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平均值。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一)投标人有效报价等于最佳评标价的,报价得分为满分(40分);(二)若投标人的有效报价高于最佳评标价时,报价得分按下式计算:报价得分=40-(投标人的有效报价/最佳评标价-1)×100(三)若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低于最佳评标价时,报价得分按下式计算:报价得分=40-(1-投标人的有效报价/最佳评标价 ) ×100×0.5(四) 报价得分最低得20分第十七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细则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计算得分结果并排列顺序。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各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该评分各单项分值在规定范围内)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值。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一)所有的投标文件均未通过商务标、技术标符合性审查;(二)所有的投标文件均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依据对投标人综合得分结果的排序高低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评标工作回顾(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三)废标情况说明(四)澄清、说明事项纪要(五)综合评价后的投标人排序(六)评标结果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七)附表(评标委员会名单,综合得分排序表等)(八)评标细则第二十条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用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但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第二十一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第二十二条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第二十三条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第二中标候选人也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第二十四条如发生投诉争议等情况时,经查实中标候选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且该行为在评标时无法发现和确认的,招标人可以在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照推荐的排序确定中标人。当所有中标候选人经查实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将重新组织招标。第二十五条招标人在定标前,应向检察机关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中标资格。第二十六条招标人按规定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报告备案后,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的招投标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概况;(二)招标过程回顾;(三)评标工作组织及评标程序;(四)中标人的确定;(五)附件。2.6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2.6.1 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将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场内公告栏和信息网上进行3天公示,任何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有异议的,请在三天公示期内向桐庐县招管办和桐庐县水利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投诉受理、处理按相关法规执行。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6.2 中标通知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中标通知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6.3 签订合同(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在桐庐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与招标人签订工程设计合同,合同签订会议邀请县招投标监管部门等单位参加,有关合同的签证但工作按规定办理。(2)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发生第2.3.4.4款(3)项所述的情况,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若发包人拒签合同,发包人除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赔偿给中标人相同于投标保证金额度的赔偿金。 2.6.4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提交时间: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经招标人同意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招标人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采用履约保函形式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5%;采用履约担保书形式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 2.7其它 2.7.1工程设计费及经济补偿 (1)中标单位的设计费用实行总价承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2)本工程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均不给予经济补偿,请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 2.7.2知识产权(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回。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2)中标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3)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任意的调整和修改。(4)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5)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6)中标人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将中标方案成果用于其他任何项目的投标和设计,不得在国内外刊物、学术或技术交流会上发表该方案成果。(7)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第3章 勘察设计技术要求3.1 工程简介3.1.1工程范围为城南街道岩桥村大湾里溪,整治河道总长826米,其中大湾里溪656米,黄潦溪170米,重建堤防1520.88米,其中大湾里溪1225.33米,黄潦溪295.55米,新建分洪箱涵818米,新建分流堰1座,重建堰垻3座,拆除重建阻水桥梁2座,利用富春南渠渡槽改造黄潦溪闸1座。工程投资估算1540万元。设计标准及建筑物级别:本工程防洪设计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Ⅴ等,堤防、堰垻、箱涵及排洪闸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3.1.2 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建设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地形测量、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等;同时要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准。3.1.3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书后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察、地形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文件)、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3.1.4 工程设计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在工作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强制性规程、标准和规范等技术标准。(2)提交的初步设计编制概算(或修正概算)等造价文件应符合浙江省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颁发的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10年)》、《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上、下册)、《浙江省水利水电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2010)》等相关造价计价依据的要求。(3) 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按施工合同段分别提交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图图纸。如招标人要求,还应负责相应施工技术规范的编写。设计人应根据施工标的内容和标段,以招标合同段为单位,分解各施工合同段的概算。(4) 项目工程施工时,中标人应按规定派驻工地设计代表,协助业主及时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计。3.1.5 投标人应以《工程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为依据,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设计费用。3.2 设计依据3.2.1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水利工程的法规、规范、技术规定、条例和标准。3.2.2本工程项目的使用功能设计要求。3.3 设计要求3.3.1 投标方案设计达到能初步反映设计构思及主要规模内容的深度要求。3.3.2 中标后的正式设计必须满足现行国家各类相关法规,规范、技术规定、条例和标准的要求,同时必须考虑满足其它各专业实施该方案的条件,必须符合水利、规划、消防、交通、卫生防疫和环保等各主管部门送审要求。在此基础上期待投标单位结合自己丰富的经验和最新的设计理念的发展趋势,开拓创新,力争在形式及内容上有所突破和创新。认真研究相似规模工程的主要特色,在经验、资料及数据的基础上,以最佳的格局配置,对本项目进行设计。3.3.3 投标人的设计成果要满足《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并在规定时间内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准。3.4 使用功能设计要求3.4.1设计内容城南街道岩桥村大湾里溪分流排洪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工程内容为整治河道总长826米,其中大湾里溪656米,黄潦溪170米,重建堤防1520.88米,其中大湾里溪1225.33米,黄潦溪295.55米,新建分洪箱涵818米,新建分流堰1座,重建堰垻3座,拆除重建阻水桥梁2座,利用富春南渠渡槽改造黄潦溪闸1座。3.4.2工程现状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人员调查。第4章 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有关设计方面的相关规定。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业主或业主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设计人在设计工作中必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下述标准、规范(不限于):建设部、水利部《防洪标准》(GB50201-94);建设部、水利部《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国家环保局《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国家环保局《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国家环保局《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技术规程、规范。第5章 合同条款GF-2000-0210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发包人: 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不限于以下标准):《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5020-93)《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DL5021-93)《防洪标准》(GB50201-94)《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3-98)《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11-1999)《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防波堤设计及施工规范》(JTJ298-98)《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50290-98)《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L/T191-96)《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96)《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L197-97)《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73-97)《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堤防工程地质勘察规程》(SL/T188-2005)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异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项目名称: 工程 规模: 。阶段:测量、勘察、初设、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 投资:工程投资估算154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投资约1249万元。设计内容:建设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地形测量、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服务工作等;同时要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准。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有关事宜1原堤防相关资料1合同签订后5天2有关规划和社会经济资料1合同签订后5天3上级有关文件2合同签订后5天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时间有关事宜1勘察测量成果递交时间10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同时提供相关电子文档一份2初步设计报告及附图(送审稿)15勘察测量成果递交后45天内同时提供相关电子文档一份3施工图设计图纸(送审稿)10初步设计批复后60天内同时提供相关电子文档一份4各报批稿(或最终稿)15在各项工作审查后10天内同时提供相关电子文档一份5后续服务从工程施工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减少在伍份的范围内调整,设计方不得有异议或要求增加费用。第七条 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为______万元。 7.2本工程设计费用实行总价承包。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在合同执行期内不作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 经双方商定,进度款按设计阶段支付(。8.1在签订合同书后14天内业主预付工程勘察设计费用的10%作为预付款。8.2初步设计文件按期全部完成并经主管部门审查、修改批准后14天内,支付设计费用的 40% ,累计支付 50% 。8.3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按期全部完成并经相关单位审查、修改后14天内,支付40%和累计支付 90 %。8.4本项目颁发交工证书后14天内,再支付剩余的10 %,累计支付 100 %。8.5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年。 9.2.3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最高为损失部分设计费的一倍。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 9.2.8 其他:1)乙方应由承诺的项目管理组完成本合同设计工作,乙方应确保其委派的关键或主要岗位负责人在本合同期间持续稳定地在该项目管理组工作。2)项目管理组的组织结构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组成员,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的 七(7)日内,必须完成撤换工作。与此相关的任何赔偿、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3)乙方对所承担勘察设计的建设项目要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准。应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施工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派设计人员到施工现场服务,现场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设计费内(长期驻施工现场除外)。4)合同约定的成果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查后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但乙方不能因此而改变合同进度、提出经费追加要求。5)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方扩散、转让。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部分工程设计工作,否则视为违约。7)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包括工作周报、工作月报及专题工作报告。8)乙方应自行负责在工作中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并自行承担相关的费用。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陆_份,发包人_叁_份,设计人_叁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 其他:1、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提交时间: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经招标人同意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招标人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采用履约保函形式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5%;采用履约担保书形式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2、工作成果的审查和验收(1)工作成果的审查1)对于项目工作过程中获得的任何初步工作成果,甲方应及时予以审查,并将发现的缺陷和需修改的地方通知乙方。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纠正和修改初步工作成果。2)对于乙方交付的各阶段设计的工作成果,甲方应及时组织会议对此进行审查。同时甲方应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并完成审批。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其工作成果进行审查。审查会议后,甲方应将审查结果通知乙方,告知其工作成果是否已通过验收或工作成果仍需修改或仍存在缺陷。收到通知之后,乙方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若有)对工作成果做出补救和修改。4)审查工作成果期间,审查人员及甲方聘请的专家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其它所有费用应由乙方承担;补救和修改工作成果及其它相关工作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5)尽管有上述规定,但甲方验收和使用最终工作成果这一事实本身并不因此而降低本合同项下对乙方工作成果质量和标准的要求,或解除乙方必须提供合格的工作成果的责任。(2)工作成果的验收1)若乙方已完成项目工作,并且甲方提出的审查修改意见也已落实,其交付给甲方的全部工作成果在各方面均无缺陷、疏漏,则甲方将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2)初步设计要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乙方应按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意见修改报告,并使报告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12.11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年月日廉政合同(格式)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本项目业主(以下称甲方)与设计人 (全称)(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二) 严格执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力。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一)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 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同本勘察设计合同有关的勘察设计业务等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和相关单位在设计中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第三条乙方义务(一)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违约责任(一)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的处罚。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失效之日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附件,与勘察设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业主:(单位全称) (盖章) 设计人:(单位全称)(盖章)法 定 代 表 人:法 定 代 表 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姓名)(姓名) (签字)(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话: 电话: 日 期: 日 期: 甲方监督单位: (全称) (盖章)乙方单位:(全称) (盖章) 勘察设计质量责任合同(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在项目施工期和设计使用年限内建设工程质量,项目的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与设计单位(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勘察设计质量责任合同。第一条设计单位对本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在项目施工期和设计使用年限内依法终身负责。设计质量责任人。第二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 项目勘察设计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勘察设计业务活动必须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勘察设计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勘察设计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三条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二) 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勘察设计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设计规范进行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三) 甲方须按勘察设计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除勘察设计合同的约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工程款或拖延工程款的支付。(四) 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向乙方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五)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它好处。 第四条乙方的义务(一)乙方应具备与本工程项目相应等级的设计资质证书。(二)乙方不得允许其它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承揽本项目的设计任务,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项目设计任务。(三)乙方必须严格履行设计合同,按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及时到位。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换,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方能换人。(四)乙方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五)乙方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六)乙方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七)乙方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八)乙方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九)乙方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第五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四条,按管理权限,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设计使用年限之日止。第七条本合同作为勘察设计合同附件,与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业 主:(单位全称) (盖章) 设计人:(单位全称)(盖章)法 定 代 表 人:法 定 代 表 人:或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姓名)(姓名) (签字)(签字) 地 址:地 址:电话:电 话:日 期:日期: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城南街道岩桥村大湾里溪分流排洪工程勘察设计投 标 文 件技术标 投标人: (盖章)年月日一、标 前 页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 现任职务:职称: 设计周期(天): 后续服务的承诺: 投标人:(单位全称)(盖章)法 定 代 表 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 期: 年 月日 注:(1)投标人在标前页中填写的内容必须与其投标文件一致,若不一致,将以招标人宣读的标前页内容为准。(2)投标人要填写投标人名称;(3)设计周期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1.3款的格式填写即可;(4)后续服务承诺要写明服务的时间、人数及人员资格。二、授权书格式(法人授权代理人授权书)致:(招标人全称)本授权书宣告:(投标申请人)(单位法人职务)(姓名)合法地代表我单位,授权(被授权人所在单位详细名称)的(被授权人职务)(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工程勘察设计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业主)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 (姓名)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三、资格审查文件表1资格条件履约标准(企业)资格标准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投标人须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说明:投标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本表,本表所填的资格应在表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有所反映。 表2资格条件履约标准(人员)(对投标申请人主要人员的最低限度要求)人员数量(人)资格 标 准投标申请人达到程度简述项目负责人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说明:投标申请人应按表7、8格式要求分别填写本表所列项目负责人的资历并附职称证书复印件。 表3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投标方式独立主要业务工程咨询资质等级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营业执照编号成立日期工程技术人员总人数资产净值(万元)行政负责人1.姓名:2.职务3.职称技术负责人1.姓名:2.职务3.职称联系方式1.地址:2.邮编:3.电话:4.传真:5.E-mail: 6.联系人:开户银行1.开户银行:2.户名:3帐号:注: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工程咨询资质证书、工程设计资质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如有)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应随身携带备查。表4 项目组织机构表项目组织机构框图说明: 叙述或绘制表示投标申请人实施本项目设计工作的组织机构,并注明各分项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职称。 表5设计质量保证体系表设计质量保证体系框图说明:叙述或绘制表示投标申请人实施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图。 表6 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主设人基本情况表人 员 安 排姓 名性别专业现任职务及职称1、项目负责人2、勘察分项负责人3、总平面分项负责人4、水工结构分项负责人5、环境保护分项负责人6、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7、后续服务分项负责人……说明: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设计需要列出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投标人应按表7、8格式分别填写本表所列人员的资历。 表7 主要人员资历表1.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 龄学位职称在本合同中拟任职为投标人服务时间学历年毕业于学校 专业2.经历时间负责过的主要类似工程(类型和金额)该项目中任职备 注3.获奖情况4.目前承担的任务说明:1、本表人员应与表6中所列人员相一致。2、本表后应附有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以及职称资格证书(如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水利部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也可以同时附上)和值得信任的在类似工程中任职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其中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应随身携带备查。 表8 后续服务负责人资历表1.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 龄学位职称在本合同中拟任职为投标人服务时间学历年毕业于学校 专业2.经历时间负责过的主要工程(类型和金额)该项目中任职备 注3.获奖情况4.目前承担的任务说明:1、本表人员应与表6中所列人员相一致。2、本表后应附有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以及职称资格证书(如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水利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也可以同时附上)的复印件。其中职称资格证书的原件应随身携带备查。 表9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起讫时间项目概况业主单位完成情况备注说明:1、投标申请人应将2009年以来已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的情况填入本表中。2、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等级、规模、总投资、设计周期、设计负责人。3、完成情况:指初步设计已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已通过审查或已完工。4、投标申请人应随本表出具所填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本)及初设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结论)的复印件。如无证明材料,招标人在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评审时将不考虑该项目的业绩。评分细则中没有投标申请人的业绩分值 表10其 他 资 料1、投标人近5年介入的与工程设计质量有关的诉讼案件(如需要,要附相关裁定书及业主证明文件)。2、近10年因工程设计质量等问题,受到通报批评的情况。3、近10年设计项目获奖情况(附相关获奖证书)。说明: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如获奖情况、诉讼情况、通报表扬或批评等,并应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如无上述情况的,可在表中填写“无”。 第五设计工作大纲(10000字以内)1、项目概况2、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量3、设计进度计划及进度管理措施4、设计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5、设计质量保证体系6、后续服务工作安排7、其他第六 技术建议书(30000字以内)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2、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3、总体设计思路4、工程造价初步测算5、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6、必要的图纸城南街道岩桥村大湾里溪分流排洪工程勘察设计投 标 文 件商务标投标人: (盖章) 年月日第七 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 1、“工作量及报价清单”应与“投标须知”、“设计合同条件及有关技术要求”一起使用。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在编制完成技术建议书和设计工作大纲的前提下,慎重提出“工作量及报价清单”,并以此做为本招标项目设计费的基础。勘察、设计和测量的“工作量及报价清单”中的工作项目和工程量仅作参考,招标人未在表中填例的,但又是完成本项目本次设计必须有的相关工作内容,均包括在投标报价内,由投标人自行例项填例项目,未填例的视作含在其它项目报价中,不另行支付。2、投标人应按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水利部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等要求的内容和深度,开展本招标项目各个工程的设计工作,并将设计费计入相应的报价细目中。“工作量及报价清单”所列的报价,应包括设计以及专题研究等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全过程的一切费用,包括按合同规定应完成的后续服务费等所有费用。3、工程设计各阶段工作量及费用划分比例,应符合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的规定。4、“工作量及报价清单”为通用表格,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项目工作内容参照表格格式填写,以免遗漏或有误。投标人没有报价的项目,业主将认为有关费用己包含在其它项目报价之中,不另行支付。5、投标人在“工作量及报价清单”中的报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6、投标人应在“工作量及报价清单”后附详细的计算说明,包括计算方法、取费依据等,以便招标人对投标人设计报价的合理性作出判断。1、投标书致: (招标人全程):1.经考察现场和研究城南街道岩桥村大湾里溪分流排洪工程(勘察设计)的设计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规范、设计清单和其它有关文件后,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有关情况,我方就招标文件确定的上述工程设计任务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并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元)的总价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测量等任务。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天内开始设计,并在设计合同书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通知要求的设计任务。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的5%的银行保函做为履约保函,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4.我方承诺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本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和本投标书是我们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6.我方以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投标担保与本投标书同时递交。7.在此我方郑重承诺:我方将按业主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后续服务。投标人地址: 投 标 人:(全称) (盖章)邮 政 编 码: 法 定 代 表 人电话: 或传真: 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 (姓名) (签字)日 期: 年月日2、招标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报价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报价备注1工程设计费2工程勘察费3工程测量费4其它5合计(5=1 2 3 4)注:1、本表数字由表3、表4、表5汇总填报;2、投标人认为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填报在“其它”栏中。投标人:(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月 日3、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表 单位:元(人民币)编号项目计量单位实物工作量单价金额合价金额 工程设计 1初步设计水工结构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绿化景观设计……2施工图设计-a水工结构设计-b非标准设备设计-c房建设计-d绿化景观设计……3其它4后续服务费5合计(5=1 2 3 4)/4、勘察工作量及报价清单表单位:元(人民币)编号项目计量单位实物工作量单价金额合价金额 工程勘察1初勘(测)-a地面测量-b水域测量-c岩土工程勘察…2详勘(测)-a地面测量-b水域测量-c岩土工程勘察 … 3其它 …4合计(4=1 2 3)5、测量工作量及报价清单表序号工作内容单位工作量单价合价(元)备注1五等GPS平面控制点2五等水准公里31/500地形测量图根点点41/500地形测量水下地形平方公里51/500地形测量陆地地形平方公里6横断面测量公里7技术工作费项8测绘队伍调遣费组日9其它合计6、勘察设计工作量计算及报价计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