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空气消毒设备保养服务院内谈判[202148]公告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空气消毒设备保养服务院内谈判[202148]公告

我院拟以院内谈判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参加。现将采购项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谈判采购项目标的及交货期、交货地点

(一)本项目项下服务及最高限价:

包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采购最高单价限价(万元)

采购最高总价限价(万元)

1

空气消毒设备保养服务

1项

9.6

9.6

备注

(1)60元/台/次,空气消毒设备200台;

(2)项目按实结算;

(3)每季度1次上门服务,服务期2年;




(二)详细的项目需求见谈判文件。

(三)必须满足本项目交货期:报价人应根据“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制定设备的供货时间(到货、安装、验收)。

(四)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人不能超经营范围报价。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服务及相关服务的含税总价(币种为人民币)。

(四)报价人所投的服务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且技术先进、功能完整、运行安全、可靠。

(五)本次谈判只接受独立法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人须按 “谈判文件”中规定提供备品备件(如有要求)。

(七)报价人报价中的服务费应是报价人为完成本项目的总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谈判文件”中所列项目的费用。

(八)报价人提交报价文件需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签名、盖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九)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装在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全部副本可以封装在一个信封中;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伍份。

(十)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在封口加盖报价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

(十一)投标人未按谈判文件中服务最高限价要求报价,包括漏报或超出限价,可视为扰乱我院招标正常工作的不诚信行力,将被记录在案,并列入本院设备采购黑名单并进行院内通报。

三、其他

(一)报价人需携带以下资料领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6.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9日(工作时间内);

(三)谈判资料提交时间2021年12月3日下午14:30至14:55,过时不予受理,谈判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下午15:00。

(四)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珠玑路16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门诊楼十楼设备科。

(五)联系人:严先生,联系电话:***-********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2021年11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空气消毒设备 保养 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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