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3-ZB0973。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广州市番禺区南大路移动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0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采购5套移动电子警察系统,用于番禺区南大路区域,实现对机动车违法停车的检测、记录和处罚。包含系统的安装、电源接线和无线传输SIM卡(含通讯费)。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5.4.实施地点: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6.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6.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购买招标文件:
7.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03月24日起至2014年04月1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7.2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7.3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具:(1)招标公告“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中(第6.1点除外)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2)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3)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若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我中心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年4月17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原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第二会议室。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联系人:杨凯;联系电话:********;传真:********;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路315号;邮编:51140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联系人:陈树君;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5;传真:***-********;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容先生;联系电话:***-********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
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颜小姐;联系电话:***-********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30-5:00时。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州市政府采购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广州市番禺区南大路移动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GZIT2013-ZB0973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温馨提示: 供应商投标特别注意事项一、请供应商特别留意采购文件上注明的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本中心恕不接收。投标截止时间一到(哪怕只过了1秒钟),本中心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请供应商适当提前到达会议室。二、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我中心拥有二楼和四楼两个区域的会议室,请供应商留意会议室门口挂牌上标明的项目名称和编号。三、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因此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建议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4:30前到达我中心账户。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提前转账。四、招标文件中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必须一一响应。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五、投标人如同一时间投多个项目,请委派不同的受委托人,在投标时受委托人必须随身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熟知自己公司在本中心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数字证书登陆的请带上数字证书)。六、投标时必须提交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意年检标志一定要清晰)。七、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含有子项目的投标项目需分开报价,制作投标文件时可分开装订也可统一装订,但都必须密封。八、请仔细检查《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授权委托书》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有按要求盖公章或签名。九、建议将投标文件按顺序编制页码。十、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对被授权人的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十一、我中心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伪做出判断,如供应商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建议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对一家供应商递交两份投标文件的,评委会将按采购文件中有关无效投标的规定处理。十二、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十三、关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问题,投标人必须注意本项目中只要是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不管数量多少,金额多少,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填写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请投标人投标前仔细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最新相关消息。十四、关于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年审的问题。根据《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软件企业认定实行年审制度,各地认定机构应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标准对授权区域内的软件企业进行年审,年审结果由认定机构的同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并会签同级税务部门批准,并报上级信息产业部门备案。年审合格的软件企业,由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公布,并在软件企业认定证书上加盖年审合格章。若某地主管部门对证书使用其他年审方式或不按证书上规定的时间进行年审的,投标人应提供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对年审规定的有关文件材料。如只在网上进行登记而没有在证书上加盖年审章的,应提供网上审批通过的页面截图;如正在办理年审的,应提供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材料复印件。(本提示非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作善意提醒。若有不同,均以采购文件为准。)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广州市番禺区南大路移动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的委托,拟对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广州市番禺区南大路移动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3-ZB0973,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4年3月24日至2014年3月28日五个工作日。1.招标文件编号:GZIT2013-ZB0973。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广州市番禺区南大路移动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1008。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项目内容及需求:5.1采购内容:采购5套移动电子警察系统,用于番禺区南大路区域,实现对机动车违法停车的检测、记录和处罚。包含系统的安装、电源接线和无线传输SIM卡(含通讯费)。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3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5.4实施地点: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指定地点。5.5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6.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2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6.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7.购买招标文件:7.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4年3月24日至2014年4月16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7.2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7.3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出具:(1)招标公告“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中(第6.1点除外)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2)供应商注册当地的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3)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若供应商不能提供以上材料的,我中心不予售卖招标文件。8.采购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质疑。9.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4年4月17日 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10.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截止和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原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第二会议室。11.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联系人:杨凯;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路315号;邮编:511400。1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联系人:陈树君;联系电话:28866100;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5;传真: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查询购买招标文件事宜:联系人:容先生;联系电话:
***-********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
***-********查询招标结果:联系人:颜小姐;联系电话:
***-********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时-5:00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81.名词解释82.关于招标文件83.关于投标人94.关于投标文件95.关于投标保证金126.关于投标费用137.关于开标138.关于评标和定标149.关于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1410.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1411.关于质疑和投诉1512.关于知识产权1513.关于保密1614.关于中标服务费16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17第一章项目概述17第二章 项目需求描述18第三章 采购清单24第四章 其他要求254.1包装、运输、保管及保险254.2安装调试254.3验收264.4相关服务要求264.5其他28第五章 付款方式说明29第三部份附件30第一章合同要求说明30第二章评标原则与方法33第三章 样表格式41附件1-1投标函41附件1-2开标一览表42附件1-3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42附件1-4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43附件1-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4附件1-6项目经理简历表45附件1-7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45附件1-82011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46附件1-9产品详细报价清单47附件1-10售后服务情况表47附件1-11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48附件1-12主要施工和检测仪器设备表48附件1-13 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49附件2-1 授权委托书50附件2-2 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51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投标失败。1.名词解释1.1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1.2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3招标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1.4 投标人: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5 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域名:www.ccgp.gov.cn)。2.关于招标文件2.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2.2本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具体、明确响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3.1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通知,并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最早公告更正通知的时间为公告时间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更正通知应当知道的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更正通知以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招标文件收受人在收到以上更正通知传真后必须书面确认(在更正通知上加盖招标文件收受人公章),并于投标截止之前将该书面确认件传真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视为招标文件收受人放弃投标,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2.4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2.5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潜在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3.关于投标人3.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达到下列全部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3.1.1 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3.1.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3.2关于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3.3非联合体投标的,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3.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3.3.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3.4按照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号)规定,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对于理解及把握采购内容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可能性。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4.关于投标文件4.1 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4.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投标文件目录;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产品详细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1-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经正式审计的2012年财务报告及全套报表复印件;投标人获有关部门颁发的认证证书;企业信誉相关证明资料;项目经理简历(格式见附件1-6);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格式见附件1-7);提供技术人员的认证证书等技术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复印件;提供《2011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8); 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3);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4);工程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工期进度表;测试、验收方案;售后服务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0);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格式见附件1-11);主要施工和检测仪器设备表(格式见附件1-12);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3); 设备资料附件。4.1.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2 投标文件的编写4.2.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视为投标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4.2.2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 “实质性响应”指符合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4.2.3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4.2.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4.3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印刷规定4.3.1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在正本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4.3.2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4.3.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4.4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4.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4.1.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的正本1套,副本5套,电子文件1份(光刻盘),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4.4.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章4.1.1要求单独装订成册,在正本封面上加盖公章。4.4.1.3投标文件应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订),如因装订不牢固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4.4.1.4正本和电子文件一起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4.4.1.5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出具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2)各一份装入独立信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4.4.2投标文件的递交4.4.2.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文件。4.4.2.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4.2.3投标人未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而向招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4.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4.6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4.6.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采购单位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他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4.6.2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制计量单位。4.7 关于报价4.7.1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4.7.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格式正确填写各种价格单,价格单中相应内容的报价应计算正确。4.7.3每一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报价栏项目中如出现数字0,视报价为零,即免费;如出现空白,视为已响应但漏报价。4.7.4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4.7.5所有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4.7.6开标一览表(附件1-2)的总报价大小写应该一致,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7.7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为准。4.7.8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7.9★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报价理由。5.关于投标保证金5.1 投标保证金为本次投标的必要组成部分,应在有关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5.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5.3 ★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投标保证金肆仟元整(¥4,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通过银行主动划账或以现金方式交纳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银行账号,并必须于投标截止日前1个工作日下午4:30前到帐,以银行提供的已到帐单位名单为准。收款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账号:
***************转帐事由:GZIT2013-ZB0973投标保证金5.4 已转帐但未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潜在投标人必须凭退还保证金申请(注明招标编号、保证金划出时间、金额、未投标原因等,并必须注明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并加盖公章)和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划帐凭证(或现金交款单)原件办理退还手续。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以上申请并核实投标保证金到账后,在5个工作日内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由于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或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的责任和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承担。5.5 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由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5.5.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中标公告或《招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5.5.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后由投标人立即将签订后的合同正本一份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投标人账户,采用银行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退还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户银行办理划帐手续的时间为准。由于投标人未能及时提供签订后的合同正本,造成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5.6 在下列情况下不退还投标保证金:5.6.1投标人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其投标文件;5.6.2中标后,中标人不按中标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放弃中标;5.6.3由于中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5.6.4在招标期间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6.关于投标费用投标人须承担与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文件工本费、投标文件准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费用等。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不分担任何类似费用。7.关于开标7.1 招标采购单位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7.2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随身携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照附件2-1格式填写)在开标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出示身份证原件、和签到证明其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招标人应当拒收其投标文件。7.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唱标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唱标表上签字确认。7.4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8.关于评标和定标8.1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8.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由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专家管理系统随机抽选确定和通知。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封闭进行,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向采购人推荐第一名、第二名。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可顺选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高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20%(含)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只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8.3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8.4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9.关于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9.1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采购人确认评标结果后或在评标结束后第六个工作日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中标信息。《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发出时间以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中标信息的时间为准。9.2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项目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由采购人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备案。9.3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起放弃投标的,由代理机构报财政监督管理部门处理。9.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10.关于投标无效和废标10.1 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的投标文件,将作投标无效处理:10.1.1投标文件未密封。10.1.2投标函无单位盖章。10.1.3投标文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的响应导致投标无效。10.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10.1.5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10.1.6除联合体外,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10.1.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10.1.8投标设备或服务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10.1.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0.1.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10.1.11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10.1.12投标报价低于企业的成本价。10.1.1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10.1.14不满足招标文件本部分(即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其它重要指标。10.2 下列情况出现,应予废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招标结果公告》。除10.2.4点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重新招标:10.2.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10.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0.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0.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1.关于质疑和投诉11.1 供应商的质疑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11.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2.关于知识产权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所开发的应用软件的知识产权和专利权属业主所有,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13.关于保密未经采购人和投标人许可,双方都不得将招标文件中关于采购人的系统现状及需求情况、建设情况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4.关于中标服务费14.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本项目属于货物采购类,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2%收费。14.2中标人须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zg2b.gov.cn)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的中标信息中公布。第二部分 项目技术要求第一章项目概述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广州市番禺区南大路移动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二、本次招标项目内容:采购5套移动电子警察系统,用于番禺区南大路区域,实现对机动车违法停车的检测、记录和处罚。包含系统的安装、电源接线和无线传输SIM卡(含通讯费)。★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三、投标要求:1.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如果因为生产厂商无法提供的原因而提供其他品牌的设备/部件,投标人应明确说明和列出产品性能和市场情况比较表,并提出质量保证承诺。 2.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如有列出的指标参数仅起参考作用。所建议的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超过参考指标表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该表的值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响应建议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如果投标人只注明“符合”或“满足”,将被视为“不符合”。从而可能导致严重影响评标结果。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建议提供的设备必须给出具体的选型依据说明,并提供有关产品说明书,这些证明文件应以附件形式在投标文件中列出。若提供的产品说明书与投标文件中建议的同一指标不一致时,应由生产厂商出具相关证明,否则以产品说明书为准。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5.★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投标产品中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产品已经获得CCC认证证书。6.★项目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7.★凡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注: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须填写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13))。 第二章 项目需求描述1.项目背景番禺区南大路为早期建设的公路,路面狭窄,车流量逐年增大,目前道路通行能力已接近饱和,而影响通行能力的重要因素就是路内违法停车。本项目为保障道路通行能力,采用移动电子警察系统对违法停车自动抓拍方式,利用摄像机视频代替人工视觉进行目标的提取、识别,兼具机器连续工作优势和人类部分认知能力,准确、快速地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检测记录。2.项目建设内容采购5套移动电子警察系统,用于番禺区南大路区域,实现对机动车违法停车的检测、记录和处罚。因系可移动的系统,故具体点位待定,项目包含系统的安装、电源接线和无线传输SIM卡(含通讯费)。3.项目建设原则?实用性原则?先进性原则?资源共享?可持续性?开放性和标准性?可靠性和稳定性?安全性和保密性?扩展性和易维护性4.项目建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09)《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GBJ42-8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90.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工业企业通讯接地设计规范》(GBJ79-8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70-94/T74-94)《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6-88)《以太网100BASE-T标准》(IEEE802.3U)5.项目技术要求5.1总体要求(1)系统应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09):a.用于拍摄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图像取证设备应清晰记录机动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过程,所记录的图片清晰辨别机动车车型、车身颜色、号牌号码等基本特征。b.对于机动车静止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设备应按照机动车停放的前后角度拍摄具有明显交通标志标线和显著地理特征的2~3 幅机动车全景特征图片,证明机动车发生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事实。c.对于机动车静止过程中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拍摄两幅机动车特征图片的间隔时间>10s,但对于违反临时停车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其拍摄两幅机动车特征图片的间隔时间应大于标志或标线规定的临时停车时间。d.每幅图片上叠加有交通违法日期、时间、地点、方向、图像取证设备编号、防伪等信息。(2)照片和视频信息可以通过网络自动传输,与中心实时通讯,将违法信息(违法图像和相关信息)及时传至中心进行处理;(3)系统接口开放,提供开放通讯协议;(4)有防病毒、抵抗恶性攻击、抵抗任何侵入系统的企图和抵抗企图从系统中获取敏感数据和信息的能力,具有一定的防暴力破坏和防窃取信息的能力。保证数据和照片的安全性、保密性、完整性、一致性和相容性。5.2系统组成(1)高清高速球机球机采集高清视频,内嵌智能跟踪模块和车牌识别模块,自动跟踪车辆、进行车牌识别,它主要包括如下部分:?视频采集,提供高清视频;?车辆跟踪模块,对违停车辆进行跟踪放大;?车牌识别模块,对违停车辆的车牌号码进行自动识别。(2)嵌入式抓拍主机嵌入式抓拍主机通过先进智能分析算法,自动检测违停车辆,控制球机抓拍取证,它主要包括如下部分:?停车检测模块,检测违停车辆;?车辆定位模块,定位违停车辆位置,控制球机进行跟踪放大;?违法数据生成模块,负责生成和存储违法数据,并传愉到指挥中心。(3)无线传输网络系统采用3G网络作为无线传输介质,前端放置信号发射装置,将抓拍后数据直接上传到指挥中心。(4)中心管理系统中心管理系统,包括服务器和管理客户端两个部分:?服务器是全网的集中管理及存储中心,集中管理全网的违停抓拍点,并存储全网的违停抓拍证据,以供统计分析之用;?管理客户端是用户与整个系统的接口,多个用户可以通过不同客户端同时访问整个系统。5.3系统功能要求?自动识别跟踪根据自动识别定位功能自动聚焦到违法车辆进行抓拍。系统可以对80-100米区域内进行不间断检测。?方案管理功能用户可根据需求定义抓拍方案,每个方案都可以自定义监控区域及监控时间段,同时每个监控区域还可以设置四个抓拍区域进行违法车辆抓拍。?轮巡抓拍用户可以自定义时间间隔,自动执行1种方案,对该方案区域进行违法抓拍。?定时抓拍用户可以设置定时抓拍方案,可以根据用户设定的时间段进行方案切换,到时自动更换方案进行抓拍;设定时间外可以作为治安监控使用。?全数字信号控制功能无需单独设置协议、地址、波特率等参数。?智能复位功能摄像机一旦被其他用户征用,自动停止抓拍,超出设置时间后,自动回到预置位,继续进行抓拍。?信息叠加功能用户可根据需要,自定义模板,对图片进行信息叠加,可设置包括,时间、地点、违法类型、车牌等各种信息。?抗干扰功能系统自动区分正常行驶车辆和违法停车车辆。对违法停车行为的抓拍录像不受正常行驶车辆的干扰。?自动判别光照条件功能根据环境光条件控制是否抓拍,例如:阴天、晚上、光线不足等情况下停止抓拍,避免误抓。?车牌自动识别功能自动识别车牌,准确、快速、识别率高。?全方位抓拍可对违法车辆的车头、车尾,进行多角度全方位抓拍,抓拍倾斜角度可调。?抓拍数据链全景图捕获监控区域全景、抓拍车辆及禁停标志等;中景对抓拍车辆全景特征进行抓拍;近景对车牌、驾驶员信息进行特写抓拍,全景、中景、近景抓拍图片数量可选,也可设置为组合图方便查询。?片段录像系统提供设置录像取证功能,抓拍片段录像可以按照全景、中景、近景的方式,也可以按照近景、中景、全景的方式进行违法行为的全程录像。录像大小可控,可进行抽帧及码流分辨率进行处理设置。?全自动抓拍智能全自动抓拍,无需人员值守,无需人为操作。?全天候自动抓拍不受天气影响,恶劣天气下抓拍率高于95%,有效率高于96%。?多视频源管理提供对多视频源管理功能,一台主机可同时检测多个地点。?3G传输支持3G无线传输,支持数据断点续传功能。?稳定性良好的稳定性全天候7X24小时连续工作。?避免重复抓拍功能在设定的时间内,同一车辆不重复进行抓拍。?心跳保护功能控制主机具有心跳保护功能,实时检测系统运行状态防死机。5.4系统性能要求序号指标参数1分辨率1920x10802图片压缩格式JPEG3片段录像格式mp44抓拍率95%5有效率≥96%6视频信噪比≥50db7片段录像祯率大小可调,4-25fps;分辨率D1-1080p可调8防护等级IP66标准、TVS 3000V 防雷、防浪涌、防突波9系统供电220V市电10工作温度-30℃-60℃,全天候7X24小时连续工作11平均无故障运行≥5000小时5.5主要设备技术规格(1)高清高速球机图像传感器1/3"Progressive Scan CMOS有效像素200万像素最大图像尺寸1920×1080帧率25fps(1920×1080)、25fps(1280×960)、25fps(1280×720)视频压缩H.264/MPEG4/MJPEG最低照度彩色:0.05Lux @ (F1.6,AGC ON) 黑白:0.005Lux @(F1.6,AGC ON) 0 Lux with IR数字变倍16倍焦距4.7mm - 94mm,20倍光学水平范围360°连续旋转水平速度水平键控速度:0.1°-160°/s,速度可设;水平预置点速度:240°/s垂直范围-2°-90° (自动翻转)垂直速度垂直键控速度:0.1°-120°/s,速度可设;垂直预置点速度:200°/s预置点个数256个红外照射距离120米红外角度根据焦距可变(2)嵌入式抓拍主机?高性能嵌入式主机,系统稳定性高。?具备千兆网口,支持大容量硬盘,可实现针对高清图像的采集、预处理、违章检测、车辆信息处理和网络上传等功能。?存储空间: ≥500GB?整机采用铜管 机箱散热型材设计,对高温、尘土等恶劣环境有很好的适应性。?工作温度: -10℃~70℃?工作湿度: 5%~95%, 40℃, 无冷凝(3)管理服务器服务器类型机架式服务器结构2U标配CPU个数1颗最大CPU个数2颗CPU类型相当于Intel Xeon X5607内存容量4GB内存描述PC3-10600 相当于DDR3 RDIMM内存插槽18个DDR3插槽硬盘类型≥4TB存储控制ServeRAID-M5015RAID阵列模式支持RAID 0, 1, 5, 10存储扩展位16×SFF托架网络控制器2×千兆接口电源功率675W电源数量1电源类型热插拔电源PCI扩展槽4×PCI-E保修服务原厂三年免费售后服务第三章 采购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参数性能数量单位1高清高速球机详见5.5 (1)5台2车牌识别软件内置于高清摄像机内,实现车牌识别功能5套3嵌入式抓拍主机嵌入式结构,具备千兆网口,500G以上存储容量,可实现针对高清图像的采集、预处理、违章检测、车辆信息处理和网络上传等功能。5台4道路违法自动抓拍软件实现对违障停放车辆的自动抓拍、信息处理、违法报警等功能。5套5设备机箱室外挂杆式机箱,超固防盗,冷轧钢材料,包含散热风扇、空气开关等,IP65标准,400mm×600mm×200mm。5套6电源网络二合一防雷器网络部分:最大持续工作电压:5V;标称放电电流:3kA;最大通流容量:5kA;响应时间:1ns;传输速率:100Mbps;电源部分:工作电压:220V AC;最大持续工作电压:385V AC;标称放电电流:5kA;最大通流容量:10kA。5套73G无线路由器内置3G工业级模块,支持EVDO、WCDMA、TD-SCDMA ,支持VPDN、APN专网接入5台83G无线VPN SIM卡包括每月10GB,共36个月流量费用5张9网线超五类非屏蔽双绞线米10电源线RVV3×1.5米 第四章 其他要求4.1包装、运输、保管及保险1)由中标人负责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货物包装且包装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2)中标人负责将设备材料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3)各种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4)货物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4.2安装调试1)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2)中标人根据施工示意图的要求完成现场勘察,包括基础的地质条件、可能影响本项目的已有管线等,并在施工前提交施工图纸(含平面图、结构图及施工说明等)、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报建、取电、通信接入等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的各种施工手续,在竣工后按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供竣工图纸及办理相关手续。3)对于招标文件中未详尽部分,应征得用户的同意并签字后才可以施工,否则由此引发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从开工之日起,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工程移交给使用单位为止,中标人需要对所有有关工程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和配套设备装置负全责。5)综合布线的每个部件、安装通道和安装空间应易于识别。标志中可包括名称、颜色、编号、字符串或其组合。对所分配的标志,应以适当的方式(例如:贴标签)在布线部件上标明。6)中标人应提交详细工程安装进度表。7)中标人应设安装负责人,负责安装协调管理工作。8)安装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中标人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9)调试:按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分阶段进行调试。10)设备的拆箱、安装、通电、调试等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但必须在用户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响应招标文件中给出的具体安装和测试方法,在实际实施前必须先经用户方同意方可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11)中标人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如有损坏,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2)因实际施工需要,对项目内容的数量进行增减,其数量超过单项数量10%,需要用户书面确认后,签订项目补充合同。4.3验收投标人应给出项目建设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并在项目建设完成后提供完整的技术文档和测试报告。1)设备到货验收(1)采购人根据验收方案和实施办法,组织设备和人员进行测试和验收,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且包括在总承包费用中。(2)开箱验收的所有设备、器材在开箱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合同要求。(3)拆箱后,投标人应对其全部产品、零件、配件、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供货商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登记册作为验收文档之一。(4)国外生产的电子产品必须提供相关的报关手续,合法进口商品证明,商检证等。(5)设备到货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采购人和中标人派员参加。(6)设备到货验收前,中标人应提供材料设备清单、设备原厂证明、产品合格证、材料自检证明、报关单(进口设备)等资料。2)竣工验收(1)系统调试结束并符合技术规范中规定的标准后,中标人应提供一套完整的技术文档,申请组织验收。(2)系统的竣工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成员由采购人指定,中标人派员参加。(3)验收由业主、中标人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4)验收完毕由业主及中标人在验收报告上签名。4.4相关服务要求1)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服务(1)在施工工作开始前,中标人必须办理妥当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一切施工许可证并提交采购人备案。(2)中标人应定期参加由采购人主持的现场协调会议。会议前中标人应提出其进度计划的改进修订稿。会议期间,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共同解决进度计划中的不足之处或差错,重点研究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存在问题。(3)在上述任何会议后,在采购人同意的时间或期限内由于某些突发事件,中标人认为应该暂停工作,应立即通知采购人,说明发生事情及其设想的后果。中标人有责任尽早向采购人提出补救办法或处理的建议,包括对工程的重新组织和重新拟订进度计划。2)质量保障(1)投标人应提供已注册品牌制造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和原厂保修卡,进口产品须提供合法渠道证明文件;(2)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投标人负责提供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服务。(3)保修及售后服务保修服务。保修期自中标人和使用单位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3)售后服务(1)保修期内的服务要求①本次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②在保修期内,保证本工程所涉及所有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的比例不小于95%,对故障设备负责免费维修,对不能修复的设备负责免费更换。③保修期内,投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整机进行维修和软件维护、应用软件升级,不再向采购人收取费用,但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④中标人在接到报障通知后,务必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进行抢修,8工作小时(8:00-18:00)内完全修复。⑤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性能的备用设备供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如系统因自身故障致停用时间累计超过20天时,则质保期在状态恢复正常时重新计算。⑥所有设备和软件保修服务方式均为投标人上门保修,即由供应商派员到采购人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⑦中标人应负责系统运行的稳定性。负责免费更换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若中标人承担的软硬件系统在功能上、性能上达不到设计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及时完善的修改。⑧投标人必须承诺于保修期内在项目地派驻一支稳定的专业技术队伍,负责本系统的维护工作,并开通报修电话,确保7×24小时接听系统故障报修。⑨投标人必须制定保修期内对系统的巡视制度和对用户的回访计划。(2)保修期满以后的技术支持①中标人必须承诺提供长期的版本升级和更新支持,属于软件存在的不完善问题,随时提供免费服务。②中标人必须承诺提供长期的咨询和技术支持服务。③对于涉及本系统的新建项目,中标人提供在技术方面和工程方面的配合工作。4)人员培训① 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采购的设备及采用的相关技术,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全面的培训计划和课程内容安排,并在合同签订后实施;②投标人必须提供高水平的培训。培训应包括本工程相关的各种硬件、软件的使用维护及简单的故障处理方法等。所提供的培训课程表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③投标人派出的培训教员应至少具有三年的相同课程的教学经验;④所有的培训教员必须用中文授课(如果讲师不会讲中文,投标人必须提供中文翻译),除非有其它的协议规定;⑤投标人必须为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计算机、电教平台、网络环境、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或英文书写,培训地点可以安排在工程现场;⑥培训工作必须在合同生效且系统安装完成之后,工程交接之前安排。4.5其他?技术资料1)中标人应于验收后向用户提供项目验收报告、技术文档以及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和竣工图纸。2)技术文件:包括项目验收报告、技术文档、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和竣工图纸。?保密:涉及国家规定保密的,中标人须无条件进行保密,其它经双方协定后互相遵守保密。?知识产权:本项目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投标人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第五章 付款方式说明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的30%,调试完成并通过签字验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5%,在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余款。 第三部份附件第一章合同要求说明投标人必须响应并承诺以下所附合同主要条款。附:广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供方:需方:本合同根据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编号GZIT2013-ZB0973招标文件和该项招标的中标通知书于年 月 日由供方与需方签订。并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款:1.总则1.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合同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1.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2.1. 中标通知书;1.2.2.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编号GZIT2013-ZB0973招标文件;1.2.3.供方中标的投标文件。1.3.供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设备和服务。1.4.需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2.设备供货要求和供货设备清单2.1.设备供货要求:供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提供所供货设备的供货证明相关文件(如厂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出具的供货确认函、与厂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签订的订购合同等)原件(含设备清单),否则不予验收,并不予支付本合同款项。2.2.供货设备清单:3.设备到货的时间和地点3.1.设备全部到货时间为 年 月日。3.2.交货地点:广州市区路号 4.质量与检验4.1.供方须提供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4.2.设备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中文)及设备包装完整无破损。4.3.每台设备上均应钉有铭牌(内容包括:制造商、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出厂日期等)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4.4.设备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方负责。4.5.货到现场后,由于需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需方负担。5.设备安装调试与售后服务5.1.系统安装调试与验收5.1.1.安装调试在设备到货后3个工作日内开始进行。5.1.2.所有设备均须由供方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需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5.1.3.设备调试验收的标准如下:5.2.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5.2.1.所有设备均须由供方提供 年保修期内的整机保修服务,保修期自供需双方代表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本合同总价。5.2.2.保修期内,供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设备整机进行维修,并且保证每季度上门检修一次,不再向需方收取费用。5.2.3.设备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每天8:00~18:00期间为 小时。其余期间为小时。5.2.4.如果设备故障在检修 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供方应在 小时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设备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设备供需方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5.2.5.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 上门保修,即由 派员到需方设备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方承担。5.2.6.供方保修期内的维修、维护内容和范围(产品、技术、模块、部件)如下:5.3.保修期后的设备维护服务保证5.3.1.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的收费维修、维护内容和服务方式、范围(产品、技术、模块、部件)如下:5.3.2.收费维修的费用为:6.培训6.1.供方向需方提供的培训内容如下:6.2.培训时间安排如下:7.价格与付款7.1.本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元)。7.2. 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的30%,调试完成并通过签字验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5%,在验收通过之日起一年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余款。8.违约责任;8.1.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设备款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设备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8.2.需方逾期支付设备款的,每逾期一天,需方向供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8.3.供方所交的设备未提交供货证明相关文件,或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需方有权拒收设备,供方向需方支付设备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8.4.供方不能交付设备的,供方向需方支付设备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允许需方有权不退还供方预交的保证金。8.5.供方逾期交付设备的,每逾期一天, 供方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设备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设备款总额的百分之五。9.争议及仲裁9.1.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单位进行质量鉴定。9.2.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供需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要求协商的书面通知后六十天内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应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或合同一方直接就该争议向法院提出诉讼。10.其他10.1.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执一份。10.2.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供方:需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传:电传: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第二章评标原则与方法1.总则1.1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遵循有关法律法规。1.2 评标必须以招标文件中各项规定条件为准。1.3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评标委员会2.1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标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2.2为了评标工作公平进行,参加评标的专家应实行回避制度。2.3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3.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确定3.1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3.2对于被拒绝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无须对投标人作任何解释。4.投标文件的澄清4.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4.2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澄清。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3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投标无效及废标5.1 具体要求见第一部分投标须知中有关要求。出现废标和投标无效时,按规定填写说明情况后,评标委员会审核通过。6. 保密6.1除响应招标采购单位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任何时候任何投标人在招标结果宣布之前均不得与招标采购单位联系询问评标情况及其他相关内容。6.2凡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7. 评标原则7.1评标委员会将遵照公正、公平、公开的评标原则,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择优定标。附: 评标文件1评标须知1.1.评标委员会的每个成员(以下简称评委)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应予以回避:1.1.1. 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1.1.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1.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1.1.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2.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1.2.2.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2.3. 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1.2.4. 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1.2.5. 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2.6. 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1.3.关于评标方案1.3.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1.3.2. 评委应认真阅读并确认已经正确理解了评标方案;1.3.3. 评委如对评标方案有异议,应在评标开始前提出。1.4.关于评标1.4.1.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主持整个评标工作的进度,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1.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4.3.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4.4.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1.4.5. 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1.5.关于纪律和守则1.5.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5.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1.5.3.评委不得试图影响其他评委的评价意见。1.5.4.每个评委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独立给出评价意见,评委之间不得相互串通进行评分;1.5.5.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1.5.6.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6.关于评标责任1.6.1.评委应在其书面评审意见上签字确认;1.6.2.评委对其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评标流程2.1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检查2.2技术部分响应性评定2.3商务部分响应性评定2.4报价响应性评定2.5综合评估分的计算和排序3评标方案3.1 中标依据:在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前提下,综合评估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3.2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检查3.2.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共同就每一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分别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3.2.2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于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应作投标无效处理:(一)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二)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人公章;(三)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四)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五)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六)投标文件附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2.3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分。3.2.4由评委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性检查,未能全部进行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作投标无效处理;3.3技术部分响应性评定3.3.1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3.3.2评委独立进行文字评价和评分,填写“技术部分响应评分表” ,并给出相应的文字评价。3.3.3评分标准:按照单项分值,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特别说明除外)。3.3.4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3.4商务部分响应性评估3.4.1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3.4.2评委独立进行文字评价和评分,填写“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3.4.3评分标准:按照单项分值,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特别说明除外)。3.4.4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得分。3.5价格响应性评估3.5.1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的响应进行审核和分析。3.5.2基准价格分:以有效投标人报价中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定其基准价格分为40分。3.5.3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人报价)×4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分。由此算出每个投标人的“价格得分”。3.5.4评委检查每个投标人的价格评分计算情况,确认“价格得分”。3.6综合评估分的计算和排序3.6.1综合评估分中各评估因素所占权重(见下表)评估因素技术商务价格评估权重4020403.6.2综合评估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3.6.3将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高低顺序排列;3.6.4评标委员会按排名顺序推荐前两名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采购人可顺选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候选人。若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报价高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报价20%(含)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只推荐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4评标表格表一、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审查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973投标人:审查结论(投标有效或投标无效):说明:以下表格任意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被视为投标无效。审查类别审查内容是否符合不符合项说明重要指标要求(检查重要指标要求一览表)商务部分(第一部分3.1点等)技术部分其他联合体投标是否已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非联合投标不检查)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是否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是否无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是否未附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其它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表二、技术部分响应评分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973投标人: 评分合计: 评委签字:分值(40)评审内容评分细则得分5对本项目理解的情况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8整体系统技术响应程度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6所投设备的稳定性与先进性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8总体实施方案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6安装、测试、验收标准和实施方法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7售后服务和技术培训方案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表三、商务部分响应评分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973投标人: 评分合计: 评委签字:分值(20)评审内容评分细则得分2本项目项目经理的资质,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获得由工信部(原信产部)颁发的高级项目经理证书,得2分;否则,0分。3本项目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资质情况,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根据组织机构的合理性,技术人员数量;参与项目人员的技术基础和素质、类似项目工作经验程度进行评分)评分等次及文字评价(按评估等级的百分比计算得分;优:≥90%,<100%;良:≥80%,<90%;中:≥70%,<80%;可:≥60%,<70%;差:60%以下。)3投标人在广州的稳定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广州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非本地公司在外地购买社保的必须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在本地的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在本地工作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少于6人得0分。6人,得2分;多于6人者,每多1人加0.2分;最高得3分。2投标人本地综合服务支撑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总部设在广州,得2分;投标人在广州有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得1分;其他0分。1企业信誉,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具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证书的得1分。5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具有省级或以上高新企业证书2分、具有软件企业证书的得2分、,通过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4投标人2011年以来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经验(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40万元),以合同要点及验收报告复印件为准。3个或以上(3分),2个(2分),1个(1分);其中有广州市项目的每个另加0.5分,最高加1分。第三章 样表格式附件1-1投标函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贵方发布的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广州市番禺区南大路移动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GZIT2013-ZB0973),本人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 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本人宣布同意如下:1.项目投标总价见所附《开标一览表》的“总价格”。2.我方郑重承诺:除《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中的差异外,我方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中另有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的响应或没有响应,我方同意采购人有权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设备或服务。我方并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更正通知(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方的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天。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 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移动电话: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日 附件1-2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项目名称合计价格(金额单位:元人民币)备注12345总价格(小写)大小写应一致总价格(大写)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附件1-3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差异一览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973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差异差异原因(若无差异,此表留空) 附件1-4重要指标响应一览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973 序号招标文件内容提要投标文件响应章节投标人须将对招标文件中有关“★”号指标响应的章节和页码填写此表。 附件1-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一、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电话号码:2、地址:传真: 3、注册资金:经济性质:4、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5、营业注册执照号: 6、公司简介(自行描述)7、公司财务情况:年份年营业总值(IT业务)总净利资产负债率速动比率201020112012二、 投标人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和国内外知名IT厂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明: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 公司标记样本 公司公章样本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日期: 投标人(盖章):附件1-6项目经理简历表投标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经理年限具有认证资质已完成工程项目情况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建设规模竣工日期工程质量附件1-7承担本项目主要技术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表姓名部门和职务职责常住地获得认证资质证书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附件1-82011年以来已完成同类型项目一览表投标人:序号工程名称规模/造价完成时间选用系统产品名称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此表可延长) 附件1-9产品详细报价清单序号项目名称说明单价总价备注合计:说明:1、此表可延长序号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及性能说明产地数量单价总价备注合计:说明:1、此表可延长2、请在“备注””栏注明是否提供了该产品的销售许可证明,如有请标注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附件1-10售后服务情况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973序号项目投标人承诺备注1保修期内售后服务情况(可用附页和宣传材料)生产厂商售后服务情况:投标人售后服务情况:2保修期后售后服务3培训方案(可用附页)附件1-11售后服务和培训价格表招标编号:GZIT2013-ZB0973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售后维护和培训项目说明价格备注总 计(此表可延长)附件1-12主要施工和检测仪器设备表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生产或检测能力(此表可延长)附件1-13 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制造商认证证书编号《清单》中相关内容页见页见页见页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技术文件》第 至 页。(此表可延长)填表说明: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请提供《清单》中相关内容页。 附件2-1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受委托人: (受委托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电话:。兹委托上列受委托人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参加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广州市番禺区南大路移动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IT2013-ZB0973)政府采购活动。受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领取退回的投标保证金;二、提交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三、依法参加开标、唱标等活动;四、对不合理对待提出由委托人确认的质疑函、投诉书;五、参加政府采购合同谈判;六、办理交货、参加工程验收、提供服务。上列受委托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和代理权限内,在有关文件上签名委托人予以承认,产生的权利归委托人享有,义务由委托人承担,民事责任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共同承担。委 托 人(公章):2014年 月 日附件2-2 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致: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方为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广州市番禺区南大路移动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IT2013-ZB0973)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元)已于 年月日以_____方式划入你方帐户。附件为银行出具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转帐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划入我方帐户。若由于内容不全、内容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其责任和损失由我方负全部负责。单位全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投 标 人(法人公章):地址:投标联系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