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站炊事燃料采购(内蒙古)竞争性谈判公告
物资采购站炊事燃料采购(内蒙古)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炊事燃料采购(内蒙古) | ||
品目 | 货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煤气、水煤气、发生炉煤气和类似的可燃气/其他类似的可燃气 | ||
采购单位 | 物资采购站 | ||
行政区域 | 保定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23日15:50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河北省保定市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3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宁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物资采购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宁 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项目概况
炊事燃料采购(内蒙古)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保定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JLZLBK-W3005
项目名称:炊事燃料采购(内蒙古)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燃料(甲醇)供应期为签订合同后一年。单价3.2元/升,预计需供应10万升,共计32万元,本项目配送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期为签订合同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供应商须具有本项目供应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名类别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三)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六)供应商须具有本项目供应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名类别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五、开启
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炊事燃料采购(内蒙古)谈判邀请书
(2021-JLZLBK-W3005)
我部就以下项目重新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燃料(甲醇)供应期为签订合同后一年。本项目配送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三)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供应商须具有本项目供应能力,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名类别符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文件发售、项目咨询、报名时间为上午08: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军队供应商库内企业不用提供)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四)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2月4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军队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传真:****-*******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物资采购站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
联系方式:李宁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宁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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