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室外座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室外座椅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800-02408
项目名称:营口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室外座椅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800,000.00
最高限价(元):3,800,000.00
采购需求:
第三章 货物需求 项目名称 |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体育场室外座椅采购项目 |
项目部门 | 后勤管理处 |
预算金额(万元) | 380 |
付款方式 | 货物运送到学校指定地点付合同总价款的30%,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剩余5%作为质保金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清。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45日内 |
交货地点 |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 |
质保期 | 3年 |
货物明细表、 技术参数 | 附件1 |
核心产品 | 悬挂式固定座椅 |
节能环保产品 | 无 |
售后服务承诺要求 | 附件2 |
附件1
货物明细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规格、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悬挂式固定座椅 | 一、座椅:(高靠背) 1、选用高密度聚乙烯材料(HDPE)一次加工成型。具有座椅表面棱角圆滑、分子量较集中、汇合缝处黏结强度高,耐老化、抗冲击性能优异等特性。 ★2、外形尺寸:座椅宽度×座椅深度×座椅背高=420×470×330(㎜)±5mm,座椅壁厚度平均不小于3㎜。 ★3、座面静载荷≧1600N;椅背≧760N,10次。 二、配件 ★1、支架:采用精密铝压铸斜挂式支架。 2、连接圆管:采用外径为Φ32加厚镀锌管,圆管端头采用橡胶塞头封口。 ★3、所有钢构件均经除锈后在自动喷涂线上完成静电喷塑。 4、紧固件:座椅、连接板与支架采用螺丝加缓冲软垫连接。 三、安装方式 ★斜挂式安装,通过膨胀螺栓连接。安装间距为480~500mm,椅面距地面高度约为425mm。 | 个 | 5171 | |
2 | 活动看台座椅 | 座椅:★1、看台上座椅为低靠背座椅,高密度聚乙烯,椅宽42公分,椅深42公分,背高18公分。 2、活动看台:轮盘架、轮盘脚手架。 3、基本原理,采用铸钢或冲压轮盘焊接在立柱上,横杆通过横杆头与立柱上的轮盘进行联接,通过销片进行固定。(安装大型需采用斜拉杆进行加固) 4、特点:安装、拆卸简便,销片固定后只需要用铁锤或木锤进行敲击固定即可。 配件不易丢失,销片用铆钉限位在横杆上,不会丢失。 稳定性好,广泛用于桥梁浇筑支撑、建筑、舞台背景、灯光架等领域。 | 个 | 1829 | |
3 | 通道 | 1、通道长70cm,宽70cm,高30cm 2、防滑式花纹钢板 | 米 | 75 | |
4 | 后护栏 | 后护栏为圆管折弯,护栏设计满足承受水平力如下:顶端满足承受每米65kg,护栏中间满足承受每米135kg。常规尺寸60公分高 | 米 | 86 | |
5 | 侧护栏 | 侧护栏为圆管折弯,护栏设计满足承受水平力如下:顶端满足承受每米65kg,护栏中间满足承受每米135kg。常规尺寸60公分高 | 米 | 82 | |
附件2
售后服务承诺要求
一、如接到使用方要求维修服务电话,中标供应商应及时提供免费咨询、维修服务及维修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电话响应时间12小时内,如问题还未得到解决,检修人员7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二、中标供应商须额外提供悬挂式固定座椅和活动看台座椅的备品备件各50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2月07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不见面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本级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海大街22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邮箱地址: ykggzycgk@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