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高铁绍兴东站、铁路上虞站、汽车客运中心等站点疫情防控执勤勤务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高铁绍兴东站、铁路上虞站、汽车客运中心等站点疫情防控执勤勤务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项目名称: 高铁绍兴东站、铁路上虞站、汽车客运中心等站点疫情防控执勤勤务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高铁绍兴东站、铁路上虞站、汽车客运中心等站点疫情防控执勤勤务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112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同时能保证公安正常勤务开展。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并负责做好业务培训,每天派遣一定警力对三个站点的疫情防控核查工作进行实地监督指导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0年1月份开始公安分局每日派驻约40名警力对高铁东站、铁路上虞站、汽运客运中心等站点旅客进行身份核查、治安秩序维护、信息统计等工作,一定程度影响了单位正常勤务开展,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112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防控措施,同时能保证公安正常勤务开展。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并负责做好业务培训,每天派遣一定警力对三个站点的疫情防控核查工作进行实地监督指导。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绍兴市上虞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高铁新城绍兴东站站前广场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1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

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王充路1117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谷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

传真: ****-********

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体育场路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684/202111/92f41ef0-96a2-45f0-9514-8481b243667d">单一来源采购信息公示审批表.docx

    8.2 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管理 勤务服务 客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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