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末端设备招标公告

空调末端设备招标公告

编号:NZSG[2006]017建设单位:胶南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工程名称:胶南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空调末端设备招标内容:工程地点:胶南市北京路以东,秦皇岛路以南要求投标企业资质:
工程造价:0结构形式:砖混跨度: 面积: 0建设单位联系人:高玉明联系电话:********5387公告说明:
招 标 公 告
NZSG[2006]017    
 胶南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空调末端设备项目 筹建工作已经就绪,经胶南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科批准,现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 标 人 胶南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胶南市珠海路163号光大商务中心5楼   
项目名称 胶南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空调末端设备项目
工程地点 胶南市北京路以东,秦皇岛路以南
二、报名要求:
1、要求投标单位具有空调末端设备的生产经营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2、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 ,检测实验报告。
3、有关产品质量信誉证书。
4、资信优良,企业业绩优良,企业重合同守信誉。
5、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企业发给的《委托代理书》原件。
6、具有空调末端设备的生产、安装的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安全体系认证。
三、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生产经营企业,于 2006年 2月 13 日 8:00 时至 2006年 2 月 17 日 17:00 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到 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参加预审。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3、报名要求"2-6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4、承建本项目的负责人证明材料原件。
  5、企业2004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同类项目的合同、相应的质量等级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6、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含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本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具有法律效力的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四、招标人从报名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六、同类工程界定: 20层以上(含20层)、20000平方米以上(含20000平方米)或同型号设备已在不同工程上运行,且效果很好。
招标人: 胶南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高玉明 
联系电话: ****-********136*****827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宗强 
联系电话:****-********;传真:****-********

招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招标代理联系人:宗强联系电话:********6661备注:
招标公示期限: 2006-2-13 8:00 至 2006-2-17 17: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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