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建设水资源论证招标公告
绿园区建设水资源论证招标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市绿园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202111-172。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万元。
最高限价:130万元。
采购需求:依照《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治理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吉水资函〔2021〕39号)关于对“对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小型农村供水工程、取水规模较小的农业地表水灌溉工程和农业灌溉的机井”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要求,完成绿园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协助办理行政区域内现有63眼农村地下水取水井和1处农业地表水灌溉取水口取水许可证,制作“取水工程(设施)标识牌”。具体要求详见服务标准及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
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在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62@qq.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在核实投标单位报名资料没有问题后发送报名登记表以确定该投标单位报名成功: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市绿园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和平大街2288号
联系人:李雪嫄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惠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MA17H7GB9U
地址:吉林惠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飞跃路2688号,吉林省轻工业设计研究院二楼2006室)
联系人:于艳华
联系电话:187*****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艳华
电话:187*****646
4.监督部门:长春市绿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 | 长春市绿园区农业农村局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采购人地址 | 和平大街2288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惠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惠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飞跃路2688号,吉林省轻工业设计研究院二楼2006室)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绿园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 130.000000 | ||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依照《吉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治理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吉水资函〔2021〕39号)关于对“对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小型农村供水工程、取水规模较小的农业地表水灌溉工程和农业灌溉的机井”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要求,完成绿园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协助办理行政区域内现有63眼农村地下水取水井和1处农业地表水灌溉取水口取水许可证,制作“取水工程(设施)标识牌”。具体要求详见服务标准及技术要求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详见招标文件。 |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本项目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 |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 2021-11-24 08:30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 |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 | 文件售价(元) | 0 |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2021-12-07 14:30 |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 2021-12-07 14:30 |
地点 |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 于艳华 |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
标签: 水资源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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