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023年二号线公安通信系统委外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2023年二号线公安通信系统委外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2021年-2023年二号线公安通信系统委外维修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2021年-2023年二号线公安通信系统委外维修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佛山2号线一期工程(以下简称二号线)17个车站(南庄站至广州南站)及区间隧道、2个派出所(湾华派出所、湖涌派出所),1个地铁分局指挥中心(佛山市地铁公安分局)等。

2.2 项目内容:按佛山地铁公安通信专业设备设施维修规程及甲方要求对佛山地铁佛山2号线一期工程(以下简称二号线)17个车站(南庄站至广州南站)及区间隧道、2个派出所(湾华派出所、湖涌派出所),1个地铁分局指挥中心(佛山市地铁公安分局)等范围内的公安通信设备设施的维保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元。其中总价包干部分*******元,单价包干部分*******元。投标单位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也不得高于总价包干及单价包干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5工期:本项目维保工期暂定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共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具备二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或二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4.2.2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3.1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具有一项公安通信或专用通信或无线通信或公众民用通信或监控设备维修维保项目业绩。

注: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复印件,其中合同复印件须表明项目标的、价款、订立时间和签字盖章等页面。

4.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在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进行招标文件线上售卖(建议使用“傲游(www.maxthon.cn)”、“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浏览器,也可在国e平台用户指南(http://www.ebidding.com/portal/html/index.html#page=main:user_guide)下载安装包。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lash运行),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国e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平台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三证合一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国e平台用户指南中《投标人注册手册》。

5.2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11月24日起至2021年11月28日到国义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国e平台”,网址:www.e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8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具体提交方式:

6.2.1电汇方式:投标人登录国义招标采购平台(简称“国e平台”),在购买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后,点击主页上方菜单栏“保证金管理”-“保证金虚拟子账号”进入保证金管理页面;在保证金管理项目列表中选择本项目,并点击项目栏后方的“查看”,下载《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汇款信息》函。

注:投标保证金为电汇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投标人须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按招标文件要求放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须在汇款附言标注项目编号:0724-2100A40N5823。

6.2.2投标保证金保险或投标履约保证保险(保函形式):投标人登录国义招标采购平台(简称“国e平台”),在购买并下载拟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后,点击主页上方菜单栏“文件管理”-“文件下载”进入招标文件下载页面;在下载列表中选择投标人拟投项目(标段),并点击“﹢办理保证金保险(保函)”,跳转到申请页面。

注: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证金保险或投标履约保证保险(保函形式)时:所有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或者投标保证金保险证明文件。

6.3保证金递交账户:投标人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投标的每个项目(标段)对应的保证金汇款银行账号是不一样的,具体的保证金汇款账号详见《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汇款信息》函 。

注:投标人可以登录国e平台,选择主页上方菜单栏“保证金管理”查看保证金汇款的到账情况。招标项目结束后,我公司将按投标人保证金汇款路径原路退还保证金。因此,投标人不得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根据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保证金采用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应以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保证金,如汇款不符合要求导致保证金退还不成功等情况,责任及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付款户名必须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112151400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12151430

7.1.2 开标时间:2021121514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2楼5号室)。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www.gmgitc.com)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www.gmgitc.com)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www.gmgitc.com)等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以上网站查看并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大厦13F

邮编:528000

联系人:郭工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F

邮编:511400

联系人:张工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zhangsiyuan@ebidding.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委外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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