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优秀抗疫艺术作品评选的通知
关于组织优秀抗疫艺术作品评选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文广新旅局,江西文演集团,省赣剧院、江西艺术职业学院、江西画院、省群众艺术馆,其它相关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文艺工作者携手并肩、各展所长,倾情投身抗击疫情的主题艺术创作,推出了一大批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艺术作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注入了强大精神动力。为鼓励先进、树立标杆,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我厅将从各地、各单位新创的抗疫作品中评选出200件优秀抗疫艺术作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新创的各类艺术作品,含戏剧(戏歌)、音乐、舞蹈、美术、曲艺等,且主创人员至少有1位为江西籍,并由省内相关单位出品或制作,已在有关媒体或平台公开发布。
二、名额分配
在评选的200件优秀艺术作品中,戏剧(戏歌)20个、音乐60首、美术作品60件、舞蹈和曲艺类作品60件。
三、评选办法
按照“各地(单位)推荐——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的程序实施。
1.各地(单位)推荐(4月19日前)。各地、各单位分别推荐戏剧(戏歌)4个、音乐10首、美术作品10件、舞蹈和曲艺类作品10件(推荐数量可以不足,但不得突破)。省直管县推荐名额含在各设区市内,由各设区市统一报送。
2.专家评审(4月20-24日)。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组织专家采取审看视频、图片的方式进行评选。
3.会议研究(4月底)。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将专家评审的结果报厅办公会研究,确定最终入选作品。
四、其它事项
1.各地、各单位于4月19日前,将推荐表和推荐作品报指定邮箱:ysckyzp@sina.com。其中,戏剧(戏歌)、音乐作品报送音视频、歌词(歌谱)或剧本,美术作品报送高清图片,舞蹈和曲艺作品报送音视频。所有作品用“艺术门类+作品名称”命名,并按照上述艺术门类分别建立文件夹,统一压缩成一个文件报送。
2.各地、各单位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推荐作品不存在版权问题。如若涉及相关版权问题,由推荐地区或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3.对于入选的优秀作品,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制作成《艺术战“疫”、共克时艰——2020年江西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优秀艺术作品集》(含书籍、光盘各1套)寄发给相关单位和个人,供学习留存之用。
联系人:吴剑峰 电话:****-********
附件:*******b.doc">优秀抗疫艺术作品推荐表.doc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4月8日
标签: 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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