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及漓江补水斧子口水利枢纽库周生产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防洪及漓江补水斧子口水利枢纽库周生产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对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斧子口水利枢纽库周生产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斧子口水利枢纽库周生产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GXZC2014-G2-001-XYGL

建设地点:兴安县境内

建设规模:斧子口水利枢纽左岸及右岸生产道路工程建设Ⅰ~Ⅳ标段施工。

计划工期:365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斧子口水利枢纽库周生产道路工程桩号ZAK0+000~19+070.453,桩号ZBK0+000~ZBK4+176.397施工图纸包括的所有工程施工(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公路设施及其他工程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Ⅰ标段(桩号ZAK0+000~6+750.693),Ⅱ标段(桩号ZAK6+750.693~12+920),Ⅲ标段(桩号ZAK12+920~19+070.453),Ⅳ标段(桩号ZBK0+000~ZBK4+176.397)。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等级: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必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任何职务。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4 (最多数量)个标段投标,但只许中其中 1 个标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24日至2014年3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由投标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桂林市专职投标员持专职投标员证及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造价员上岗证,上述人员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3年至2014年2月养老保险对账单证明,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书),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企业及拟投入项目经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出具时间应处于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及彩色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图纸及技术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4年4月1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30栋-2座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30栋-2座

邮政编码:541004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话(传真):****-*******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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