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201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塔城地区201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塔城地区201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监理已进入招标阶段,现诚请全国范围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我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组织此次招标。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塔城地区201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监理
2、招标内容: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3、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4、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一个标段。
5、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塔城地区201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共7个,建设面积3.5万亩,具体项目为:①塔城市阿不都拉乡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②额敏县上户镇库玛克一村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③裕民县哈拉布拉乡喀拉乔克村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④乌苏市甘河子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⑤乌苏市百泉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⑥沙湾县乌兰乌苏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⑦和布克赛尔县查和特乡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输变电线路配套0.45km,开挖疏浚渠道1.6km,衬砌渠道5.16km,新建维修渠系建筑物19座、滴灌28789亩,改良土壤1.07万亩,购良种9.6万公斤,修筑干道34.88km(其中硬化29.34km),修筑支道27.74km,营造补种农田防护林0.11万亩,技术培训4988人次,购置仪器设备19台(件),示范推广农业实用技术1.813万亩。
6、总投资:4725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资金3150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1008万元、地区财政配套126万元、县市财政配套126万元、乡村群众自筹资金315万元。
7、建设地点:塔城市、额敏县、裕民县、乌苏市、沙湾县、和布克赛尔县。
8、资金来源:国家投资及地方自筹。
9、工程监理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监理和施工规范的标准进行监理。
10、对投标企业的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监理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投标单位驻现场人员及总监理工程师应满足的条件:配备的监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工专业)担任。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水工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监理员以上监理资格。
11、投标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具有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监理资质的,需有自治区建设厅核发的《备案登记核准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的,需有自治区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从业信息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每份,售后不退。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现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13、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3月25日至29日,在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塔城项目部报名(塔城市团结路,地区建筑设计院二楼)。
1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15、联系人:王龙联系电话:****-*******
招标人:塔城地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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