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内容一、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3、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4、人民检察院出具的2个月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市政管理所确定金河大道及进港大道道路绿化养护项目的服务商,约两年零八个月,由2014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为准)。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282,813.90元。三、报价要求:1、所报价格必须为固定值,且不得高于本采购项目预算,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报价应包括材料(含绿化管理维护过程中所需的肥料、农药、燃油、水电费等)、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安全等五种保险)、高温作业补贴、员工节假日补贴、加班费、用工调配费、劳动合同鉴证工本费、机械设备费、设施维修工料费、不可预见费、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盈亏自负。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相关费用。3、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按招标文件中列明的计算标准执行,由中标单位支付。四、本采购项目服务范围: 绿地名称或地址绿地面积(M2)人行道面积(M2)养护要求 金河大道219604.50 绿化二级养护进港大道85210.00 16710.00 绿化二级养护、人行道养护合计304814.50 16710.00 五、管养要求:A、绿化二级管养要求(一)草坪管养1、草坪二级管养的标准是目的草种生长良好,草坪整齐雅观,四季常绿,覆盖率达95%以上,杂草率低于5%,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2、生长势中等,生长量达到该草种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叶色青绿,无枯黄叶。3、考虑季节特点和草种的生长发育特性,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高度控制在:台湾草5厘米以下,大叶油草、假俭草、沿阶草10厘米以下,蟛蜞菊30厘米以下。4、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进行淋水和施肥,在每年秋、冬季雨水缺少的季节,加强淋水,每天的淋水量不低于该草种该规格的蒸腾量,使含水量保持在,砂土为3-5%,砂壤土为6-10%,壤土为12-20%,粘土为20-21%,需水量大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一般要求砂土为4-5.5%,砂壤土为8.5-11.5%,壤土为17-22%,粘土21-22%;需水量少且不耐涝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控制在:砂土为2.8-4.5%,砂壤土为5.7-8.5%,壤土为10-15%,粘土为18-20%。结合淋水适当追肥,以保证草坪植物在秋、冬季保持青绿。肥料的施用要适量、均匀,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伤。每次施肥应通知采购人现场监督及验收,并由双方登记确认。5、经常除杂草,使纯草坪和混合草坪目的草种纯度达95%,新接管的绿地要求半年内达到要求。6、及时填平坑洼地,使草坪内无坑洼积水,平整美观。7、对被破坏或其它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植物应及时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补植要补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补植后要加强保养,一个月内覆盖率达95%。每次补植必须通知采购人现场监督及验收,双方登记确认。8、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一般在晚上进行喷药;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危害率在8%以下。每次喷药应通知采购人现场监督及验收,并由双方登记确认。(二) 灌木和花卉管养1、灌木和花卉二级管养的标准是生长良好,花繁叶茂,造型美观,具有一定的艺术感和立体感。2、生长势中等,生长量达到该种类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萌蘖及枝叶生长正常,叶色较鲜艳,无枯枝残叶,植株基本整齐,花卉适时开花,花坛轮廓完美,无残缺,绿篱无断层。3、考虑每种植物的生长发育特点,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花灌木和草本花卉必须在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以免将花芽剪除,花谢后要及时剪掉残花老枝。绿篱和花坛整形符合造景要求。4、根据植物的生长和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在雨水缺少的季节,每天的淋水量要求不低于该种类该规格的蒸腾量,使含水量保持在:砂土为3-5%,砂壤土为6-10%,壤土为12-20%,粘土为20-21%。需水量大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一般要求砂土为4-5.5%,砂壤土为8.5-11.5%,壤土为17-22%,粘土为21-22%;需水量少且不耐涝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控制在:砂土为2.8-4.5%,砂壤土为5.7-8.5%,壤土为10-15%,粘土为18-20%。簕杜鹃等花灌木要适当控水以促进花芽分化,花芽分化后必须适当施肥以使花多色艳,其余要求在每年春、秋季重点施肥各1次。肥料不能裸露,可采用埋施或水施等不同的方法。埋施要先挖穴或开沟,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淋足水、找平。一般可结合除草松土进行施肥。每次施肥应通知采购人现场监督及验收,并由双方登记确认。5、经常除杂草和松土,除杂松土时要保护根系,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更不能造成黄土裸露。6、及时清理死苗,并在两周内补植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来的植株接近,以保证良好的景观效果。补植要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淋水等保养措施,保证成活率达95%以上。每次补植必须通知采购人现场监督及验收,双方登记确认。7、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方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喷药要在晚上进行;药物、用量有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害,最严重的危害率达在8%以下。每次喷药应通知采购人现场监督及验收,并由双方登记确认。(三) 乔木管养1、乔木二级管养的标准是生长良好,枝叶健壮,树形美观,行道树上缘线和下缘线整齐,修剪适度,无死树缺株,无枯枝残叶,景观效果良好。2、生长势较强,生长量达到该树种该规格平均年生长量;枝叶健壮,无枯枝残叶。3、考虑每种树的生长特点如叶芽、花芽分化期等,确定修剪时间,避免把花芽剪掉,使开花乔木适时开花;乔木整形效果要尽量与周围环境协调;行道树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枝叶密度适宜,内膛不空又通风透光,并根据不同路段车辆等情况确定下缘线高度和树冠体量,树高一般控制在10-17米之间,注意不能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指示牌,单位附属绿地内种植的树木的枝叶伸向城市公共道路或他人物业范围内的,要及时修剪;修剪时按操作规程进行,尽量减小伤口,剪口要平,不能留有树钉;荫枝、下垂枝、下缘线下的萌蘖枝和干枯枝叶要及时剪除。中标人进行修剪时,应先做出书面计划,并获采购人书面批准方可实施;每次修剪应通知采购人现场监督及验收,双方登记确认。4、根据不同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不同植物种类和不同树龄适当淋水,并要求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肥1-2次。施肥量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种植三年以内的乔木和树穴有植被的乔木要适当增加施肥量和次数。肥料要埋施,先打穴或开沟。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淋足水,找平,切忌肥料裸露。乔木施肥穴的规格一般为30×30×40厘米,挖沟的规格为30×40厘米。挖穴或开沟的位置一般是树冠外缘的投线影(行道树除外),每株树挖对称的两穴或四穴。每次施肥应通知采购人现场监督及验收,并由双方登记确认。5、及时清理死树,在三周内补植回原来的树种并力求规格与原有的树木接近,以保证良好的景观效果。补植要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淋水等保养措施,保证成活率榕树类达95%,其它树种达85%。每次补植必须通知采购人现场监督及验收,双方登记确认。6、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治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乔木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喷药一般要在晚上进行;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为害,最严重的危害率在8%以下,单株受害程度在8%以下。每次喷药应通知采购人现场监督及验收,并由双方登记确认。7、做好防台风工作。台风前加强防御措施,合理修剪,加固护树设施,以增强抵御台风的能力。台风吹袭期间迅速清理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台风后及时进行扶树、护树,补好残缺,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使绿化景观尽快恢复。同时要求随着树木的长大,及时将护树带或铁箍放松,以免嵌入树皮内。遇雷电风雨、人畜危害而使树木歪斜或倒树断枝,要立即处理、疏通道路。(四)垂直绿化管养1、垂直绿化的管养划为二级管养。其标准是攀缘植物生长良好,整齐雅观,生长期覆盖率达95%以上,一年四季常绿(落叶植物除外),有花攀缘植物要适时开花。2、生长势良好,生长量达到该种类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枝叶较健壮,叶色浓绿,无枯枝残叶,有花的攀援植物要适时开花。3、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采取牵引措施或设置网架等辅助设施让其迅速、均匀地长满墙面。修剪要考虑该种类的生长发育特点,确定修剪时间和修剪程度,避免剪掉有用的叶芽、花芽和主蔓,合理修剪过密的侧蔓,控制主蔓,使覆盖均匀,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立交桥上的下垂藤蔓要及时修剪,以免妨碍交通。4、经常淋水以保证其生长需要。秋、冬季加强淋水,使落叶植物延缓落叶,延长绿叶期。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肥2-3次,并根据生长情况适当追施无机肥以满足植物生长需要。肥料的施用要适量、均匀,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伤。每次施肥应通知采购人现场监督及验收,并由双方登记确认。5、不失时机地进行补植。补植要补回原来的种类并加强淋水、养护等管理措施,保证成活率达90%以上。每次补植必须通知采购人现场监督及验收,双方登记确认。6、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害能力,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喷药一般要在晚上进行,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害时,最严重的危害率在5%以下。每次喷药应通知采购人现场监督及验收,并由双方登记确认。(五)水池管理水池二级管理的标准是保持水面及水池内外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节约用水。池壁美观,不漏水,设施完好无损。及时清除杂物,定时杀灭蚊子幼虫,定时清洗水池,控制好水的深度,管好水闸开关,不浪费水;及时修复受损的池壁、水池设施。(六)园路管理园路二级管理的标准是路面保持清洁、美观、完好无损,要求及时清除路面垃圾杂物,修补破损并保持完好;要求路面干净、美观,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七)环境卫生环境卫生的二级标准是绿地清洁,无垃圾杂物,无石砾砖块,无干枯枝叶,无粪便暴露,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八)清洁、保洁 1、每天6:30--18:30保持绿地无垃圾杂物,包括生活垃圾、石砾砖块、干枝枯叶、粪便、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等,发现鼠洞要随时堵塞。清除垃圾杂物后要注意保洁,绿地发现有垃圾,要及时清理。2、归堆后的垃圾杂物和箩筐等器具摆放在隐蔽的地方,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过夜,不焚烧。(九)绿地维护1、绿地维护的二级标准是绿地红线范围内不被侵占,绿地版图完整,花草树木不受破坏,无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的现象。2、保护绿地红线和红线内的花草树木,对任何侵占和破坏行为要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绿化管理部门。经上级批准临时借用的绿地,监督限期内恢复原状,如超过审批面积及数量,要立即上报。3、加强监管,使绿地内没有堆放东西和停放自行车、机动车,没有人力车和机动车驶进草地,没有设摊摆卖,没有在草地上踢球等进行损害花草树木的活动,没有在树上挂标语、乱张贴、晾衣服等现象。(十) 设施维护设施维护的二级标准是设施完好无损,景观效果优良。(十一)保护保护围栏、护树架和护网等绿化设施,对破坏行为要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绿化管理部门;保护绿化供水设施,防止绿化用水被盗用。(十二)维修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补或更换,保证设施的完整美观。B、绿化常规管养要求(一)绿化卫生1、保持指定区域绿化范围内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鼠洞、蚊蝇滋生地,垃圾须在每天上午8:30分前全面清理一遍,每月全面清理花基、灌木丛内积存的落叶、枯枝不少于两次;2、树挂污染物或杂物及时清理; 3、绿化垃圾及时清运,不使垃圾过夜裸露堆放在路面或产生积压,不准随意乱堆、乱倒,由中标人统一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处理。 (二)绿化施肥及病虫害防冶1、树木花草无严重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害危害率必须控制在10%以下;2、食叶害虫咬食叶屑每株控制少于5%,刺吸害虫明显造成为害的枝条少于8%,蛀干害虫为害的枝条少于 3%,病虫害植株占总植株的2%以下;3、早防早治:对于地段出现病虫害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原则,经常观察绿化植物病虫害情况,一旦发现立即跟踪除治,并进行跟踪治理效果。病虫害情况较严重或有蔓延迹象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4、按照植物属性和虫害病情选择合适的药物,不因用药不当造成药害和植物死亡;5、喷药应安排在游客比较少的时间段进行,喷药时间、方法合理;6、使用农药作业过程中要有警示标记; 7、每年全面施肥不少于4次,每次施肥由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市政管理所委派人员现场签证,施肥方案以撒施和挖穴施肥为主,施肥量根据树木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施肥种类采用复合肥与花生麸等基肥相结合,施肥后必须淋水,化肥不可放在灌木的叶面上,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伤。 (三)植被、灌木及花坛修剪1、修剪要根据植物生态习性,修剪基本合理,剪口基本平滑,树形基本整齐,长势较好、无严重枯枝、焦叶,修剪时间、修剪强度适合植物生长要求,树木恢复快,不伤元气,常保旺盛长势,并与周围环境协调; 2、草坪要进行合理的修剪,保持草坪长度5CM以内,草坪长度超过5CM的要及时进行修剪。草坪每年修剪不少于6次,边角、路基石旁草坪要求沿路牙进行修边,修剪过程中控制好剪草机前行速度,防止引起起草坪干尖或有波浪大现象; 3、乔木冠形美观,枝叶分布均匀适当,对下垂枝、下缘线以下的萌芽、枯枝、弱枝、病虫枝等要及时清除,行道树下缘线要统一高度,剪口要平,及时对剪口进行封蜡处理; 4、灌木修剪要达到图案清晰,整齐完满无缺,开花植物花期内及时修剪残花败枝,及时修剪徒长的枝叶,花坛轮廓清晰,无残缺,绿篱无断层,边直线棱角分明; 5、绿篱的立面或花球的底部修剪时要适度,注意保留枝叶的遮挡密度,弯弧、字样造型绿篱修剪时,应采用园艺剪作业以免出现误剪;6、高空修剪,要注意工具或落枝不要伤到树下人员或损坏附近设施;7、修剪时最短时间内用车跟随清理修剪树枝;8、凡对管理范围内的树木进行大修剪的,先报绿化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四)除杂草1、草坪生长较好、基本平整、无较大片杂草,无片状裸露地面,无较大成片枯黄,各种草坪清除杂草后及时压平、踩实; 2、除杂草时,应利用工具连根拔起,不可以只从茎部中间拔断,除杂草松土,要保护根系,不能伤根或造成根系裸露;3、树木下的杂草采用中耕松土的办法清除,深度要适当,乔木 80×80、灌木 60×60 厘米以内范围松土,并无一切杂草;(五)绿化淋水服务范围内配有自动喷洒设施,注意淋水时间和分量,既要防止水分不足致使植物干枯,死亡,亦要防止水资源浪费。 1、淋水时间:一般时间为早晚各一次,干旱季节或特殊情况需按市政所要求增加次数,霜冻期间则改为中午淋水; 2、干旱天气时要保证植物每天能淋足水,淋水不得冲倒花木,所有植物不得出现缺水,萎蔫和涝浸现象; 3、雨季做好培土工作,防止积水,旱季做好开窝工作。 (六)绿化自然灾害防冶1、每年台风前对乔木合理修剪,加固护树设施; 2、及时进行扶树,护树; 3、及时清除断枝,落叶及断树; 4、因自然灾害或特殊情况,中标人应及时采取适当措施并服从采购人安排。 (七)绿地维护1、养护的花草树木没有被圈占,乔木树干用灰水粉刷每年不少于2次(中秋、春节); 2、绿地养护设施(护桩、勒线、竹篱等)歪线和树木歪斜要及时扶正; 3、管区内土壤结构良好,土壤较差的,应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利用植物残体及有机肥改良土壤; (八)台账管理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内完成管辖范围所有绿化及设施的全部清点核查,清单报市政管理所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每季做好人员及设备台账、日常巡查台账、病虫害防治台账、补栽及修剪台账、养护作业台账、施肥及浇水台账、投诉处理台账等。(九)绿化补种1、绿地被覆盖率要求达到 98%,乔灌木缺少于 2%,否则要及时补种; 2、当年植树成活率达 85%以上,保存率达 85%以上,老树保存率达 98%以上; 3、本项目采用包干方式,因中标人管用不当造成的植被死缺,由中标人负责补栽,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补种要求如下: ①缺株断行应适时补栽,树木在确认枯亡十天内补栽,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②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同规格、同数量的苗木,保证补栽后的景观效果; ③补栽完毕要对场地进行清理,将包装绳,营养袋,塑料纸袋,修剪枝叶,剩余泥土地等清理运走,对路面进行清扫,用水冲干净; 4、中标人因管理不善造成绿化植物和绿化造型受损等,且在采购人发出通知二天后还未采取措施补救,采购人有权雇请他人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向中标人扣除以上所需费用的双倍。C、人行道养护要求(一)一般要求1、人行道养护应包括人行道基层、面层及人行道无障碍设施、人行道缘石、树池和踏步等。2、对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应经常巡查,并应符合《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第4.2.4条的要求。3、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应处于完好状态,人行道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表面平整,无积水,砌块无松动、残缺,相邻块高差符合要求;(2)缘石、踏步稳定牢固,不得缺失;(3)树池框不得凸起、残缺;(4)人行道上检查井不得凸起、沉陷,检查井盖不得缺失;(5)盲道上的导向砖、止步砖位置应安装正确。 4、要保持人行道干净整洁、无垃圾堆积,无明显的污迹,侧坡、墙体、立柱悬挂垃圾、乱涂乱画、香口胶渣及牛皮癣,每天要及时清理;5、须安排人员不定期对相关路面进行巡查,一但发现有洒落物,必须立即安排人员、设备对洒落物进行清理;6、保洁要求按“五无一畅通”标准执行:即无垃圾、无沙泥、无砖头杂物、无积水、垃圾桶果皮箱无污垢、疏水栅进水口畅通;7、在清扫保洁过程中,工作人员须穿着带有反光标志的统一服装,注意来往车辆动态,防止交通事故发生;8、及时对路面、路边人行道及道路界缝的杂草进行清理。(二)面层养护要求1、面层砌块为振捣成型、挤压成型和加工的石材均可用作人行道面层的铺装。2、人行道面层砌块铺装必须设置足够强度的基层和垫层。面层砌块发现松动应及时补充填缝料,充填稳固,若垫层不平,应重新铺砌。3、垫层材料可采用干砂、石屑、石灰砂浆、水泥砂浆等。 4、面层养护应包括下列内容:(1)砌块填缝料散失的补充;(2)路面砖松动、破损、错台、凸起或凹陷的维修;(3)较大面积的沉陷、隆起或错台、破损的维修;(4)检查井沉陷和凸起的维修。5、面层砌块缝隙应填灌饱满,砌块排列应整齐,面层应稳固平整,排水应通畅。6、面层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更换的砌块色彩、强度、块型、尺寸均应与原面层砌块一致;(2)面层砌块发生错台、凸出、沉陷时,应将其取出,整理垫层,重新铺装面层,填缝。修理的部位应与周围的面层砌块砖相接平顺;(3)对基层强度不足产生的沉陷、破碎损坏,应先加固基层,再铺砌面层砌块;(4)砌块的修补部位宜大于损坏部位一整砖;(5)检查井周围或与构筑物接壤的砌块宜切块补齐,不宜切块补齐的部分应及时填补平整;(6)盲道砌块缺失、损坏应及时修补。提示盲道的块型、位置应安装正确。 7、人行道养护质量标准应符合《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第13.4.2条的要求。8、人行道面层砌块应具有防滑性能,其材质标准应符合《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表9.2.8的要求。9、沥青混凝土面层的人行道养护应按《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第6章的规定执行。(三)彩色方砖挖掘修复及养护维修1、人行步道的挖掘修复,必须保证路面平整,纵横缝顺直,调整后根据铺砌材料一律采用洒细砂灌缝或水泥灌(勾)缝。2、各类砖(石)的调整要求与原砖(石)型、砖(石)色、铺砌图案保持一致,破损砖(石)块或与原砖(石)型不一致的,一律清除,另补新砖。3、调整彩色方砖一律要求做5cm 1:9水泥石屑垫层,下沉部位必须先夯实基础后,才可进行下一步工序,不准在原路基土上铺砖。花岗岩、广场砖、霹雳砖等异型材料铺装的基础采用20cm水泥稳定碎石 10cm水泥混凝土,并按原面层材料坐浆铺砌,水泥勾缝。 4、凡路灯杆、广告、灯箱等各类构筑物基础部分,必须将原碎砖、水泥清除,重新调整补齐,基础根部缝隙用水泥抹平。5、交叉路口、转弯拐角的人行步道彩色方砖或其他材料,要求认真按无障碍路口标准进行调整施工。特别注意各类井周边,要求平整顺直,按原标准找好坡度。平整度相邻高差正负不大于0.5cm。6、边石维修,要求边石缺块、破损的用原材料一致的边石调整补齐,交叉路口和转弯拐角处破损的一律更换新边石,做深埋处理。凡新调整、更换的边石必须勾缝、填缝充实,座浆砌筑。7、树池边石、树箅子安装、维修要按原边石、原树箅子规格、形状进行维修,并保持平整。8、施工后的余土、废渣应当天全部清运,禁止在道路两侧临时堆放。(四)人行道基础养护1、人行道两侧立缘石不得缺失。形成坑槽的路面砖及安装话亭、报箱、灯杆、工作排架等形成的洞穴,应及时修补。2、当人行道变形下沉和拱胀凸起时,应对基础进行维修。3、修复挖掘的人行道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1)沟槽回填的最小宽度应满足夯实机械的最小工作宽度,且不得小于600mm;应分层回填夯实,分层的厚度应小于夯实机械最大振实厚度;(2)当不能满足回填最小宽度时,可采用灌筑混凝土等方法回填密实;(3)沟槽回填应高于原路床,夯实后再整平,恢复面层。4、人行道基础维修质量应符合《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表9.3.4的规定。六、其他服务要求: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对绿化及附属设施按相关级别养护标准进行恢复及完善。 2、相关绿化专业检评标准以每年最新的检评标准为准。 3、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按质量要求做好省、市、区及镇布置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含检查、突击整治、重大活动等)中的环卫及绿化作业。提供每次迎检及有关活动的措施落实方案,并按采购人要求加强对相关范围的管理。 4、经管理部门批准施工队伍在管区地段施工的,要做好配合及善后工作。5、绿地面积承包期内增减5%以下的仍由中标人负责,如达到增减5%以上时,则双方可按实际承包值平均数协商增减承包费用;七、商务要求:(一)最低人员配备要求:序号职称数量(人)专业1工程师(项目负责人)1园林或林业2初级专业技术人员2园林或林业相关专业3专业技术工人10具备技工证4一线绿化工人50 注: 1、项目负责人及初级专业技术人员须在该公司购买社保满半年(需提供投标截至时间前半年的社保证明),如不满足要求,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在整个服务期内不得再安排本项目以外的工作,所有人员的变更必须向采购人报备。(二)最低设备要求: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备注1洒水车10吨或以上2台 2洒水车6吨或以上1台 3高空作业车 伸缩臂长14米以上1台带吊篮4运输车辆 1.5吨或以上2台 5小型货车 1台管理巡查用车6打药机 2台 7台式剪草机 4台 8割灌机 4台 9油锯 6台 10高枝油锯 4把 11机械绿篱剪 6把 注:1、投标人在投标时已有上述设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如行驶证、发票或租赁合同等);如投标时未有上述设备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服务期第一天内全部配备到位。2、所有机动车辆均须安装GPS,并接入采购人指定的平台,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三)项目管理要求:1、须制定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应急方案、安全生产守则、各项管理服务质量指标, 并提交采购人,同时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适当的修改,接受采购人的监督。2、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管理架构,对各岗位人员安排或变动情况及时上报采购人,接受采购人监督。3、项目管理人员(包括组长及组长以上的人员)的联系方式须上报采购人备案,如有更改须及时通知采购人,以便联系和沟通。4、中标人须加强对项目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保证属下工作人员遵纪守法,计划生育,使用礼貌用语,文明服务,不参与黄赌毒活动,不做破坏社会治安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事,并承担相关的管理责任。5、抓好安全工作,督促工作人员佩戴安全标志,遵守交通法规,安全作业。如发生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6、一线工人的工资不得低于1900元(含个人缴交社保部分),且按不低于广东省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的每年递增额进行递增,对所聘用的工作人员按佛山市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相关的保险。其他福利待遇,按佛山市劳动用工的相关标准执行。工资、福利及递增调整费用由中标人支付。7、工作人员的工资须每月定期发放,不得拖欠,同时,须在每月的月末前,把工资的发放记录和购买社保的记录以文本文件的形式提交采购人备案。8、中标人对施肥、杀虫、修剪等需提交计划报告,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按此计划实施,并且施肥、杀虫、修剪过程中需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派代表到现场监督相关工作。9、中标人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检查,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必须及时作出有效响应,如对采购提出的合理意见不予理会的,采购人有权停止支付服务费,直至中标人有效响应为止。10、合同期内养护总价不随绿化养护面积的增减而调整。11、中标人的办公地点、车辆停车场、所有工作人员的住宿及膳食等问题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12、中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向采购人提供《园林绿化管理项目实施方案》,在该方案中列明具体养护模式、投入本项目的能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操作规程要求的机械设备清单(注明名称、 规格、数量,重要机械如洒水车等须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总人数、 有关人员职责名单、 各路段应配置的员工人数等)。在签订合同时 (或在双方约定的合理期限内),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投入项目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复印件等资料。 该方案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交由中标人具体组织实施; 养护期间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擅自修改变更该方案。13、按规定缴付各种税费。(四)服务机构设置要求: 1、中标人须在西南城区内设立不少于150平方米、有固定联系电话、非住宅的固定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工具放置场所; 2、须在三水区缴纳税金。八、三水区西南街道园林绿化管理考评标准:序号考 评 项 目分值(一)乔木15(二)灌木与木本地被、竹类、藤本、水生植物15(三)草本花卉和地被6(四)草坪植物12 (五)绿地、绿道及配套设施清洁与保洁15(六)园林建筑、小品、园路、铺装场地和配套设施及绿道设施12(七)安全管理与防护7(八)绿地、绿道和园林树木保护(包括古树名木)15(九)其他情况3合计100注:人行道管理考评参照上表第(五)、(六)项。九、服务费结算方式:1、本项目的服务费,根据中标价分 32 个月支付;2、服务费用按中标人在《三水区西南街道园林绿化管理考评标准》中的得分按实结算。满分为 100 分:当月得分为 100 分的,支付 100%的服务费;当月得分为 99 分的,支付 99%的服务费;当月得分为 98 分的,支付 98%的服务费,如此类推,每月计发。3、服务费的支付,由采购人以银行转帐的方式直接划转至中标人名下的银行帐户。 4、在结算时,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有效的结算发票。 5、中标人当月应得的服务费,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有效发票后,于次月的 15号前以银行划款的方式划入中标人指定的帐户。十、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在与采购人在签订本项目《服务合同》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向采购人缴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 30万元,否则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权利,采购人有权选择按规定选出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服务商或对本项目重新进行招标。2、本履约保证金作为中标人履行合同的保证,在中标人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于合同期满后的 15 个日历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3、本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不履行应承担的义务或因过失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而又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时,采购人有权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如本保证金数额不足以赔偿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时,采购人还有权继续对中标人进行追讨。4、如本保证金因受采购人的处置数额没达到本项目要求时,中标人须及时补足,否则,将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权利,对未完成的服务任务,采购人有权选择按规定选出中标候选人完成或重新进行招标。十一、合同终止及没收履约保证金:1、中标人必须按要求于服务期开始第一天内将所有配备设备投入使用,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作任何赔偿,并没收履约保证金。2、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不作任何赔偿,同时全额或部分没收中标人履约保证金:(1)未按合同要求配置设备的;(2)未按合同要求配置人员的;(3)月度评分任一月低于 60 分的;(4)月度评分任意连续六个月内任意两个月低于 80 分的;(5)月度评分任意连续两个月低于 85 分的;(6)未按投标时承诺的实施方案进行养护的;(7)在实施过程中因处理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8)因管理不善造成绿化植物和绿化造型受损等,且在采购人发出通知二天后还未采取措施补救,且如上情况发生达五次的;(9)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10)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十二、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1)如果被选定的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中标合同,或经核定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从而影响公平、公正及影响中标合同执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确定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以此类推。(2)如果所有中标候选人均无法签订合同,采购人将依法重新招标或更改采购形式,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三、附件三水区西南街道园林绿化管理考评标准序号考评项目考评内容扣分标准一乔木(15分)乔木树冠完整、美观、生长旺盛,开花结果正常;主侧枝分布均匀,分枝点高度与树种特性相适应,分枝不影响游览和观景。新梢粗壮,叶片健壮,叶色纯正,无枯枝败叶。1、植株生长不良,长势差,部分树干死亡,扣 0.5 分/株。植株重度残损,扣 0.3 分/株。2、树穴土壤透水、透气性不良,有杂草并影响景观的,新植树木树穴规格不符合规范,每穴扣 0.2 分;支撑不当、支撑参差不整齐的,扣 0.2 分/株。3、缺乏修剪或修剪不适当,未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T268-2005)修剪的,扣 0.5 分/株;枝叶遮挡交通灯或交通指示牌或路灯的,扣 0.5 分/株。4、病虫害控制不及时,对树木叶片危害每株超过 10%的,扣0.5 分/株;蛀干性害虫危害未处理的扣 0.5-1.0 分/株;白蚁、红火蚁等危害未处理的,视危害程度扣 1.0-2.0分/株。5、有枯枝、折枝、或棕榈科的干枯叶片未及时清理的,扣0.2 分/株;行道树倾斜或其它树木倾斜影响交通、安全、景观,扣 0.2 分/株;树木存在安全隐患的,扣 0.5 分/株;树木死亡未及时清除,缺株未及时补植或补植效果差的, 扣 1.0 分/株; 主干道行道树补植胸径不得小于 10cm,次干道行道树补植胸径不得小于 8cm,否则扣 0.5 分/株。6、树木根系生长覆盖路面未及时处理的,扣 0.2 分/处;树池或树池盖损坏、或树池盖不平整影响景观的,扣 0.2分/穴。7、树体腐烂部位未及时剔除、消毒、封口处理的,每株扣1.0 分;一般树木枝条的剪口直径大于 6cm 或珍稀树种的剪口大于 3cm 未作防腐处理的,每株扣 0.3 分。二灌木、木本地被、竹类、攀藤类、水生植物(15 分)灌木生长旺盛,株型完整、 丰满, 花后修剪合理、及时。木本地被植物生长旺盛,无杂草,无死株、缺株。花坛、花带及绿篱轮廓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无杂草, 修剪及时、 得当。造型植物修剪及时、得当,线条齐整流畅。规则式种植的造型植物,形状、体量一致;自然式种植的,形状和体量大小符合设计和景观的要求。藤本植物生长旺盛,开花适时,牵引得当、及时。水生植物生长旺盛,无明显病虫害,无枯枝败叶,整体景观良好。1、植株生长不良,长势差、叶色差,每株或者每平方米扣0.2 分。2、土壤透水、透气性不良,或有明显杂草影响景观的每株或每平方米扣 0.2 分。3、修剪不适当、不及时、未按规范修剪的每株或每平方米扣0.3 分。4、造型缺株,影响整体效果的,扣 0.5 分/处。5、竹林、藤本植物未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T268-2005)养护,视情况扣 0.5—2 分。6、水生植物生长不旺盛、有明显病虫害、不及时修剪枯干枝叶、未按规范养护,视情况扣 0.5—2.0 分。7、植株受病虫危害的,被害叶片超过植株总叶片的 10%的,每平方米或每株扣 0.2 分。8、植株老化影响景观,不及时换种的,每平方米或每株扣0.3 分。9、死亡、缺株或重度残损未及时补种的,每株或每平方米扣0.3 分。三草本花卉和地被(6 分)草本花卉和地被生长旺盛, 株型匀称、 完整美观,开花适时,花繁、色正,无杂草;花后需修剪的,修剪合理、及时;宿根或球根花卉及时翻种更新。1、植株生长不良、长势差或萎蔫,每平方米扣 0.3 分。2、土壤透水、透气性不良,或有明显杂草影响景观的每平方米扣 0.2 分。3、残花、枯萎的黄叶和花蒂(梗)未及时清除的,每平方米扣 0.3 分;未及时修剪影响景观的,每平方米扣 0.2 分。4、受病虫危害,被害叶片超过植株总叶片量的 10%的,每平方米扣 0.3 分。5、死亡、缺株未及时补种的,每处或每平方米扣 0.3 分;植株老化未及时更换的,每处或每平方米扣 0.2 分。6、宿根或球根花卉未根据种类特性及生长状况及时进行翻种更新的,每宗扣 1.0 分。四草坪植物(12 分)草坪植物叶片健壮、色泽纯正,无枯黄叶;草坪的绿色期、覆盖率、杂草的覆盖率达到相应级别养护标准要求;无积水,修剪及时、合理。1、草坪植物叶色枯黄,生长不良,长势差,每平方米扣 0.1分。2、草地凹凸不平或有积水的,每平方米扣 0.2 分。3、杂草覆盖率超过 1%的,影响景观的,每平方米扣 0.1 分,最高扣 4 分。4、杂草过多又无法净化或草坪衰老,未及时更新或重建的,每平方米扣 0.2 分。5、未及时修剪、未正确控制草坪高度及修剪留茬高度的,每平方米扣 0.1 分,最高扣 4 分。6、手工拔草时未将目的草压实的,视情况扣 0.1—0.5 分。7、有病虫危害未处理,视情况扣 0.2-2.0 分。8、黄土裸露的,累计每平方米扣 0.2 分。五绿地、绿道及配套设施清洁与保洁(15 分)绿地、绿道、园路铺装、园林设施、厕所等应保持清洁干净无积水,无鼠洞和蚊蝇孳生地。 花架、 亭、廊等园林建筑物应保持外观整洁,及时清除建筑物屋顶积落的枝叶、垃圾和自生的植物。园内设施无污垢、无乱涂乱画等城市“牛皮癣”。每天应在上午 7:30 时前完成公园绿地首次全面清扫,从上午 7:30 至晚上 8:00 时进行巡回保洁;绿地养护、修剪产生的垃圾应当天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并运至指定地点。园林水体应保持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1、管理地段(绿地、绿道、园路铺装、配套设施、厕所等)需保持清洁卫生, 发现有垃圾杂物、 石砾砖块、 粪便污物、积水、悬挂物、鼠洞或蚊蝇孳生场所的,每处扣 0.2 分;园路、铺装上的青苔等影响行人安全的,每处扣 0.2 分;花架、亭、廊等屋顶积落的枝叶、垃圾和自生的植物,每处扣 0.2 分。2、绿地、园路、铺装场地的保洁时间每天为 16 小时,公园绿地每天 7:30 前须完成首次全面清扫,7:30 至 20:00进行巡回保洁,每发现 1 次不到位的扣 0.5 分。3、园凳、垃圾箱、导游牌、警示牌等园林设施每天至少清洁一次,每发现 1 处不清洁的扣 0.2 分。绿道设施不洁的,每处扣 0.2 分。4、景观水池应保持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人工水池的池壁应干净美观,不合要求的视情况扣 0.5—1.0 分。5、绿地、绿道配套设施有污垢、乱涂乱画等“牛皮癣”的,每处扣 0.2 分。人工水池的池壁应干净美观。控制好水的深度,及时清除杂物和湖面漂浮物,定时清洗水池,定时杀灭蚊子幼虫。必须有人分管,定期监测,记入档案。6、归堆后的垃圾杂物和装载器具未摆放在相对隐蔽的地方,每次扣 0.5 分。7、绿化管养产生的废弃物和垃圾堆放在绿地、道路、路旁,未日产日清,未运至指定地点,焚烧垃圾的,每次扣 1.0分。8、湖、园林水体、人工水池水体内有非自然原因导致的下述物质:①凡能沉淀而形成令人厌恶的沉积物,②漂浮物,如碎片、浮渣、油类或其它一些引起感观不快的物质,③产生令人厌恶的色、臭味或浑浊度的物质,④易孳生令人厌恶的水生生物。每处扣0.5分,面积超过100m2扣1.0分。9、公园、绿道公共厕所执行一类公厕保洁标准:地面湿滑有污物,便器冲刷不及时,有粪迹、尿迹和其他垃圾杂物、污物每处扣 0.2 分;有蛛网、有臭味、窗格积尘的各扣 0.2 分;小便池、坑位、洗手台堵塞积液,每处扣 0.2 分;未定时灭蝇消毒,可视范围内苍蝇大于 3 只/座的扣 0.5分。没有及时疏通化粪池、排粪道的扣 0.5 分;不定期清理化粪池的扣 0.5 分;公厕外 5 米内有垃圾、粪便、污水的,每处扣 0.2 分。公厕保洁和设施管理符合相关规定。公厕的标牌(导向牌、标志、铭牌、规章制度、男女标识等)应设置合理,存在歪倒、缺损、设置不合理等现象,标牌、标志不齐全,没有保洁制度的各扣 0.2 分。供水、供电、排水、通风等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处扣 0.2分;墙壁、地面、隔断板、洗手台、门窗、便器、开关、手柄、门锁等设施破损每处扣 0.2 分;公厕内外墙壁、门窗、隔断板等有乱涂乱画污迹每处扣 0.2分;没有无障碍设施的,每个扣 1 分;公厕中的无障碍设施中无障碍通道、残疾人专用标志、扶手、无障碍厕位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每发现 1 处不合格扣0.5 分;无障碍设施中洗手盆、 镜子、 呼叫铃功能完好, 能正常使用,每发现 1 处不合格扣 0.2 分;发现公共厕所不对外开放的每次每个扣 0.5 分;收费的每例扣 0.5 分。六园林建筑、小品、园路、铺装场地和配套设施及绿道设施(12 分)保证所有设施正常使用、美观、无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保养、翻新。园路及铺装平坦、无积水。钢结构的建筑物、构筑物应按 GB50212—91 的要求涂涮油漆。游乐设施的安全标准应符合GB8408—87的规定。1、园路及铺装场地发现变形、下沉、破裂、缺损、存在安全隐患,园林建构筑物、小品、游乐设施等饰面层剥离,实体破损或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每处扣0.2-0.5 分;木质设施未及时进行涂刷油漆等维护管理,视情况每处扣 0.2-0.5 分。2、照明设施、灯饰、果皮箱、导游牌、护树架、围栏等园林设施损坏不修复,或被盗不及时恢复的,设施功能失效的,每处扣 0.5 分。3、灌溉设施损坏,不能正常工作的,每处扣 0.5 分。4、水景设施不按规定正常运行的,每处扣 0.5 分。5、围栏、护树架、门窗、灯杆、导游牌等设施未按要求及时翻新的,每处扣 0.2 分。6、水面、假山等险峻景区(点)未按要求设危险警告牌的,每处扣 1.0 分。7、绿道路面、标识、标线等设施有损坏或不全,每处扣0.2-0.5 分。8、公园内无垃圾箱、果皮箱,每处扣 1 分;每个垃圾箱、果皮箱设置间距未达 30-50 米,每处扣 0.2 分。9、园林绿化设施修补效果欠佳,影响整体效果和使用功能的,每处扣 0.2 分。七安全管理与防护(7 分)园林机械的操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凡需持证上岗的,必须在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后方可工作。截除较大的树枝、清除枯死树体,应预先制定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应建立热带风暴和寒害防御应急预案,在风暴或寒害来临前做好对应的防御措施,风暴或寒害过后要及时处理受害的植株。植物配置和修剪须符合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应及时清理有害的外来入侵生物。1、机械使用过程中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围合和标示的,每次扣0.5 分;公园内施工没有对工地进行合适的围敝和设置警示的,每例或每宗扣 0.5 分。2、在城市主、次干道,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上作业时未披戴反光标志背心,未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的,每项扣 2.0 分。3、截除较大的树枝、或砍伐清除枯死的树体或大树移植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未按照操作程序作业的,每项扣2.0 分。4、因施工或养护单位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每次扣 7.0分。5、台风及寒潮来临前未做好对应防御措施而造成损失的,视情况扣 0.5—2.0 分。6、风暴过后未及时清理阻碍交通或影响观瞻的树体或枝叶,对倒伏、受损的,未及时扶正、支撑,扣 0.5 分/株。7、公园内低洼地的积水未采取措施排除的,每平方米扣0.2 分。8、道路交通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保持行车视线通透, 绿化隔离带上的树木,在距相邻机动车道面高度 0.9m 至 3.0m 之间的范围内,其树冠不遮挡行车视线。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 0.5 分。9、在绿地上发现有害的外来入侵生物未及时处理的,每宗扣0.5 分。10、绿地或绿道危险边坡等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每处扣1.0 分。11、管养垃圾的运输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次扣 1.0 分。八绿地、绿道和园林树木保护(包括古树名木保护)(15 分)按省和本市相关规定对占用城市绿地、砍伐迁移树木进行审批,按《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44/T268-2005)等有关要求保护绿地、绿化树木以及古树名木。1、每发现一宗违规占用城市绿地或绿道或砍伐迁移树木的,扣 5.0 分;未经审批在城市道路绿化带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的,每处扣 3.0 分;未按有关法规规定程序报批擅自砍伐或迁移古树名木的,每株扣 5.0 分。2、未按《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44/T268-2005)要求设立古树名木标志的,每株扣 1.0 分。3、对已死亡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古树名木,未根据合法的程序清除及销号的,每株扣 2.0 分。4、在绿地、 树木保护范围内堆放物料、 损坏表土层和改变地表高层;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倾倒垃圾和焚烧物料;栽植缠绕古树名木的藤本植物的;树上有铁钉、 吊挂或缠绕杂物或晾晒的,在树上刻划,以树承重或就树搭建的,每株或每平方米每项扣 1.0 分,古树名木每株每项扣 2.0分。5、位于交通要道及游人量较多较集中的绿地中的古树名木,未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每株扣 2.0 分。6、绿地的竹枝、木枝等围栏欠整齐美观的,每处扣 0.2 分。7、对有害的外来入侵生物不及时清除的,每处扣 0.5 分。8、古树名木的病虫害控制不及时,视情况每株扣 1.0-2.0分,其中对已被白蚁或其它害虫蛀食的古树名木未按《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44/T268-2005) 采取正确处理办法的,每株扣 2.0 分。9、对濒危古树未按《 城市绿地养护 管理技术 规范》(DB44/T268-2005)采取科学合理的拯救和复壮措施的,每株扣 3.0 分。10、绿道及控制区内有破坏绿道设施,或倾倒垃圾、渣土或排放其它废弃物等,视情况每宗扣 0.5-2.0 分。11、在城市绿地或绿道范围乱摆卖、乱堆放、乱停车、违规经营等情况,每宗扣 2.0 分。12、公园运营管理中存在违反《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建城[2013]73号)的规定,每宗扣 5.0 分。九其他情况(3 分)1.新建、扩建、改建园林绿化工程的树种选择应遵照相关规定和指引,苗木和土壤质量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2.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1、因树种应用明显失当或苗木、土壤质量低劣等原因造成管理困难的,每项或每宗或每处扣 1.0 分。2、其他不符合国家、 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管理规定或养护规范的情况,每项或每宗或每处扣 1.0 分。第三部份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金河大道及进港大道道路绿化养护项目”的政府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市政管理所。2.2 “监管部门”是指: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5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2.7本项目确定中标供应商数量为一家。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必须交纳以下费用:专家评审劳务费5000.00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服务类型费 率 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
*******.05%0.05%0.05%
*******以上0.01%0.01%0.0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说明:1、本采购项目采购类型为服务类。2、中标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3、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现金支票等形式支付。4、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5、投标人如果不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不足部分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进一步追索权利。6、中标人须将中标服务费交纳到以下帐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佛山三水支行帐号:
****************28380收 款 人: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注:以上银行的账户仅用于接受中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投标保证金请按本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三水珠江村镇银行帐号进行交纳。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 投标邀请书2) 采购项目内容3) 投标人须知4) 合同书格式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7. 招标文件的修改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8.投标的语言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10. 投标文件编制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项目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0.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10.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0.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1. 投标报价11.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11.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11.4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1.5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12. 备选方案12.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13. 联合体投标13.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14.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15. 证明投标文件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5.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15.2 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备品备件清单,包括货源、现行价格及对详细说明;15.3 逐条对招标文件“采购项目要求”进行评议,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16. 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6.2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拾陆万伍仟元整(RMB165,000.00)之前两天以银行划帐或电汇的方式到达以下帐户:收款单位名称: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佛山三水分公司开 户 银行:三水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
****************8财务联系电话:
****-********-16 联系人:林小姐请注明事由“GZCY2014FG03011投标保证金”。16.3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的名义转帐,否则应出具投标人授权书。16.4投标人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后,应把交纳凭证传真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便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到帐情况进行核查。16.5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将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上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格式2.3)封入“唱标信封”内一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16.6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6.7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6.8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在按本须知的规定支付了中标服务费,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和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了相关的中标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6.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7. 投标的截止期17.1 投标的截止时点为2014年4月8日上午:10:00时,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8份,所有投标文件应用A4规格纸打印,并装订完好。其中正本1份,磁盘或光盘介质电子文件1份(WORD或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副本7份,可采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A4纸装订成册。并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封面和投标文件的每页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权代表人正式签署和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同时须加盖文件骑缝公章,任何更改(如果有的话)应由原签署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所有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 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备有一个“唱标信封”将《投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正本各一份及缴交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19.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的副本、投标一览表、磁盘或光盘介质电子文件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电子文件”字样。19.3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19.4所有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并应于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指定地点,如不按上述要求递交的,招标机构有权拒绝接收。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20.4如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的,有权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原件进行核查,投标人须予以配合。五、开标、评标定标21. 开标21.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1.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21.3招标采购单位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2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22.1 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7位专家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其余6名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2.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22.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九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3. 投标文件的初审23.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23.2 评标委员会对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23.3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23.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3.4.1 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确定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3)投标有效期不足90天;4)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6)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7)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的;10)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11)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4.2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24. 投标文件的澄清24.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 投标的评价25.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6. 授标26.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6.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6.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27.1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履约能力不足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虚假情况的,取消其中标人的资格,采购人可以重新招标或者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7.2 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重新招标或者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六、质疑28. 投标人对招标过程或评标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七、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9. 合同的订立29.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9.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0. 合同的履行30.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30.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9.2条的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31.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32.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商务评分占45分、技术评分占45分,价格评分占10分。根据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及价格得分,计算出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33.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其他外部的证据。(见表一:资格符合性审查表)如果本项目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根据采购人的申请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批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据此知会相关投标人,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继续采购。(二)详细评审详细评审是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的“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逐条进行评审。1、商务评分(45分):评标委员会就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各项条款的响应程度等因素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见表二:商务评审表)2、技术评分(45分):评标委员会就各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书中各项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等因素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见表三:技术评审表)3、价格得分(10分):所有通过符合性检查且报价在预算范围内的投标报价取最低值分为评标基准价,基准价为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三)商务、技术得分及综合得分的统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取各评委的商务、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评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将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计算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优至劣顺序排列),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并向招标人出具书面评标报告。34. 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4.1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一致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34.2 招标人经过法定程序,有权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取消本次招标活动,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5.保密事项35.1 采购代理机构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35.2 公开开标后,直至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35.3 从投标截止日起到定标日止,投标人不得与参加评标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中标人方面向参与评标的有关人员和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表一:资格符合性评审表评审内容投标人核情况资格性审查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没有超出经营范围保证金是否足额提交符合性审查投标有效期是否为90天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要求设备技术规格不低于“用户需求书”要求商务和服务内容无重大偏离“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投标报价是固定唯一价投标报价没有超出采购预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无经评委认定为无效标的没有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结论注:1.表中只需填写“√”表求合格或“X”表示不合格;结论栏中按“一票否决”填写“通过”或“不通过”;2.有半数以上的评委对投标人的结论为“不通过”则该投标人为不合格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步详细评审。表二:商务评审表(45分)项目内容分值(分)财务状况(以有审计资格的中介机构审核过的财务报告的复印件为准)2012年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小于或等于50%3-44资产负债率大于50%小于或等于70%2资产负债率大于70%12011年-2013年连续三年盈利得4分;2011年-2013年连续两年盈利得3分;2011年-2013年一年盈利得1分;不盈利得0分。4苗木基地(以有效的租赁合同为准)投标人在广东省内有15亩苗木基地:2分;投标人在佛山市内有15亩苗木基地:4 分;投标人在佛山市三水区内有15亩苗木基地:6分;62008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为 证明文件)单独承担的单项合同的同类业绩,每项得3分,最高得12分;上述业绩在佛山市内的每个加1分,在广东省内佛山市外的每个加0.5分,最高得4分;上述业绩单项养护面积10万平方米且养护年限一年或以上的每个加2分,最高得4分。202008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的荣誉(提供奖状或奖励文件的复印件)在同类项目业绩的经营中,受到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的奖励的,每次2分,最高4分4企业信誉投标人具有佛山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相关行业诚信手册》4银行资信证明 有:3 分;无:0分。3合计45注: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表三:技术评审表(45分)项目内容(对各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分值(分)对采购人需求的响应程度完全响应要求,且部分条款优于要求3-44完全响应要求,无差异1-2基本响应要求,个别条款有差异0日常养护方案方案内容详细、清晰、合理;计划规范。10-1515管理方案基本合理4-9管理方案不够清晰,详细。0-3针对本地区的应急方案应急方案针对性强、全面、合理10-1515应急方案针对性较强、较合理,但不够全面4-9应急方案针对性一般、不够全面、合理性一般0-3设备配备(以发票、行驶证、 租赁合同为准)投标时车辆已完全配置, 完全满足要求且车辆全部为自有5-66投标时车辆已完全配置,完全满足要求但车辆部分为自有3-4投标时车辆未完全配置,但承诺 配置完全满足要求的车辆0-2管理规章制度管理规章制度详细、严谨、全面4-55管理规章制度较详细、严谨、全面。2-3管理规章制度一般0-1合计45注:各评委按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