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防贫保”综合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方案

萧县“防贫保”综合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方案

为充分发挥保险行业风险保障职能,切实防范脱贫人口致贫返贫风险,建立稳定持续的防范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实现保险政策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机结合,防治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返贫致贫,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开展“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财金〔2021〕339号)和《宿州市财政局宿州市乡村振兴局 宿州市农业农村局 宿州市林业局 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保监会宿州监管分局关于印发〈宿州市“防贫保”综合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宿财金〔2021〕7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组织实施

本次遴选工作,由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萧县银保监组、县林业发展中心遵循“客观公平、适度竞争、‘防贫保’综合保险产品不拆分险种设置标包”原则,负责组织实施‘防贫保’综合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

二、遴选主要内容

(一)遴选对象。遴选对象是指《关于公布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结果的通知》公布的中央险承保机构: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宿州中心支公司萧县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公司萧县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中心支公司萧县支公司。

(二)遴选范围。对于符合条件遴选对象,在3家承保机构中择优遴选2家。

(三)服务期限。承保机构承保服务期限为3年。每年组织对承保机构经营防贫保综合保险业务进行绩效评价,每年得分低于85分的,动态调整出名单,第三家顺位补足;若中标机构,未按要求完成承保任务,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资格确定为《关于公布宿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结果的通知》公布的中央险承保机构。

(二)保险机构应满足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和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相关要求,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体形式申请。

(三)承保机构应具备完善的基层网络和相对健全的基层服务站点,人员配备齐全。

(四)优化保险服务。承保机构可在保险产品指导范式下本着“惠农助贫、保本微利”原则,鼓励有条件的承保机构适当为参保对象提供优惠。

(五)承保机构应切实履行经办主体职责,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技能培训,简化保险条款,优化办理流程,实行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菜单服务”,扎实做好业务宣传、承保理赔、查勘定损等工作,并主动接受指导和监督。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通知。

(二)提交申报资料。申请人应按照要求,于2021年10 月 9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与申报材料电子版(U盘)一并密封后提交至县财政局政府债务金融管理办公室(1716办公室)。逾期未提交申报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展遴选评审。县财政局会同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萧县银保监组、县林业发展中心负责遴选评审,并在申报资料提交截止后2天内,完成遴选评审工作。综合考虑综合实力、服务能力、合规能力及管理业绩、保障措施等方面,以及经营农业保险处罚和嘉奖情况进行评审赋分,总分相同的,按综合实力、服务能力、经济贡献及管理业绩、保障措施指标得分依次由高到低排名。根据排名先后确定优先选择权。

(四)公布遴选结果。县财政局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萧县财政局网站公告遴选结果,并发出中选通知书,并将中选结果报市财政局备案。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承保机构对选择的分包产品,必须严格履行责任和义务,不能转包,不能放弃中选,若不能完全履行分包每个产品责任和义务的,则取消本次遴选中标资格。

(五)签订书面合同。县财政局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遴选文件、入围承保机构响应文件以及农业保险政策法规规定,与中选承保机构签订书面合同。


2021年9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保险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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