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门诊电子票据实施项目院内比选公告

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门诊电子票据实施项目院内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电子票据系统实施项目院内比选

  二、项目内容

  包号

  项目内容

  1

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电子票据系统实施项目院内比选

  三、供应商投标资质要求与评审办法(实质性要求)

  (一)商务需求:

  序号

  需求条款

  具体要求

  是否为实质性条款

  原因说明(实质性条款需列明原因)

  1

  投标商资质

  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其它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是

  保证投标供应商符合要求

  2

  服务

  要求

  1.提供所投产品1年的免费上门保修。

  是

  2.如系统发生故障,服务提供方在接到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的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作出响应,12小时以内到达现场。

  是

  3.付款方式:设备到场验收合格之后支付总价款的90%,合同签订一年后付剩余10%。

  是

  3

  交货期

  1.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建设并满足上线要求。

  是

  4

  其他

  要求

  无

  (二)技术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是否属于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范围

  实质性技术条款原因说明

  1

  门诊电子票据系统实施

  1. 电子票据申领和分发:医院向财政部门发起用票申请,由票据管理人员在线填写申领单,并提交给财政,财政接收到申领信息,经审批后,并下发票号信息,医院进行入库确认。电子票据号码发放,将电子票据号码发放到各收费窗口和自助开票点。
  2. 电子票据开具和冲红:医院收费时,由医院业务系统(HIS)调用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接口开具电子票据,支持单笔与批量开票。当单位发生退费业务时,需要对已开具的电子票据进行冲红。电子票据未生成对应的纸质票据,只冲红对应电子票据。电子票据已生成对应的纸质票据,应先作废对应的纸质票据,再冲红对应的电子票据。
  3. 天津市财政局查验网站查验:我市开具的医疗电子票据在本市流转应用时,通过天津市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验真伪。
  4. 财政部查验网站查验:我市开具的医疗电子票据在异地报销和全国流转应用时,通过财政部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验真伪。
  5. 供应商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5证书。
  6. 供应商具备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二级资质。
  7. 供应商具备中国通信工业协会认证的信息系统业务安全服务资质叁级资质证书。
  8. 供应商具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 供应商具备电子票据相关系统的IT产品信息安全认证证书。
  10. 所投产品具备软件著作权。

  项

  1

  验收标准:

  实现所有技术要求,并正常工作

  四、开标时间:2021年11月

  地点: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设备科办公室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苏堤南路7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孟科长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4日止

  天津市第二人民医院设备物资科

  2021年11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票据 人民医院 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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