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大街-雾开河大街)水利部分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大街-雾开河大街)水利部分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大街-雾开河大街)水利部分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3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 勘察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物探等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设计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概预算及图纸)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估算金额: | 86.41万元 | ||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建设单位: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标段(包)名称: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大街-雾开河大街)水利部分勘察、设计 | |
招标代理单位: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位于长春市东南部,涉及经开区、二道区及净月区,工程起点洋浦大街,终点雾开河大街 | |
总投资(万元):86.41 | |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 | |
地上层数: | 地下层数: |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 |
招标范围:勘察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物探等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设计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概预算及图纸)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 |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01月26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1月30日 | |
投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207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 |
招标联系人:赵佳 | 联系电话:****-********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30日 16时00分 | |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大街-雾开河大街)水利部分勘察、设计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长发改审批字【2021】206号。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利部分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1项目名称: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大街-雾开河大街)水利部分勘察、设计; 2.2计划投资:461355.93万元(水利部分工程费用1310.88万元); 2.3项目概况:东南湖大路工程(洋浦大街-雾开河大街)位于长春市东南部,涉及经开区、二道区及净月区,工程起点洋浦大街,终点雾开河大街,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50~60公里/小时,双向8~12车道,全长约10.0公里(含长吉南线(林溪大街-雾开河大街)拓宽改造2.2公里)。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河道综合整治:643米。堤防整治1294m,护岸长度1288m,防汛路长度1294m,人行步道长度1037m,新建涵洞3座。 2.4项目地点:位于长春市东南部,涉及经开区、二道区及净月区,工程起点洋浦大街,终点雾开河大街; 2.5招标范围: 2.5.1 勘察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量、物探等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 2.5.2 设计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含概预算及图纸)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2.6勘察服务期限:自中标之日起5日内完成岩土勘察报告(初勘),取得初步设计审批后7日内完成岩土勘察报告(详勘),并提供全部合格的勘测成果; 设计服务期限:中标后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初步设计阶段剩余全部合格成果。初设批复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剩余全部合格成果 2.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项目目标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勘察资质要求: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应具备以下两种资质中的其中一种: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应具备以下两种资质中的其中一种: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建办〔2020〕94号文件的规定); 3.2项目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的信息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项目其他人员:水利水电设计人员2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勘察人员5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全部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的信息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上述人员所提供的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所有人员均须在本单位缴纳社保,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违背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亏损。(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未亏损承诺书); 3.7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业绩的认定: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3.12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对所提供相关资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13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势的资质挂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11月24日8时30分至2021年11月 30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177*****355。 五.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10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207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并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投标文件解密时需插上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且正确输入密码。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6.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4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6.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8.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2评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硅谷西街622号 联 系 人:赵佳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明宇金融广场A3座16楼1613/1615室 联系人:孙宗良 联系方式:****-********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联系方式:****-******** 十.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8 |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11月30日 16时00分 | |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招投标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接收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保证金提示: 投标单位选择以现金方式交纳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保证金银行及子账号通过电汇方式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交纳状态展示“已交纳”即代表保证金交纳成功。(注意:保证金需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 |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6/secondPage.html">办理数字证书CA并 免费注册(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不再接收纸质保函,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允许接收的类型以招标文件为准。)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136*****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00(客服)、177*****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2/secondPage.html">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 |
标签: 勘察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