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天工衡水市滨湖新区生态环境治理水系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清淤工程专业分包资格预审
中冶天工衡水市滨湖新区生态环境治理水系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清淤工程专业分包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公告 我公司现对中冶天工衡水市滨湖新区生态环境治理水系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清淤工程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名称:中冶天工衡水市滨湖新区生态环境治理水系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清淤工程专业分包。 (二)招标编号:201305-2021-0741-二分-ZB001。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滨湖新区。主要建设内容:(1)8.2km刘台排干水渠及长0.4km北三支支渠的河道恢复清淤、河堤护砌、底泥处理、桥涵建设、截污工程、景观绿化工程。(2)衡水市滨湖新区境域内半壁东、赵胡景官村西、西三景官西、西三景官大队南、西三景官三队大坑、南赵常东农村坑塘的控源截污、底泥处理、边坡护砌工程、生态修复、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景观绿化和道路工程等。 2. 招标范围 本工程分1个标段 ,本次招标1标段 施工内容:抽水降水、清表、底泥处理以及所涉及与清淤有关所有的挖、运等全部工作内容,包含与上述工作内容相应的临时道路及临时围挡等临设工程。 施工范围:(1)刘台排干水渠(桩号2464-4250);(2)滨湖新区境域内半壁东、赵胡景官村西、西三景官西、西三景官大队南、西三景官三队大坑、南赵常东农村坑塘等。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是具有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施工能力强、业绩突出、有同类施工经验,信誉良好的分包商; 2. 资金要求: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以保证此项目施工期各节点的资金投入 3. 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4. 投标人须是五矿集团的合格分包商;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6. 投标人需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履约能力交流鉴定,经鉴定合格方可参与投标,交流内容涉及履约、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法律诉讼等方面内容。 7. 信誉要求:良好 8. 其他要求: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代表,须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书中须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五)资格预审相关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标人登录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mcc.com.cn,以下简称采购平台)系统后自行下载资格预审相关文件,按要求在申请截止时间前编制并递交(通过附件上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六)资格审查文件的评审 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 未列入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五矿集团黑名单或失信个人名单; 2. 投标人企业资质须与上述要求相符; 3. 与我公司不存在法律诉讼。 4. 参加本工程资格审查申请的申请人代表,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须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5.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近期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环境污染事件的; 2)影响招标人企业声誉,对招标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七)资格预审完成后,预审合格的投标人通过采购平台(http://ec.mcc.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在商务标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1000元,以单位名义现汇缴纳至招标人财务账户,并将银行转账回执单作为投标文件(商务标)中的附件,上传至采购平台,未缴纳的将不能参与投标,标书费不予退还。 户名: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200 1785 6000 5250 1895 开户行:建行天津滨海临空支行; (八)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14时(以五矿采购平台最终时间为准)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孟素萍 联系电话:1********10 电子邮箱:zczx@ctmcc.com.cn 招标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日期:2021年11月23日 |
附件列表 |
附件1:衡水市滨湖新区生态环境治理水系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清淤工程专业分包--资格预审公告.pdf |
附件2:衡水市滨湖新区生态环境治理水系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清淤工程专业分包--资格审查申请文件.docx |
附件3:附件8:中冶天工初次合作分包商交流评价表(9.20版)---分供方填写并附相关附件.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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