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及照明灯饰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绿化及照明灯饰工程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合格资格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对锦屏水电站1#营地绿化及照明灯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密封投标;现公告如下:
1.概述
锦屏水电站1#营地,占地约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是锦屏一级水电站发包人主营地,有发包人、设计、监理、二滩实业、五大中心、武警、公安等1000余人入住及办公,该营地由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自筹资金修建。
本招标工程项目为锦屏水电站1#营地绿化及照明灯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境内,距西昌市约270km,位于锦屏一级坝址下游左岸约15km处。
本项目招标范围:
1)锦屏水电站1#营地绿化及1#营地营区照明灯饰规划设计;
2)锦屏水电站1#营地绿化Ⅰ期工程施工;
3)锦屏水电站1#营地营区照明灯饰工程施工;
4)承包人完成本合同所需的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
2.项目发包人与资金来源
项目发包人: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及
(2) 具有环境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包贰级资格及以上的施工企业 ;及
(3) 要求投标企业派出的项目经理为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或园艺师职称;及
(4)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技术能力、施工经验、施工装备、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力量、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
(5) 本次招标接受联营体投标。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2) 投标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上述证件,经招标人同意,可留复印件或传真件。如投标人资格证书在开标前属于换证或办理期等情况,投标人应说明情况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同时,应承诺承担因未办妥资格证书而引发的一切责任。
5.招标安排
(1)招标文件将于2006年2月13日至2006年2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大沱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锦屏建设管理局大沱临时营地计划合同部2-10免费发售(可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本,本招标文件三个电子版附件,合计约180M,请投标人自带U盘拷贝)。
(2)招标人将于2006年2月18日组织各投标人进行现场察勘,并在招标人现场大沱营地举行标前会。由于现场条件限制,请各投标人自带车辆等必需品。具体安排如下:2006年2月18日上午8∶30各投标人在大沱营地准时集合,由招标人带队进行察勘现场;2006年2月18日下午14∶30,招标人组织召开标前会。
(3)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3月14日10∶00,请于2006年3月14日10:00时前将标书送达至西昌市凯旋酒店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递交份数:书面文件5份(1正4副),电子版文件2份,以256MB的U盘提交,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标书将不再接受。
(4)本次招标定于2006年3月14日10∶00,在西昌市凯旋酒店(****-*******)会议室公开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6.其他
(1)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锦屏建设管理局已颁发的关于工程管理的各项规定
(2)行车路线:西昌(108国道)……冕宁(215省道)……九龙河口(215省道)……大沱(锦屏一级水电站辅助道路)。整个行程大约240公里。

招 标 人: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林路98号
联系人:刘正波****-*******138*****756
成锦亚****-*******136*****485
传真:****-*******
****-*******
邮政编码:61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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