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
采购项目编号 MLZC2014-16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14-03-25 10:30
采 购 人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木里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资格从事本项目设备生产、经营和具有履行所需设备能力的供应商或生产企业。(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必须获得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经销(国内总经销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授权书原件;(3)投标人须具备投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注册证;(4)具有经年检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且登记备案;(6)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标书发售方式 招标文件自2014年3月25 日至2014年4月 16日8:30- 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木里县政务服务中心(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招标文件可现场购买,也可异地购买。异地购买者请先将标书款汇入“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必须注明:转政务中心购× 号标书款)”,开户行:木里藏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帐号:****************3。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4-03-25 10:30到2014-04-16 17:00
标书售价 人民币200元/份
标书发售地点 木里县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截止时间 2014-04-16 17:00
开标时间 2014-04-17 09:30
投标地点 木里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地点 木里县政府采购中心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时间
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地点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木里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木里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孙先生 沈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编号:木政采招MLZC2014-16号木里县政府采购通用货物项目招标文 件木里藏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印制2014年3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13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21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1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22第七章评标办法…………………………………………………………27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30第一章投标邀请木里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木里县人民医院的(采购人)委托,拟对 医疗设备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MLZC2014-16号。二、招标项目:医疗设备。三、资金来源:财政投资。四、招标项目简介:口腔中心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不能具有倾向性和排斥性)。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14年3月25 日至2014年4月 16日8:30- 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木里县政务服务中心(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招标文件可现场购买,也可异地购买。异地购买者请先将标书款汇入“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必须注明:转政务中心购× 号标书款)”,开户行:木里藏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帐号:****************3。并在转款凭证上注明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即时传真到木里县政府采购中心(****-*******),我中心即视为参加该招标项目投标人登记(投标报名时出据凭证,中心再出据收据)。在有效报名时间内采购中心未收到转款凭证的,不作该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可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也可到现场购买。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3年4月 17日9:3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八、开标地点:木里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联系方式采购人: 木里县医院地址: 新兴路联 系 人: 唐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木里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扎昌街邮编:615800联 系 人:沈先生、孙先生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2014年3月25 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价格标底1、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政府采购预算:36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元)。2、本项目报价不能超过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 360000.00元, (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4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元。交款方式:现场缴纳未中标供应商投标的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投标的保证金,在向我中心交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5履约保证金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交款方式:银行转帐或现场交纳。收款单位: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注明:转政务中心购号标履约保证金)。开 户 行:木里藏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银行账号:****************3。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二、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2. 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木里县医院。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木里县政府采购中心 (简称“招标人”)。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 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4. 投标费用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5.1供应商家数计算。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5.2关系投标人限制。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取得授权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且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三、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构成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七)评标办法;(八)合同主要条款。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0.计量单位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 联合体投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 知识产权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3)在一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15%。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3)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5)产品彩页资料;(6)产品工作环境条件;(7)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8)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6)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授权书原件(非制造厂家需提供);(7)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8)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9)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0)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如: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11)商务应答表;(1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1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15.投标文件格式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投标保证金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6.3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6.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16.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17.投标有效期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壹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保证金”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码。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9.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投标保证金”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将投标保证金一并递交。未按此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0.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五、开标和中标22.开标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22.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或申请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和公证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3. 开标程序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公证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3)监督人员(公证人员)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或监督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投影在屏幕上,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公证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5)致公证词。唱标结束后,主持人请公证人员当众致公证词。(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24.中标通知书24.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5. 签订合同25.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5.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送采购代理机。26. 合同分包26.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7.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8. 履约保证金28.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28.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29. 履行合同29.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0. 验收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七、投标纪律要求31.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八、支付货款32. 申请支付32.1采购项目(货物)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验收,合格后填写木里验收项目验收报告单和《木里县政府采购付款确认书》,由采购人签署验收合格、同意支付意见后,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支付货款。32.2 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直接将集中支付货款支付给中标人。九、质疑和投诉33.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 标 函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万元(大写:)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XX份,电子文档(光盘和U盘)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壹份。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 (盖章)日期: 三、 制造商家授权书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制造商家名称)是在.(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 。 (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制造商家名称)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加政采招[]号“ ” 项目第 包的投标,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授权单位名称: (盖章) 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附:授权销售产品清单注:投标人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书中必须明确:制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投标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清单、授权日期,并且必须有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盖单位的印章。四、开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数量投标单价(万元)投标总价 (万元)交货时间备注12345678910报价合计(万元):大写: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五、分项报价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单位 数量 单价金额备注分项报价合计(万元)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六、商务应答表招标编号: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完成时间合同金额完成项目质量 备注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九、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招标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招标编号:类别职务姓名职称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日期:第四章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资格从事本项目设备生产、经营和具有履行所需设备能力的供应商或生产企业。(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必须获得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经销(国内总经销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对本次投标项目的授权书原件;(3)投标人须具备投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注册证;(4)具有经年检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5)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且登记备案;(6)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资格从事本项目设备生产和具有履行所需设备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2、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加盖鲜章的副本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加盖鲜章的副本复印件);4、经过年检的机构代码证(加盖鲜章的副本复印件);5、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加盖鲜章的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鲜章的原件);7、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加盖鲜章的复印件);8、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加盖鲜章的复印件)9、投标人经审计的2012年度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10、投标人须具备投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注册证(加盖鲜章的复印件)。1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必须获得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经销(国内总经销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书)对本次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原件;注:1、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2、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1. 项目概述: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2. 项目清单及要求2.1项目清单:牙科综合治疗椅、三次预真空消毒锅、口腔内窥镜、牙科X射线机、数字化成像系统、光固化机、负压抽吸系统、根管长充测量仪、根管治疗仪、洁牙机、医用空气压缩机。2.1.1技术规格和配置要求、数量。 牙科综合治疗椅 1、牙科椅:1) 全电脑电动联动牙科椅:采用智能控制系统,外观经典、自然流畅。联动式牙科病人椅,采用人机工程学原理设计,长卧不会感觉过累,靠背上下运动时不会搓拉衣服,座垫水平及转动双向补偿设计。2)动力系统, 具备传感器技术实现程序椅位记忆功能,采用进口丹麦低嘲音、低电压24V直流电机,运行平稳,800mm高度(可调),400mm超低(可调)、560mm超宽、205mm超长椅位,椅位载重量135kg,椅架结构材料为14mm厚度钢板,烤漆喷涂,不腐蚀、不氧化。3)头枕采用折叠豪华双关节式,可任意调节及锁定,进行多种治疗体位的调整,适合不同体型的患者,同时可以满足特殊患者的治疗。4)多功能脚开关:既可以控制牙椅运动,具有升降、俯仰、复位功能,又可以对高、低速手机的动态状况和冷光灯、漱口水的控制。使用方便,操作简单。5)当动态器械工作时,椅位运动被自动锁定,确保患者的人身安全;配有座椅安全系统,当牙科椅运行遇到阻力时,会自动停止;椅面为一次压注成型,柔软舒适、平滑、耐磨,易于清洁、消毒 、不留卫生死角。2、治疗机:1)机箱材料采用铸铝合金材料,防腐、防锈,永不变形。机箱可以90°旋转,方便四手操作,配备重金属及颗粒物收集系统,确保大自然环境安全。2)内置智能化控制程序,控制牙科椅升降、俯仰、复位、冷光灯、漱口水、冲盂水、加热水、吐痰位和三种个性化的操作程序可依医生的个性习惯设置不同的治疗位置,减轻医生工作强度。3)器械盘:器械盘可以水平移动不同角度,其垂直工作范围≥30cm,器械盘能够锁定在任一位置。 4)手机净化水系统;内置式纯净水供给系统,可灵活选择自来水或纯净水给手机供水,以便延长手机的使用寿命,满足停水和管路消毒需要。5)自动恒温加热给水装置:电脑控制可调式漱口水装置和冲盂系统,水温40度±5度,给水柔直,无漂溅现象。 6) 强弱吸唾系统:欧式过滤器系统,弱吸唾器,采用水负压,工作压力为0.2Mpa,抽水速率不小于400mL/min;强吸唾器,采用气负压,工作压力为0.5Mpa时,真空度不小于30Kpa,强、弱吸流量大小可以调节。7)全瓷一体式陶瓷痰盂装置:水压为0.2Mpa时,冲痰盂的水可达到盂底整周,下水通畅,下水速度不小于4L/min,痰盂内外表面耐腐蚀,光滑,易于消毒,痰盆可随主机向外旋转。8)助手操控台:可旋转助手操作架,配有小器械盘和多功能轻触键操作板,可控制椅位的升、降和俯、仰,可控制冲盂、给水和复位,帮助助手能配合医生操作,实现了四手操作功能。9)观片灯:LED背光观片灯,亮度≥2000cd。10) LED感应口腔灯:强、弱档无级调光,避免交叉感染,低损耗、低能量、安全环保,口型光斑清晰,光色柔和,关节灵活,定位稳定,调节范围为8000Lux -25000Lux。11)器械臂:铝合金平衡臂气压锁定,操作方便,安全可靠。12)进口原装四孔按钮式高速涡轮手机,转速≥420000转/分钟,车针夹持力在45N,噪声不大于70dB,可进行135℃高温和真空灭菌消毒。13)四孔低速手机:四孔低速气动马达(含直、弯手机),转速≥25000转/分钟,可进行135℃高温和真空灭菌消毒。14)三用枪:可喷水、气、雾,三用喷枪枪头与外壳能快速分离,便于高温消毒。3、医生椅:1)可升降气弹簧医师座椅,最低椅位425 mm,行程120 mm。2)无缝包皮坐垫和靠背,靠背和座椅可以双向调节。3)铝合金底座。4)特殊材料脚轮,永久不开裂。二、工作条件: 气体流量:≥50L/min,相对湿度:≤80%,环境温度:5-40℃电源电压:220V±22V 50Hz±1HZ气源压力:0.55Mpa-0.8Mpa,水源压力:0.2Mpa-0.4Mpa三、L1-660J配置:进口四孔按钮式高速涡轮手机2套进口低速四孔气马达(含直、弯手机)1套三用喷枪(水、气、雾)2套可调流量大小强力吸引器1支可调流量大小吸唾器1支 自动恒温定量漱口给水控制系统1套LED口腔灯1套整体陶瓷痰盂1只手机净水系统1套可自由转换净水、自来水系统1套LED可调节倾斜角度观片灯1只全电动智能牙科椅1套豪华型医生座椅 1张 数量:1台三次预真空消毒锅1、容积: 18L2、超温保护装置:锅体温度超过设定温度,系统自动切断加热电源,并显示报警。3、门安全联锁装置:只有门关闭到位,程序才能启动,内室有危险压力时,门无法打开。4、双重超压保护装置:自动泄压的安全阀,压力超过设计压力,安全阀开启释放压力,超压自动保护控制,压力超过设定压力,自动排汽泄压,显示报警。5、电子电路安全装置:交流主回路带短路保护,直流控制回路带过压过载保护,6、低水位报警装置:水位低于规定水位,自动切断加热,显示报警,7、特殊的门密封过载设计,8、特殊安全阀快速释放设计。数量:1台口腔内窥镜1.Sopro617曲线形手柄,超大范围的 可视角度(105°),远高于市场上的同类产品,特别有利于远中区域拍摄。 2.圆滑.精致小巧的手柄头,提高了患者舒适度。3.轻松深入口腔,提高拍摄过程的舒适度。4.完全自动调节,轻松获取高清晰图片,节约时间,无需调整姿势。5. 通过轻触开关轻松固定1-4幅画面。6.通过一个加强型“推~拉”插口,可以实现快速安全连接,防止任何错误操作。数量:1套牙科X射线机1、管电压:60(70)KV±10%2、管电流:8mA、0.5mA3、曝光时间:0.1~ 4S(有增减按键设置)4、输入功率:<1.2KVA5、最大输出功率:950VA6、总过滤:2.5mmAL7、焦点尺寸:0.8mm8、泄漏辐射:1米外小于0.002MGY/h9、照射野直径:6cm10、最高外壳温度:<60℃11、熔断芯:BGXP-6A12、最高额定容量:60(70)KV .8MA .4S13、X射线管头垂直移动范围:400mm14、X射线管头前后移动范围:900mm15、X射线管头水平转动角:360°16、X射线管头水平轴转动角:270°17、活动吊臂水平转角:±270°数量:1台数字化成像系统技术参数及性能特点要求1、高频直流发生器,最高频率≥36kHz2、X光球管焦点≤0.35×0.5mm;3、球管电压:40-90kV;4、球管电流:2-10mA;5、全自动曝光剂量控制(AEC);全自动脊骨补偿:在AEC的基础上提供因人而异的前牙区曝光补偿;6、有面部软组织轮廓自动识别功能;7、每次曝光剂量被自动显示并保存于软件中;8、全景部分三条激光线定位,颌弓形态、大小可自动识别,无须人为手动选择;头颅位有独立的FH激光定位线;全景位五点病人固位:下颌托、咬合叉、前额及颞部的刚性头托;头颅位为刚性耳杆的稳定固位系统,有带有刻度的鼻撑杆;9、分区曝光:所有全景成像均可分5个区域根据临床需要选择组合曝光;头颅侧位扫描水平和垂直均可以选择曝光区域;有专用的儿童准直仪,避免对儿童眼部曝光;10、有移动式控制面板,通过面板可以选择全自动、半自动及模拟曝光模式;11、具有安全的双重紧急制动开关(全景位、头颅位)。12、头颅臂可左、右随意安装。13、提供图像处理软件:1)中文版图像处理软件,可进行免费升级; 2)符合DICOM 3.0标准,可与医院PACS系统兼容;3)图像4)可进行图像捕获和采集;5)具备图像全面处理、查看及打印功能,如可对图像进行角度、长度测量;可调节图像对比度、灰度;可定点标记、放大/缩小图像等6)可建立完整的病人图像信息数据库,包括病人资料,图像采集时间,具体参数等一系列相关资料,方便查看和整理。传输通过高速光纤数据传输,传输速度≥160Mbps; 二、配置要求1. 1 套主机 2. 1 个数字化头颅定位器.3. 1 个CCD感应器(全景和头颅成像通用) 4. 1 个标准机柱 5. 1 根光导电缆6. 1 套说明书及相关文件7. 1 张图像软件CD盘8. 1 套安装附件9. 1 套病人定位附件10. 1套可移动智能标准控制面板11.配备与之相匹配的数字化影像板系统一台三、功能要求1、标准全景成像程序,可分区曝光2、儿童全景程序,可分区曝光3、正区全景程序,可分区曝光4、正直交全景程序,可分区曝光5、宽弓程序,可分区曝光6、后牙咬翼片程序7、颞下颌关节侧位程序8、颞下颌关节后前位程序9、上颌窦成像程序10、头颅侧位程序,水平和垂直扫描区域均可选择11、头颅正位程序12、颅底位和头颅不同角度位程序数量:1套光固化机使用方式:无线式,锂电池可更换。? 三种工作模式:全功率,渐进,脉冲。? 时间设定:5s,10s,15s,20s。? 恒光功率输出,不因电池电量下降而影响固化效果。? 超大容量电池,一次性充满电,光照10秒/次,可连续使用400次以上。? 极低的待机功耗,待机时间可达40天。电源输入: AC100V-240V50Hz/60Hz光 强: 1000mW/cm2 -1200mW/cm2主机重量: 120g尺 寸: 263mm×Φ23mm数量:1台负压抽吸系统1.电源 :AC220V 50Hz2.功率 :370W3.抽吸量 :〉5L/min(0.4Mpa)4.最高负压:-18Kpa5.噪声:≤62dB数量:1台根管长充测量仪根管测量仪参数 配有彩色液晶屏,图象清晰,多种颜色清晰地指示锉在根管中的轨迹。? 基于多频独立网络测量技术,自动校准保证了测量的精确度。? 可在非干燥,血液,生理盐水,NaClO,H2O 的根管环境中使用。? 锉夹、唇挂钩和探针等随机附件可高温高压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电池:4节AAA干电池功耗:≤0.5W显 示 屏: 3.2″LCD主机重量: 215g尺 寸: 85mm×74mm×121mm数量:1台根管治疗仪功能特点:1. 电动马达2. 彩色超大液晶屏幕3. 使用1:1弯机头4. 转速、转矩可调整,9种程序记忆5. 转矩自动反转6.双频根管测量功能7.5种操作模式8. 自动根尖反转和停止9.根尖区自动减速10. 马达自动启动/停止11. 大容量可充电电池12. 3分钟不操作自动关机M1:单独根管治疗功能(脚踏控制)M2、单独根管长度测量功能(双频技术,测量结果不受根管环境影响)M3、根管治疗和根管测量同时工作(马达自动启动和停止、根尖自动停止、超载自动停止)M4、根管治疗和根管测量同时工作(马达自动启动和停止、根尖自动反转、超载自动反转)M5、根管治疗和根管测量同时工作(马达自动启动和停止、根尖区自动减速、根尖自动反转、超载自动反转)数量:1台洁牙机接插式带光手柄,视野更宽,可高温高压消毒。? 集洁治、根管荡洗功能为一体。? 电脑控制,频率自动跟踪。 电源输入: ~220V 50Hz 主机输入: ~24V 50Hz 1.3A输入功率: 38VA工作频率: 28kHz±3kHz进水压力: 0.1bar~5bar (0.01MPa~0.5MPa)主机重量: 0.68kg电源重量: 1kg尺 寸: 178mm×145mm×89mm数量:1套医用空气压缩机1.电源(Voltage):AC220V 50Hz2.功率(Power):600 W3.排气量(Air Flow) :55L/min(0.4Mpa)4.最高压力(Max Pressure):0.75 Mpa5.贮气罐容积(Tank):28L6.噪声(Noise Level):≤52dB数量:1套2.1.2要求:(1)所有设备负责安装、调试。(2)制造企业在四川设有售后专职维修部地址、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第七章评标办法1. 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1.5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6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7评委会发现招标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解释说明。发现招标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3、 评标程序3.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3.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第四章中规定的要求的;(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投标文件的资格性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3.1.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人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的;(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对招标项目的要求;(3)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招标项目的要求;(4)投标产品没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打*号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要求;(5)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6)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3.1.3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招标文件规定。3.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3.4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3.4.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4.2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4. 评标细则及标准4.1 评委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4.2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及投标文件规范性等。4.3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4.4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评价:(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3)认定的与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5、 废 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6、定标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6.2. 定标程序6.2.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6.2.2 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7.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7.2 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签字确认。7.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漏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7.4 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7.5 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等事宜。7.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8.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财政部门或者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8.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8.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8.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8.5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8.6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第八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MLZC2014-16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14年 月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木里县政府采购中心医疗设备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LZC2014-16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随机配件交货期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参数要求给甲方确认,在甲方确认,并以此参数要求作为验收。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货物调试安装完成后7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30号)的要求进行。五、付款方式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5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采购项目验项报告单、供货合同一式二份给 木里县采购中心,经审核后,出据政府采购付款认证书由木里县财政局财监局核准后,由木里县医院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元整;3、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财务部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向乙方支付价款¥元, 人民币大写:元整;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 地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附:货 物 采 购 项 目 验 收 报 告 单木里藏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货 物 采 购 项 目 验 收 报 告 单招标编号MLZC2014- 16号 供货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地址:交验代表姓名:联系电话:备注:验收小组姓名:联系电话:交货时间:年月日验收日期:年月日业主单位验收货物种类及数量货物名称数量货物名称数量业主单位验收总意见:业主单位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发票号码:经办人签字:注:1、本采购项目验收单:必须由业主单位验收小组人员和法人签字、双方盖章后有效。2、此表一式三份:县财政财监局、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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