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1-11-25 至 2021-12-01
撰写单位: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7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800-01732
项目名称: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0,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00
采购需求:
服务需求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系统维护服务项目。

1.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1)履约期限:1年。

(2)履约地点: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付款方式

方式: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服务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运维期结束后7日内,再向服务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

3.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应用软件服务要求:

服务方在中心现场派驻1名工程师,工程师的维护工作由中心安排。派驻人员完成应用层面的开发工作以及所提供的平台程序的开发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1)系统正常运行保障。对用户通过正常业务流程无法操作、系统报错的情况进行分析,反馈处理意见。系统运行不稳定或出现突发故障时,提供应用层面技术支持。业务周期、财务周期出现错误时,协助分析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方案。解决或协助解决系统应用层面的其他故障问题,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2)系统问题单的处理。对系统使用过程中用户提交的应用系统问题单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方案,根据中心要求进行系统应用层面软件的修改完善工作。

(3)协助系统统计分析和需求分析工作。协助中心信息管理人员进行临时数据统计,依据系统表结构和数据字典提出统计需求分析思路和参考语句,协助中心信息管理人员对新增需求进行分析,制定新增需求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

(4)需要时服务方派驻人员须负责与公司后台服务支持部门协调,尽快解决维护过程中的问题。

(5)须协助中心相关部门保障中心年度结息(6月30日)和年终结算(12月31日)等关键业务的正常实施。

2)系统软件服务要求:

系统软件的维护任务主要包括:定期的预防性巡检、紧急现场故障处理、更换与维修部件等。具体要求如下:

(1)当中心系统出现故障且需要服务方进行远程支持处理时,得到客户的允许后,服务方工程师根据客户要求并取得相关授权,在确保整个系统安全的前提下,通过同步或异步方式远程登录到客户机器上,及时进行问题诊断与故障排除,以最迅速、高效、快捷的方式为客户解决问题,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服务。

(2)巡检服务指服务方为甲方参与维保服务的系统软件进行定期的现场检查,及时发现运行中出现的隐患,通过调整等手段,减少发生故障的概率,保证系统的稳定、高效运行。要求服务方每季度对中心的系统软件运行环境实施系统健康检查。并提交相应的巡检报告,将评估系统的可用性、安全性、稳定性和性能现状,并就发现的问题或隐患提出中标方建议的解决方案。每次巡检结束后,提交一份包含巡检结果及建议的巡检报告给中心。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巡检内容要求:

工作类别

工作内容

集成环境检查

系统资源

文件系统

双机热备

文件共享

数据复制

数据备份

系统日志

中间件日志

数据库日志

定时任务

故障级别定义:

序号

故障级别定义

故障现象描述

1

一级故障(紧急故障)

因平台原因使系统运行中断,对中心业务的运行有严重影响

2

二级故障(严重故障)

因平台原因使系统中重要功能受损、主要性能指标严重下降

3

三级故障(一般故障)

在系统主要功能及性能指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系统部分功能与性能受损;在系统无故障或不影响中心业务运行的情况下,中心对系统的功能、安装、配置、性能优化或使用方面提出技术咨询服务要求

服务响应时间:

故障级别

服务请求时间

响应时间

一级故障

7*24小时

接到服务请求后30分钟内给予服务响应,提供初步故障诊断分析和解决方案,在1小时内给出初步解决方案。如需现场服务,6小时之内到达现场。

二级故障

7*24小时

接到服务请求后30分钟内给予服务响应,提供故障诊断分析和解决方案。如需现场服务,6小时之内到达现场。

三级故障

(星期一到星期五早9:00到晚5:00)

接到服务请求后2小时内给予答复,提供故障诊断分析和解决方案。如需现场服务,2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

其他非工作时间

接到服务请求后4小时内给予答复,提供故障诊断分析和解决方案。如需现场服务,48小时之内到达现场。

5.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国家相关标准:无。

(2)行业标准:《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导则》

(3)地方标准:《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9号)

(4)其他标准:无

6.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1)技术要求

熟悉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业务经办流程,熟悉中心信息管理系统运行所依托的硬件、系统软件和平台软件。具体内容如下:

硬件包括:小型机服务器、核心存储、磁带库、光纤交换机、PC服务器和网络安全设备;

系统软件包括:AIX操作系统、DB2数据库、WEBSphere应用中间件和TSM存储备份软件、PowerVM虚拟化软件、HA双机软件;

平台软件包括:工作流平台、渠道接入平台、业务服务平台和资金结算平台、润乾报表工具。

(2)服务要求

须保障中心信息管理系统的稳定运行。提供满意的热线服务,随时解决所发生的问题如发生紧急故障,在得到中心通知后,服务方在半小时内提供服务响应,如需到现场则承诺在6小时内到达现场,作出实质性响应,并提供应急策略。

服务方在中心现场派驻1名工程师,工程师的维护工作由中心安排。除特殊情况外投标方派驻人员节假日按照国家法定规定休息。现场技术人员必须熟悉营口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能够对中心各业务系统熟练掌握,对日常的各种问题给予迅速解决。同时服务方安排工程师每个季度为中心提供一次现场巡检服务,主要是检查系统运行状况。

7.验收标准及方法

(1)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工作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投标方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形成综合验收报告。

(2)组织验收主体

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8.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1)投标方负责本项目的售后维护。发生重大故障时,及时处理。

2)根据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运行特点,投标方应对系统运行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护人员等进行业务培训,要求能够通过培训使相关人员能够熟悉信息系统相关运行知识,熟练掌握系统相关操作技能。

通过培训,可以使各级相关人员,对软件系统有充分了解,熟悉系统的设计和操作方式,掌握系统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

3)要求投标方必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在服务期期间,服务响应时间为半小时,如果需要到达现场,则投标方12小时内必须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协助解决问题。服务期过后,服务的响应时间根据中标后双方签订相关的协议做进一步商定。

4)投标方应提供固定的售后服务和投诉渠道:固定电话热线、移动电话热线、传真热线、电子邮箱,设定专人为本项目提供紧急维护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5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2月0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7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不见面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07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五(不见面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ykggzycgk@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营口市审批技术审查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苗先生
电话: 0417- 29725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住房公积金 系统维护 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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