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标通告
邀标通告
为高质量完成《海南省“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环评报告书》)编制工作,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拟向社会机构公开邀标。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修编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针对《海南省“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的规划内容和规划目标,论证规划的生态环境合理性和环境效益,结合海南实际情况合理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明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合理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建议和管控要求。开展现场调查和编制规划环评报告书,并报送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进行审查,取得审查意见。
(二)项目相关要求
《环评报告书》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通知》(环发〔2004〕98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130-2019)的要求,充分深入调研,形成高质量的报告。要满足采购人提出的要求,能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查,取得省生态环境厅的审查审查意见。
3.时间安排。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海南省“十四五”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正式印发,期间包括环境及资料收集、监测、公众参与调查、规划环评报告书编制等阶段。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提交《环评报告书》(送审稿)。
三、项目经费
55万元及以下。
四、申报机构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114.251.10.92:8080/XYPT/)信用查询证明)。
(四)具备以下业绩或条件的机构优先考虑:曾主持或参与国家级和海南省省级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取得高质量成果;熟悉海南畜牧业基本情况,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相关政策有扎实的研究基础;机构具备或曾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甲级资质;机构人员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15人及以上。
五、报名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公告中“四、申报机构条件”中要求的有关材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需提供本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企业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优先考虑条件相应证明材料,加盖机构公章。
(三)机构简介、工作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
(四)《环评报告书》编制工作方案。
(五)报价函(加盖机构公章)。
六、报名时间地点
公示及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4-26日,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刻光盘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区主楼1305室)。
七、结果公示
结果将在海南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
联系人及电话:陈耀华,****-********。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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