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岭区财政局_松岭区财政局--创业担保贷款业务银行服务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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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岭区财政局_松岭区财政局--创业担保贷款业务银行服务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1-11-24 11:32 发布人:黑龙江省晟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SLC[2021]0043

松岭区财政局_松岭区财政局--创业担保贷款业务银行服务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松岭区财政局_松岭区财政局--创业担保贷款业务银行服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松岭区金马滨河花园正门38号商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C[2021]0043;

项目名称:松岭区财政局_松岭区财政局--创业担保贷款业务银行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采购服务内容:创业担保贷款业务服务

1、经办银行须本着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黑财规审〔2020〕17号)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2、要求本项目经办银行为大兴安岭地区内的人民银行分支系统。

3、经办银行需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兴安岭监管分局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并且根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进行对外业务范围公开。

4、要求本项目经办银行在松岭区小扬气镇内要设置“创业担保贷款一站式专项业务独立办公窗口”,同时配备至少2名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职责包含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办理,到各单位传递票据,担保业务宣传等事项。本项目经办银行必须按照《关于印发〔黑龙省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黑人社规〔2021〕3号文件要求审核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

5、我方在业务经办银行开立保证金账户,用于存放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按照1:5的比例,存入在经办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发生代偿情况后及时拨付补足担保基金,保证金账户内资金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质押,甲方可在书面通知经办银行、并保证留存不低于贷款余额1/5倍的保证金的前提下支取或转存保证金账户内资金。

6、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到期前一个月由双方共同进行催收。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仍未履行还款义务,经办银行应向甲方出具《代偿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借据、借款人逾期贷款余额凭证、催收证明。甲方批准后,经办银行从保证金账户扣划以代偿。

7、业务经办行为借款人提供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业务经办行负责推广、宣传创业担保贷款业务。

9、双方对借款人的调查情况和结果应及时沟通,相互通报调查和决策意见,协助对方做出正确判断,保证贷款业务符合双方要求并达成合作共识。

10、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不含房屋抵押方式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内部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不含房屋抵押方式贷款)。

11、经办银行可以在创业担保贷款业务逾期后向甲方报送书面代偿申请,出具《代偿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借据、借款人逾期贷款余额凭证、催收证明。经甲方批复后同意经办银行从保证金账户扣划资金代偿客户拖欠本息及其衍生的罚息,扣划或划转资金直接支付经办银行银行账户,不得经过借款人账户。

12、双方应对到期贷款共同进行催收,业务经办行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当年到期贷款回收率不低于95%。若遇到特殊情况,可双方共同研究解决。

13、经办银行对甲方的担保基金按规定或双方约定利率计付利息。

14、业务经办行应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贷后管理主体责任,做好贷款用途的监督工作。

15、借款人申请借款项目发生转卖、倒闭、另设项目等其他可能影响到正常履约能力的预警信号时,双方有互相告知的义务,并应共同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16、 上述贷款的“一站式”服务流程如下:业务经办行受理申请材料,对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身份进行认定(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由人社部门认定)、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甲方对申请人的相关申请材料及资格进行复审、对反担保人进行资格审核。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时补齐,逾期未补齐资料原渠道退回申请人。

17、材料审核合格的,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贷前调查,对贷款项目进行联合评审。

18、甲方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办理担保手续、同时与借款人、反担保人、经办银行签订相关合同。

19、合同签署完毕后,业务经办行应及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20、创业担保贷款的利率按照黑财规审【2020】17号文件执行。金融机构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以贷款合同签订日最近一个月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减点形成,具体标准为不超过LPR+150BP。

21、 我方对审核通过的第三方保证人、质押存单反担保的创业担保贷款按照约定向业务经办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我方存放在业务经办行的保证金提供贷款质押担保。除第三方保证人反担保、质押存单的创业担保贷款外,其他个人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我方不负责担保。

22、保证金账户:甲方在经办银行开立保证金账户,保证金账户内资金为本协议的创业担保贷款提供质押,甲方可在书面通知经办银行、并保证留存不低于贷款余额1/5倍的保证金的前提下支取或转存保证金账户内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

服务地点:松岭区辖区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非专门面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能够承担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及管理能力;

(2)要求本项目经办银行为大兴安岭地区内的人民银行分支系统。

(3)经办银行需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兴安岭监管分局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并且根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进行对外业务范围公开

(4)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核查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址:http://hd.chinatax.gov.cn/;

(5)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6)供应商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

(7)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0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点30分至11点00分,下午14点00分至16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黑龙江省晟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加格达奇区金马滨河花园正门38号商服);

3、方式:

3.1网上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01日到松岭区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

3.2现场获取(请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0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黑龙江省晟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加格达奇区金马滨河花园正门38号商服)获取文件);

3.3未进行网上报名或网上逾期报名、未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2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被授予合同。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时;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本次招标公告在松岭区政府采购网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注:如核实潜在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岭区财政局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信息

名 称:松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晟晔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加格达奇区金马滨河花园正门38号商服

联系方式:********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767

标签: 财政局 行服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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