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南桐镇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招标公告

万盛经开区南桐镇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招标公告

万盛经开区南桐镇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万盛经开区南桐镇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
采购编号: 14A0045
采购目录: 货物类\专用设备\医疗设备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4年03月25日 17:00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03月31日 17:00
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的方式: 现场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时至 : 时,下午 : 时至 :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报名,并交纳标书费。
传真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购买采购文件费用,汇至本采购公告所指定的账户,请在银行的汇款凭据的备注栏中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及所参与合同包号。
请将上述汇款凭证(复印件)和已购买采购文件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所参与合同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地址等相关信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 。
购买采购文件的单位名称必须与 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并交纳标书费后,才具备 资格。

采购文件售价(元): 300.00
采购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4年04月01日 09:00
采购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4年04月01日 09:30
采购文件递交地址:
时间: 2014年04月01日 09:30
地址:
采购人名称: 万盛经开区南桐镇卫生院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采购办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经办人名称: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采购文件购买联系电话: (023)****************
采购代理机构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保证金退还联系传真: (023)********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14A0045项目名称:万盛经开区南桐镇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招标人:万盛经开区南桐镇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2014年3月目 录第一部份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第二部份 采购项目内容……………………………………………第三部份 商务条款……………………………………………….…第四部份 评标标准…………………………………………………..第五部份 竞争性谈判须知………………………………………… 第六部份 部份谈判文件格式…………………………………… …第一部份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按照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采购办下达的采购计划,对项目万盛经开区南桐镇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此项目生产能力、供应能力的厂商参与竞标。1.项目名称:万盛经开区南桐镇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2.项目编号:14A00453.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4.投标限价:19万元5.谈判供应商资格(一)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二)基本资格条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三)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2.投标产品国家如有规定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与之配套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的,应提供上述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3.在重庆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应证明资料)。注:以上资质须为有效资质,按规定时间年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否则将视为废标。 6.投标费用:(1)标书费:售价 300 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2)谈判保证金:贰仟元整。保证金账户信息:账号:****************63户名: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分行万盛经开区支行特别提醒: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单位基本帐户转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备注栏注明:“ XXXX(关键字)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查询电话:***-******** 刘老师谈判保证金截止时间:2014年3月31日 17:00 前,谈判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各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在 2014 年4月 1 日9:30 前向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出具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回单原件或复印件。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出具则视为放弃本次谈判。(3)缴纳时间:标书费、谈判保证金回单在递交谈判文件之前缴纳。(4)缴纳方式及退付:标书费为现金缴纳,售后不退;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开标后1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成交供应交纳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履约保证金采取转帐方式退回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规定方式缴纳相关费用的谈判供应商,我中心均不予认可,其谈判行为无效。7.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自行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或者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wsjyzx.com:下载。特别提醒:前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必须于2014年 3月 31日 17:00 前以传真方式将谈判确认函发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未发确认函的视为无效谈判。8.递交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谈判文件应于2014年4月1日上午9:00~9:30交到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9.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4月 1日上午9:30所有谈判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指定地点,逾时递交的谈判文件,恕不接受。10.谈判时间: 2014年4月 1日上午9:30。11.谈判地点: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12.地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新田路7号。 项目联系人: 冯老师;电话:********;自动传真:***-********。 采购方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33*****350 第二部份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一、采购内容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限价(万元)1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台119二、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1.工作速度:生化检测速度≥300测试/小时,最高检测速度≥480测试/小时(选配ISE)。2.波长范围:340~800nm,至少有12个波长。3.测定方法:终点法、固定时间法(两点法)、动力学法;支持单/双试剂和单/双波长;线性及非线性校准。4.同时分析项目:不少于38个项目。5.具备独立的搅拌针。﹡6.反应杯数量:≥80个,光径≤5mm ,采用8阶自动清洗。7.反应温度:37℃±0.1℃。﹡8、反应杯恒温装置:采用非水浴恒温装置,日常使用不需要消耗任何维护保养试剂,如清洗剂或油质液体等﹡9.试剂仓最低冷藏温度≤2℃。10. 样本量:2~45ul,0.5ul递增。样本盘可放置多种规格原始采血管。11.试剂量:10~450ul,1ul递增。12. 最小反应量≤150ul。﹡13. 分光方式:光栅后分光。14. 样本针/试剂针具有自动液面检测、随量跟踪、防撞安全保护功能。15. 急诊随时插入,优先检测。﹡16.吸光度范围:0.0~3.3Abs,分辨率:0.001Abs。17. 质控方法:3水平质控,大于三种质控方法。18. 校准方式:线性、非线性等五种校准方式。19. 全中文操作系统。20. 报告方式:提供符合相关法规的多种报告单格式,也可用户设置。21. 全开放测试参数设置。22. 耗水量≤7L/H。﹡23.配套系统:可提供原厂生产的完整配套生化试剂(其他生化试剂通用),试剂项目≥54个(需提供注册证)24. 维修服务:生产厂家在重庆市拥有经工商注册的维修服务机构(要求提供注册资质),保证24小时全天候响应。在重庆本地配有5人以上的厂家专职工程师(提供工程师证明资料)。*25 提供投标系列生化仪的CE及FDA认证证书三、配置要求1、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标配)主机 1台2、计算机、17寸液晶显示器 1套3、品牌激光打印机1台4、20L水处理设备1台5、UPS(3KVA)电源1台6、配备系统工作站备注:1、投标产品须满足和优于以上技术参数要求,否则为无效投标。2、带“*”条款,一条不满足为无效投标,非“*”条款三条(含)以上不满足为无效投标。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彩图资料(复印件不予认可),未按要求提供,将作无效投标进行处理。第三部份商务条款一、实施(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二、交货地点:万盛经开区南桐镇卫生院生化分析室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中标人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中标人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最终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参与验收,并由财政等部门参与监督。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7、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中标人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8、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四、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价款、相关税金、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安装工人车船费、餐饮住宿费等。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质保期:(1)设备整机质保期不少于1年。(质保期从安装、调试正常运转,经验收合格后,卖方移交设备给买方之日起计算。)(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3)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2、质保期内售后服务:(1)质保期内设备及配置出现故障,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半小时内予以响应,并在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2)设备出现故障,卖方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及时维修设备、使设备正常运转,采购方所产生的损失由卖方实额赔偿。(3)卖方提供的设备在重庆设有维修部,配有专业维修工程师,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回访。3、质保期外售后服务:(1)竞标人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签署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必须8小时内到现场维修,先维修后付款,配件优惠,维修后设备经使用一周无故障方可付款。如需要专业技术指导时,卖方接到买方的电话后,须在4小时到达指导解决技术问题。(2)质保期后,卖方有责任对买方设备提供良好服务。(3)维修价格不得高于国家标准,具体金额由买卖双方另行商谈。(4)提供远程维修服务。六、技术服务:1、卖方在设备的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免费为买方提供操作人员培训,使之培训后的相关人员能独立操控设备正常运行。2、设备运输安装、调试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3、竞标金额为完成所有项目的全部金额,含所购设备和全部税、费、培训等费用。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本项目,如因卖方责任而造成的延期,同时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七、付款方式 产品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中标款的60%,满1年后付余款的50%,满2年付清余款。八、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九、培训(一)免费培训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二)付费培训招标文件载明采购人对培训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应承诺配合采购人满足其培训要求,详细列出培训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十、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部份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一、评标方法(一)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谈判及评标程序1、谈判工作由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谈判评标事务由经开区采购办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按《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并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3人(含3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谈判小组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谈判评审组长,并由谈判评审组长牵头领导该项目谈判评审工作。2、谈判(1)整个谈判过程将在万盛经开区财政局采购办等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监督下进行。(2)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3)各投标人参加谈判人员可以是1名或多名,但其中1名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4)开标会上,采购会议主持人公布所有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代表及监督成员当众查验所有投标文件密封性。然后由评审专家独立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入技术谈判程序,由谈判评标小组分别与投标人进行技术服务响应谈判。(5)资格和完全响应技术要求的供应商进入最终报价环节。(6)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书面承诺和最终报价,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7)谈判小组成员对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最终谈判结果进行综合评定。3、谈判注意事项(1)物有所值的原则。各投标人之间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供货方案,并使报价最符合用户预期。(2)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基础,对有利于用户的供货方案的改进,在不提高报价的前提下可以接受。(3)在进行谈判的同时注意考虑:企业信誉、执行合同的能力。(4)在谈判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参与谈判的资格。4、谈判小组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谈判小组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二、无效投标条款1、谈判小组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1)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未参加投标或投标文件;(2)投标人不具备营业范围进行投标的;(3)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的;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装订;(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采购项目实质性技术要求有严重背离;(5)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6)投标产品不满足*号技术参数要求的;(7)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8)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9)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0)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11)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2、谈判小组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按照主管部门审批方式重新组织采购。第五部份竞争性谈判须知一、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谈判小组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1、交易中心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份。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异议,应在递交质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万盛经开区交易中心;万盛经开区交易中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在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必须在离开标时间2日前通过书面传真方式向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提出质疑,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质疑。收到质疑事项后在2日内通过书面方式进行答复。否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交易中心可以不予受理。四、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部份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响应程度。(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60天内。五、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投标文件由 “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份构成。1、资格文件包括:(1)“资格文件”封面(格式见第六部份)(2)符合第一章第5条“谈判供应商资格”的所有条款以上为资格证明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性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谈判供应商,其谈判为无效谈判。2、报价文件包括:(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见第六部份)(2)“报价函” (格式见第六部份)(3)“ 明细报价表” (格式见第六部份)其报价作为竞争性谈判的首轮报价。在投标报价中,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若小写和大写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大写金额为准,并对小写作相应的修正。3、技术文件1、“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见第六部份)2、谈判供应商必须按本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和“第三部份商务条款要求”提交证明其货物和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书面技术响应文件。 六、谈判文件的制作份数、要求1、谈判供应商应提交三套资格证明文件(一套正本,两套副本)。2、谈判供应商应提交二套报价文件(一套正本,一套副本)。3、谈判供应商应提交三套技术文件,三套不得有差异。(一套正本,两套副本)4、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文件均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并分别装订成册。5、所有投标文件封面上,须清晰标出正本和副本,正本每页均必须加盖谈判供应商鲜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6、谈判文件中不允许有任何修改、涂改,如有则视为无效谈判。七、谈判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谈判供应商应将资格证明文件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标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2、谈判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报价文件”字样。3、谈判供应商应将技术文件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技术文件”字样。4、每一密封的密封袋上,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谈判供应商名称以及“于×年×月×日×时之前(指谈判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开启”的字样,密封袋封口处须加盖谈判供应商鲜章。5、所有谈判文件须同时递交招标人,并不得混装。6、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制作谈判文件的,为无效谈判。八、谈判(一)谈判组织1、招标人将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谈判由招标人主持,采购单位、谈判供应商和相关监督单位参加。2、整个谈判活动在区财政局采购办、区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二)谈判小组职责1、经开区财政局采购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本次谈判采购货物的特点组织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独立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独立履行本项目的谈判。(三)谈判程序及评定详见第四章。九、定标:(一)定标原则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最终报价最低的谈判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二)定标程序1、交易中心在评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站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中标人变更(1)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第二中标顺序人的报价与第一中标人报价差额在10%(含10%)以内,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人。否则,将重新组织招标。(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及交易中心应将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18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投标人进行处罚。十、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质疑、投诉(一)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提出质疑。(二)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三)投标人对交易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四)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十二、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分别送交易中心、财政局采购办备案。十三、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在5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1、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五、该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附件:政府采购合同(样本)政府采购合同(样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收乙方为本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所做的谈判竞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的___分标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货物内容1.1货物名称:1.2型号规格:1.3技术参数:1.4数量(单位):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元(¥_____元)人民币。(详见谈判报价表)三、技术资料3.1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采购的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2乙方应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五、无产权瑕疵条款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3条第3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六、保证金和质保金6.1乙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6.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七、质保期和质保金7.1质保期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7.2质保金元。(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交货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7.3如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经验收无质量问题,待质保期满后由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交易中心接到申请退付意见书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八、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8.1交货期:详见第三章8.2交货方式:详见第三章8.3交货地点:详见第三章九、货款支付9.1付款方式:详见第三章9.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供应商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中标单价进行计算。9.3政府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行为,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通知国库支付中心延期支付货款。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0.1乙方应按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10.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个月。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0.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8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0.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0.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十一、调试和验收11.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谈判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谈判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11.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11.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1.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1.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二、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2.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12.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12.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12.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2.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13.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3.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3.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谈判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4.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4.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15.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6.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6.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2)技术规格(3)乙方竞标函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16.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16.5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和集中采购机构三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万盛经开区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验收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中 标 金 额结 算 金 额采购单位经办人及电话中标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供应商意 见: 供应商(公章) 交货日期: 年月日采购单位意见: 采购单位(公章) 验收日期:年月日监督部门验收意见:验收日期: 年月日交易中心验收意见:验收日期: 年月日注:1.本表一式四份,货物(服务)验收后采购单位、中标单位、财政局、交易中心各存档一份(分散采购形式下交易中心无需签章和存档);2.本表所列资料清单如为复印件应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3.本表不能完整填列所购商品时,请填报附表作为本表附件;4.本表是查验中标合同执行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退付履约保证金的重要依据。 第六部份部份谈判文件格式目录一、报价文件(一)开标报价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资格证明文件(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六)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三、商务技术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响应情况(三)其他商务响应一、资格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致: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资格证明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谈判供应商名称并盖公章: 年 月日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 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供应商全称) 年 月 日(公章)附: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 权 书本授权书声明:我 (姓名)系 (谈判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采购单位名称)采购的 (项目名称)的谈判活动。代理人在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性别:年龄: 岁单位:部门: 职务: 授权代理人无转让权,特此授权。谈判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2014年 月日4、诚信声明采购项目名称:致: (采购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年 月 日5、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特定资格复印件二、报价文件 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致: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报价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谈判供应商名称并盖公章:年 月日2、报价函报 价 函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根据贵方进行的 (项目编号为)谈判邀请,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姓名)代表(谈判供应商名称)参与本次项目的谈判。为此我们按谈判文件中的规定,编制并提交谈判文件。我单位交纳保证金,金额为(元)。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次我方报价为人民币:元(小写金额),即 (大写金额)。2.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审阅了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的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的附件,并完全理解其精神和要求。我们同意并放弃对本次谈判文件存在有不明和误解的权力。4.如果在规定的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我方撤回谈判文件,或成交后未按谈判文件中谈判供应商须知规定签订合同,同意贵方对我方的处罚,没收我方的保证金。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谈判供应商名称并盖单位公章日期: 年月日3、明细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单位:元编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           注:表格可自行增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谈判供应商名称并盖公章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技术文件1、商务文件封面格式致:万盛经开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商务技术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谈判供应商名称并盖公章:年 月日 2、承诺函(格式)采购项目名称: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五、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七、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八、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公章)年月 日3、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技术指标响应情况序号产品名称品牌详细规格型号(参数)与招标要求差异说明注:(1)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须逐页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2)该表可扩展。(3)“投标货物主要参数”必须按照所投货物品牌的技术标准和规格填报,不得直接复制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到此栏,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4、投标产品资料及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格式自拟谈判确认函万盛经开区经开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我公司确定参加由你中心组织(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本《谈判确认函》。特此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投标单位联系人:投标单位联系人电话(座机/手机):2014年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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