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厂联合工房制丝车间异味治理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卷烟厂联合工房制丝车间异味治理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联合工房制丝车间异味治理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 2014 年 3 月 25 日
招标编号: 0623-1475N*******
1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招标机构 ” )受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的委托,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工作提交密封的投标。
2 、 招标项目名称: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联合工房制丝车间异味治理改造项目
3 、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须是异味处理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3.3 投标人 2010 年至今至少有一个类似异味处理项目的业绩;
3.4 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年内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 标人必须在开标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原件:①经过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 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投标的,开标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③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④ 2010 年至今有同类产品一个(或以上)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原件)。 ⑤ 201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⑥无不良行为承诺书⑦ 投标人必须出具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包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基本账户名称、基本账户账号、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 的招标人向 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以上原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
3.7 其它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4 、本招标为公开招标。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要求:
(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 2014 年 4 月 1 日 每天上午 8:00 ~ 11:30 ,下午 14:30 ~ 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2 )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或以本公司账户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 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 400 元人民币的价格,从招标机构购买一套完整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 80 元人民币,招标人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4 年 4 月 17 日 上午 9:00( 北京时间 ) ,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及开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长沙市东二环一段 1139 号 ( 锦泰广场 ) 湖南国际商务中心大楼二楼,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单 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易伟强 陈进良 熊慧敏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 123 号
电 话: ****-******** 传 真: ****-******** 邮箱: hnzb3@163.com
10 、标书款开户名称:
标书款帐户全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王府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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