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家与青海——聚焦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摄影图片拍摄及展示展览策划项目议标采购公告

“摄影家与青海——聚焦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摄影图片拍摄及展示展览策划项目议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文旅自采2021-043

项目名称:“摄影家与青海——聚焦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摄影图片拍摄及展示展览策划项目

采购方式:议标采购

预算金额:40万

最高限价:40万

采购需求:邀请3名以上国内著名摄影师通过行走青海,拍摄90张摄影图片,策划“摄影家与青海——聚焦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图片视频展,同时加强新媒体宣传推广,呈现大美青海文旅故事,为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强化宣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1年起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其他要求: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

3.参与本采购项目单位需具备同类政府相关项目策划、执行经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三、发布时间

时间: 2021 年 11月 24 日 2021年11月 26日8:30至18: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11月 26日 18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信息中心(西宁市城中区解放路12号3楼317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11月3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中区解放路12号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上述时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复印件来指定地点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解放路12号

联 系 人:袁 媛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展示展览 策划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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