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港区联想控股通用件杂货泊位二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曹妃甸港区联想控股通用件杂货泊位二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联想控股通用件杂货泊位二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lccfd-2014-001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冀发改招标核[2013]498号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
唐山
招标内容:
第1章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联想控股通用件杂货泊位二期工程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招标核[2013]498号核准为委托招标。根据《河北省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指导意见》(冀发改招标[2011]1355号)文件要求,联想控股唐山曹妃甸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比选人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一、比选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代理比选共分为1个合同段,比选范围和内容如下: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联想控股通用件杂货泊位二期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工程监理、设备采购等的招标代理工作。
二、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比选申请人及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近三年(从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应至少具有一项水运工程(含港口)的招标代理业绩且信誉良好;
2.投入本项目招标专业人员人数应为6人;
3.本招标项目比选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14 年3月25日至 2014 年3月27日,每日上午8时至30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在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三楼西大厅购买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收费标准为: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在购买比选文件时,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以上所有原件的复印件。
四、代理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代理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代理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日上午10:00,地点为石家庄市金圆大厦4楼第6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选人(全称):联想控股唐山曹妃甸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唐山港曹妃甸港区联想码头办公楼303室
联系人:刘志伟
联系电话:****-******* ********10
传真:****-*******
2014年3月25日
业主单位名称:
联想控股唐山曹妃甸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刘志伟
地址: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联想码头办公楼303室
邮编:
050000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lxcfdmt@163.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