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溢公墓骨灰安放楼建设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孝溢公墓骨灰安放楼建设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凭祥市孝溢公墓骨灰安放楼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编号:CZZC2021-G2-80074-GXCR]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凭祥市孝溢公墓骨灰安放楼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凭祥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关于凭祥市孝溢公墓骨灰安放楼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凭发改字﹝2021﹞99号 批准,招标人为凭祥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自治区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凭祥市上石镇白龙村那全屯叫溢山坡地处。
建设规模:新建一栋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的骨灰安放楼,层数为四层。设置骨灰存放格位10000个,以及建设骨灰寄存架及相应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项目总投资:约939.80万元 。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开工所需的前期手续等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20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年 12月至 2022年 4月。
2.2招标范围: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1)工程设计:建筑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概预算编制(由施工单位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设计内容包括:主体建筑、结构、安装、给排水、消防、电气、室外给排水及消防、道路及地面硬化、室外供电及路灯、绿化、总平土石方、挡土墙及护坡等工程设计;(2)工程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卫生器具及管材、建筑材料、灯具、电缆、软硬件设施设备等;(3)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的三通一平、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4)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协助招标人办理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及项目结算。(5)质保期工作:按建设、环保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 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 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或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任职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 专业的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并能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有效且未被锁定。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牵头人) 和 设计单位 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以方式组成:(1)由1 家施工单位1 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单位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登陆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2 月23 日10 时00 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9、发布公告 。
10. 交易服务单位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凭祥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凭祥市民政局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晨瑞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凭祥市南大路7号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8号龙光世纪A座3905室
邮 编:532600邮 编:530000 .
联 系 人:吕工 联 系 人:黄工 .
电 话:****-*******电 话:****-******* .


标签: 项目设计 楼建 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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