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件的原件(现场检查、登记完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并提供以上证件扫描的电子文档(以PDF文件格式)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已注册备案投标人凭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1.招标范围及资金来源1.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招标范围:详细要求见于《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不得缺漏。2.合格的投标人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相关的经营范围。2.2.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未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无不良记录。(投标人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2.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定义及解释3.1.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3.2.投标人: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 的企、事业法人。3.3.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4.货物: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产品、工具等。3.5.服务: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承担与货物有关的运输、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障及其它伴随服务等。3.6.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的评审工作的临时性组织。3.7.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利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3.8.质保期:指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一切售后维护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的期限。3.9.完工期:指项目开始至完成并最终验收合格的期限。3.10.日期:指公历日。3.11.时间: 24小时制北京时间。3.12.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3.13.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的或印刷的文件,包括专人递交和传真发送。3.14.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4.合格的服务和货物供应商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服务或货物的任何部分均为最新正式版本。4.1.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须是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的检验。4.2.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4.3.投标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它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4.4.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和采购人的其它要求。4.5.服务、货物验收。4.5.1.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和供应商共同进行。4.5.2.在验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货物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提出的方式验收。4.5.3.由采购人对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其它进行检验。如发现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任何一项与招标要求规定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勘踏现场6.1.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将按附表1所述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6.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附表1 投标人须知本资料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序号内容一、 说明1项目背景及概况: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车辆监测记录(卡口)系统改造项目,内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2采购人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合格的投标人”。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财富广场B座13A08室电话:0769-
******** 传真:
****-********联系人:王小姐5本项目不举行投标答疑会及勘察现场活动。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6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7(1)投标人应提供从2011年至今无违法违规活动的申明;(2)投标人应提供的其它有效文件: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合格的投标人”的证明文件。8(1)完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历日内完成系统改造相关的供货、运输、仓储、安装、调试、施工,并最终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2)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后至少提供两年免费质保期。(3)付款方式:采购的所有硬件设备到货清点验收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70%;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5%;5%的余款作为项目的质保金项自目验收合格起两年后一周内支付。9本次招标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分包:否。10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1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12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 4月15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4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为: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 四室。五、评标与开标14开标时间:2014年4月1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 四室。六、 授予合同15招标结果公示及公告媒体: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②东莞市政府采购网(dggp.dg.gov.cn); 16中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所附资质文件(包括资质文件、业绩合同、人员证件及其它投标文件所附复印件)的原件交予采购代理机构审核;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应交予一份给采购代理机构备案。17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5%。18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的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2011]534号文件规定执行,收费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中标金额(元)费率服务类型100万以下100万-500万500万-1000万1000万-5000万5000万-1亿1亿-5亿5亿-10亿货物1.5%1.1%0.8%0.5%0.25%0.05%0.035%服务1.5%0.8%0.45%0.25%0.1%0.05%0.035%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4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400-100)万元×1.1%=3.3万元合计收费=1.5+3.3=4.8万元 附表2 工作流程图采购人管理机构代理机构投标人明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预算↓落实采购资金↓编制采购计划→提供需求资料签定协议招标文件确认评标/开标↓确认结果合同签定↓验收取得采购计划↓确认采购方式组建评委会采购人提供需求资料签订协议↓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发函邀请↓招标答疑会(可选)↓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收取投标文件↓开标↓主持评标/开标结果公示↓发中标通知书、落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履行跟踪购买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参与开标(中标单位)提交原件核对↓缴纳中标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合同签定↓合同履行附表3 初步评审表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公路车辆监测记录(卡口)系统改造项目项目编号:东采公〔2014〕106号序号初步评审条款初步评审结果(通过初步评审的打"√",不通过初步评审的打"×")A公司B公司C公司1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中合格投标人的条款;2资格证明文件已提供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无利害关系;4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5投标人在经营范围内投标;6投标人代表已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代表有出具有效授权文件;核对投标人代表身份时,能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且相符。7投标文件的数量、制作、密封、标记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内容无严重缺漏项的;投标报价无严重缺漏项的;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清楚、可辨认。8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9投标报价未超出财政批复预算;10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出现以下情况: ①招标文件加注星号(★)的商务要求负偏离的;②招标项目完工期、质保期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③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④《商务条款偏离表》填写不明或不实的;⑤招标代理服务费条款有偏离的;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⑦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的。11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未出现以下情况: ①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②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③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④《技术规格偏离表》填写不明或不实的;⑤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的;⑥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⑦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12投标报价或投标方案为固定的;13未出现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形。投标文件不满足上述情况之一的,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结论通过通过通过注:本表为初步评审时使用,投标人无需填写。但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条款,否则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要求提供的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仅供参考)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第五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期十五(l5)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以投标人须知10.2所述方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如有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专门组织招标文件答疑会议。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9.招标文件的询问或质疑9.1.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9.2.询问或质疑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则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内容。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何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0.2.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修改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dggp.dg.gov.cn)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招标期间,投标人有义务上网查看,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10.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的使用1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11.2.投标文件中及所有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12.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2.1.1.价格部分文件(1)投标总报价表;(2)报价明细表。12.1.2.商务部分文件(1)投标函;(2)投标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及投标文件签署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须提供);(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6)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合格的投标人”的证明文件。(7)资格声明;(8)投标人基本情况;(9)中标后递交有关资料、证件的原件承诺书;(10)中标服务费承诺书;(11)业绩表;(1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3)近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14)商务响应情况(商务偏离表);(15)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包括投标保证金进帐凭证);(1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格式文件;(1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12.1.3.技术部分文件(1)投标人声明;(2)项目实施方案;(3)项目实施组织计划;(4)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及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5)技术规格偏离表;(6)货物配置清单(设备名称、品牌、设备型号、产地等必须与投标经济文件分类报价明细表的设备名称、品牌、设备型号、产地完全一致(含彩图));(7)培训计划、售后服务计划及承诺;(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格式文件;(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12.1.4.唱标信封(须独立密封并加盖公章)(1)投标函复印件;(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3)投标总报价表;(4)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5)保证金进帐凭证;(6)投标文件电子档。12.2.投标人应如实详细提供第12.1款所要求的全部资料。12.3.★投标人提交的价格部分文件必须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技术和其它证明资料等投标文件不能出现投标报价。13.投标文件的格式1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附件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14.投标报价说明14.1.投标人应在适当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工作投标的总价。14.2.投标总报价包含货物及其附件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包装、运输、保险、现场仓储、税费(含进口关税、增值税等)以及安装调试、软件、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14.3.投标人应报完成全部用户需求书内容含税人民币价格。投标人应按用户需求书中所列每个单项逐项报价。14.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4.5.如果投标人对于采购文件或答疑文件中为满足技术要求中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有未报价或漏报、错报、缺报等情况,可以视其为投标人予以采购人的投标优惠报价,中标后不予调整。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14.6.若报价小写与大写存在差异,以大写为准。14.7.中标后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中标供应商的名称一致。15.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5.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15.3.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5.3.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5.3.2.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5.3.3.投标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5.3.4.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5.3.5.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5.3.6.投标人应提供服务资源配置情况表(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人员情况表)。15.3.7.满足第二章“合格投标人”条款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以上全部资料应为最新的或在有效期之内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6.证明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6.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证明货物及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形式作为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6.2.1.货物及服务主要内容、标准、质量、人员资质、计划安排、报告审核等的详细说明;16.2.2.对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要求进行详细应答和说明。16.2.3.逐条对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进行评议,说明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已对采购人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采购人要求的偏差和例外。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人应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作为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7.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货币应使用投标货币,投标保证金必须按以下规定提交:(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的,必须在开标前一天到达以下帐户,否则投标无效。收款人: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洲际)开户行:工商银行鸿福支行帐号:
****************795(2)投标保证金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方式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由《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采购【2011】15号)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详见附件);②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东莞地区为: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君豪商业中心9楼,电话:
****-********,网址:www.dgjddb.com;③担保金额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④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注:①投标人应将汇款底单复印件附在《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后面(详见附件),并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连同投标报价一览表一起密封在唱标信封内。②投标保证金的汇入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以个人账户或委托分支机构代替投标人进行汇款。各投标人在汇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提交金额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③投标保证金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天,以传真方式将担保函传真至招标代理(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传真:
****-********)。④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必须单独提交,不得密封。17.3.凡没有根据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7.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三十天内或在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以先到的时间为准。如在退还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需在保证金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保证金退回投标人(不计利息)。17.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7.5.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17.5.2.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17.5.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17.5.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17.5.5.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17.5.6.投标人提供虚假情况质疑投诉;17.5.7.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18.投标货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和服务价格及货物价格必须用人民币报价。19.投标有效期19.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至其后的90天,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19.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该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且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20.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20.1.投标人应提交一套正本(包括价格部分文件、商务部分文件和技术部分文件)、五套副本(包括价格部分文件、商务部分文件和技术部分文件)和一份唱标信封。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0.2.投标文件必须有明确的封面,标明正/副本;内容首页需提供文件目录及索引页码;必须用A4纸打印或印刷,所有投标文件必须钉装完好。20.3.电子文件用MS WORD/EXCEL简体中文版制作,内容包括: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正本文件一致的所有文件。电子文件由CD-R光盘储存,光盘上注明投标人名字及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并密封于“唱标信封”内。20.4.投标文件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的签字人签字及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20.5.投标文件中《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必须逐条响应。其中《技术规格偏离表》中货物(或服务)的响应参数值必需为实际参数(投标人响应须按货物或服务实际数据填写,不能完全复制招标要求;响应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20.6.投标文件“正本”的封面、骑缝及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字和盖章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一旦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20.7.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21.不允许偏离的重要条款21.1.招标文件中的重要条款不允许偏离,如投标书中对重要条款有偏离,则是投标人的风险。不允许偏离的条款如下列:1)加注“★”号条款;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号条款或必须具备的内容。21.2.对投标人须知21.1条中任何条款的偏离将导致投标无效。21.3.下述条款不应视作不可偏离:1)未加注“★”号的合同条款;2)用户需求书中已明确的投标人可提供其它优选方案部分。21.4.投标书中技术参数、功能或其它内容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部分不视作偏离,不构成投标无效,投标人对这种优于用户需求书要求的情况必须单独说明。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2.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22.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其中价格部分文件须单独装订成册,出现掉页或漏页的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文件中若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的彩页等资料的,投标人应将这部分资料与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文件)一起装订提交,不得另行单独提交]。22.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唱标信封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字样。22.3.所有的信封均应注明: 1) 收件人:2) 项目名称:3) 采购编号:4) 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和文件的种类(如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唱标信封等)。5)清楚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并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22.4.所有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能原封退回。22.5.如果投标人未按本须知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且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22.6.投标人同时参加几个包投标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本条款不适用于本项目)22.7.除招标文件特别说明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3.投标截止日期23.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本项目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23.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4.迟交的投标文件24.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25.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5.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5.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6.开标26.1.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均须按时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带齐身份证原件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须携带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其投标将被拒绝。26.2.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除按照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及密封情况不符合本须知要求原封退回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26.3.开标程序:26.3.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6.3.2.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采购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如果有的话),或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6.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26.3.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总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总报价表为准。26.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要求与会有关人员签字确认。27.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27.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或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7.2.评标基本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27.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权重分配为:商务、技术部份权重为70%,价格部份权重为30%。本次评标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采用综合评分法,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及综合实力强的中标人。评标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才进入后续评审,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不进入后续评审;第二阶段为商务、技术评审,若评标委员会确定某投标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则该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不进行打分,且不进入后续评审;对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然后,第三阶段评出价格得分。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第一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余按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替补,并由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27.4.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27.5.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将对投标人进行实地核查,并在必要时核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27.6.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投标总报价表中总价和单价不一致,以投标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投标总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相符的,以投标总报价表为准;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7.7.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7.8.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合同条款、重要技术指标的重大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9.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投标将被作废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7.10.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根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用户需求书”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合格投标人”的条款;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3)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5)投标人不在经营范围内投标;6)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会;投标人代表未出具有效授权书;核对投标人代表身份时,不能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或不相符。7)投标文件的数量、制作、密封、标记不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签字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严重缺漏项的;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的;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8)投标有效期不符合要求;9)投标报价超出财政批复预算;10)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出现以下情况:①招标文件加注星号(★)的商务要求负偏离的;②招标项目完工期、质保期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③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④《商务条款偏离表》填写不明或不实的;⑤招标代理服务费条款有偏离的;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⑦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商务要求。11)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出现以下情况:①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的;②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③投标文件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④《技术规格偏离表》填写不明或不实的;⑤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的;⑥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的;⑦其它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12)投标报价或投标方案不固定。13)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形。27.11.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7.6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7.12.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8.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8.1.技术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技术评分。28.2.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状况及响应程度进行评议和比较,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商务评分。28.3.价格评分(3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如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详细分析、核准,检查其是否存在累加的算术错误,评标委员会将修正后的所有投标人的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进入价格评比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最低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分公式如下:报价得分=(Y/X)×100%×30X:进入价格评比的某投标人的报价;Y:评标基准价(进入价格评比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商务评分标准(2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细则满分值(分)1财务状况根据投标人近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财务状况进行评价:连续三年盈利的得2分;连续二年盈利得1分;其它不得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21综合实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服务等级证”证书的得1分,无不得分。1投标人具有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得2分;具有省级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CMMI3或以上认证证书的,得2分;具有CMMI2认证证书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工信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的,得1分,无不得分。1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壹级的,得2分;贰级或以下得1分;其它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ISO9000认证证书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12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2011年以来具有同类项目(卡口工程)实施经验,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大于200万元,每个得2分,最高得6分。(须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63服务便利性投标人在东莞地区注册或在东莞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得3分;投标人在广东省(东莞地区除外)注册或在广东地区(东莞地区除外)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得2分;其它地区注册或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得1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售后服务机构租赁合同,提供租赁合同的须附上出租方的产权证,否则得0分)。3总分20分技术评分标准(5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细则满分值(分)1总体方案 根据投标人总体实施改造方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评比:总体方案完整并准确反映本项目建设目标要求的得3-4分;总体方案完整且基本反映本项目建设目标要求的得2分;总体方案差但基本反映本项目建设目标要求的得0-1分。42产品质量保证(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投设备在车速0-200公里/小时内系统的车辆捕获率达99%以上,并能提供国家相关技术检验部门或公安部的鉴定得3分,其它不得分。3投标人所投设备在车速0-200公里/小时内系统的车牌识别率达90%以上并能提供国家相关技术检验部门或公安部的鉴定得3分,其它不得分。3投标人所投卡口设备通过公安部的检验,有线圈检测和视频检测功能并提供检验报告的得3分;通过公安部的检验,有线圈检测或者视频检测并提供检验报告的得1分;其它不得分。33产品技术指标投标人所投服务器性能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标注“▲”号的技术参数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5投标人所投存储设备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标注“▲”号的技术参数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2投标人所投嵌入式识别抓拍一体机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4分;标注“▲”号的技术参数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44硬件配置根据投标人提供图像的清晰度及补光方式进行评分(图片以投标人提供的实例图片为依据):1、图片能清晰反映车牌、车身等要素,采用LED灯补光,补光方式对车辆驾驶员不造成迎面光线变化影响的,得5-6分;2、图片能清晰反映车牌、车身等要素,采用LED灯补光,补光方式对驾驶员造成迎面光线变化轻微影响的,得3-4 分;3、图片能清晰反映车牌、车身等要素,采用非LED灯补光,补光方式对驾驶员造成迎面光线变化较强影响的,得1-2分;4、图片不能清晰反映车牌、车身要素的,得0分。65系统平台配置根据投标人所投系统平台基本功能(含警员、用户、角色、卡口点车道等管理;车辆运行轨迹;布控、假牌报警;单点测速;交通流量监控等功能)进行评比: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的基本功能,优得3-4分,良2分,差0-1分。4根据投标人所投系统平台运行的稳定可靠性进行评比:运行稳定、可靠性高,并有3个或以上成功应用案例(以验收报告为准)的得4分;运行较为稳定可靠,但尚未广泛应用,并有3个以下成功应用案例(以验收报告为准)的得2分;其它得0分。4根据投标人所投系统平台对套牌车检测情况进行评比:系统具有套牌车检测软件且成功应用于3个或以上项目(以验收报告为准),在网络等环境正常的情况下,计算套牌到报警显示控制在5秒内的得2分;系统具有套牌车检测软件但尚未广泛应用的得1分;系统不具有套牌车检测软件得0分。26系统拓展中心控制设备:中心控制设备可扩展性好并描述清晰得2分;中心控制设备具有扩展性并描述清晰得1分;中心控制设备不可扩展得0分。2系统软件:卡口点软件能够平滑升级并能支持运行维护的得2分;卡口点软件能够平滑升级但运行维护不方便的得1分;卡口点软件不能够平滑升级得0分。2系统兼容性:能与其它卡口点系统联网运行,接口设计合理得2分;能与其它卡口点系统联网运行,接口设计不完善得1分;不能与其它卡口点系统联网运行,无接口设计得0分。27项目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的项目施工管理方案(含方案的可操作性、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计划、人员组织、材料调配等)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分:优得3-4分,良得1-2分,差得0分。4总分50分28.4.计算总分28.5.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详细的商务评审、技术评审、价格评审。按照评审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位评委就每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出价格得分,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最终评标得分。综合得分=商务得分 技术得分+价格得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后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后综合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8.6.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不足3家的,将依法转变招标方式或者重新招标。29.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接触29.1.除本须知第26条、27.11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未经招标理机构书面要求,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联系。29.2.投标人试图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授予合同30.资格后审30.1.授标决定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30.2.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将对技术和商务上充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中,综合评价次优的投标人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组织采购。30.3.在采购结果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预中标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对,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者提供售后服务的,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材料。31.合同授予标准31.1.除第30条的规定之外,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最高的投标人。32.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2.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3.中标通知书33.1.中标人确定后,将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采购结果通知书》。33.2.中标人应在采购结果公示结束后十五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领取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33.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十个日历日内,应及时将履约保证金进帐单复印件(加盖银行和单位公章,一式四份)交给采购代理机构。33.4.在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后,才将其投标保证金退还。33.5.《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4.签订合同34.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三十天内与采购人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和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同。34.2.招标文件及补充招标文件、投标时投标人的承诺条件是合同文件的当然组成部分,如中标人未能遵守,或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原中标人负责。34.3.签订合同协议书时,签约双方均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4.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34.5.合同的组成基于本招标文件的以下部分以及投标文件的相应的部分:(一)合同条款(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澄清文件(如有)(四)中标通知书34.6.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4.1条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将标授予综合评价次优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35.履约保证金35.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5%。否则采购人可拒签采购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35.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①东莞市合法经营的银行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②由《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采购【2011】15号)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详见附件);③电汇、银行汇票、支票方式等银行转帐方式(不接受现金方式)交至市财政专户。开户名称: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 户 行:建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账号:
****************138735.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35.3.1.中标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35.3.2.中标供应商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35.4.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35.5.验收合格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申请书格式见附件,可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网址:http://dggp.dg.gov.cn)。采购人收到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退回履约保证金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在申请书上加具意见。采购人将同意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书,连同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采购人公章)和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送至东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办理履约保证金退回手续。36.中标服务费36.1.中标方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6.1.1.以《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36.1.2.中标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计算如下:中标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服务类型成交金额 (元) 费率货物采购服务采购100万以下1.5%1.5%100万~500万1.1%0.8%500万~1000万 0.8%0.45%1000万~5000万0.5%0.25%5000万~1亿0.25%0.1%1亿~5亿0.05%0.05%5亿~10亿0.035%0.035%如某货物招标项目,中标金额为600万,总共交纳的中标服务费为:总共交纳的中标服务费=(100万以下部分的中标服务费) (100万~500万部分的中标服务费) (500万~600万部分的中标服务费)=100万元×1.5% (500-100)万元×1.1% (600-500)万元×0.8%=1.5万元 4.4万元 0.8万元=6.7万元36.2.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36.3.服务费不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在报价中单列。36.4.服务费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号:户名: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
********5931开户行:中国银行东城支行37. 招标文件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