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塔上镇李家庄等两村土地开发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灵寿县塔上镇李家庄等两村土地开发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灵寿县塔上镇李家庄等两村土地开发项目施工工程
工程编码 130*****0011-001 所属地区 石家庄市灵寿县
工程名称 灵寿县塔上镇李家庄等两村土地开发项目施工工程
建设单位 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
工程地点 灵寿县塔上镇李家庄等两村
建筑面积 153466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190.63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方式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4-03-25 09:0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4-03-31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4-03-25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4-03-31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同报名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内容 灵寿县塔上镇李家庄等两村土地开发项目已在行政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灵寿县塔上镇李家庄等两村土地开发项目施工
建设地点:灵寿县塔上镇李家庄等两村
工程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建筑内容:17.3607公顷,新增耕地15.3466公顷。
工 期:60日历天
质量等级:合格
资金来源:自筹
二、投标报名条件
1、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凡具备承担本次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符合上述规定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2014-03-25至2014-03-31,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持身份锁登录河北建设信息网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或持IC卡报名到石家庄建筑市场管理中心灵寿分中心刷卡报名,然后持以下证件原件和一套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填表并领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企业信用手册;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及劳动用工合同及养老保险证;
(6)在石家庄注册的投标企业由石家庄建设局政策法规处开具全省统一的“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在外省、市包括石家庄市各县(市)注册的投标企业在注册地开具“建设行政相对人无违法、违规证明”
(7)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8)外省注册企业进石备案手续;
(9)灵寿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廉政查询通知书。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四、其他
1、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送达标书、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如数提供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灵寿县人民东路147号
代理机构: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传 真:****-********
联 系 人:刘工
地 址:石家庄市合作路3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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