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中心空调工程
实训中心空调工程
1、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的 实训中心空调工程,已由 新区管委会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规模: 本次招标范围空调工程,投标品牌必须是:美的;格力;海尔
2.2工程建设地点为: 无锡新区 ;
2.3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2007 年11月,竣工日期为: 2007年12月
2.4设备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是①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经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的法人企业;②近三年内类似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属的专业和技术资格,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安装、维修等资格的设备代理商或生产厂家;④设备代理商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
4、申请人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资质
5、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6、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纳入新区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并取得建筑企业信息加密锁。加密锁办理地点:并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具体详见建筑企业信息加密锁办理须知.报名时间:2007年11月7日至2007年11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7、已办理建筑企业信息加密锁的投标申请人,请登陆无锡市新区建设工程招标网办理网上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报名时间:2007年11月7日上午9:30至11月13日下午16:00止。
8、资格预审文件密封后,在2007 年 11月 15 日上午9 时 30 分前送达无锡市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无锡市广瑞路54号江南城1号楼三楼)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同时受到各种处罚的必须主动提供资料,否则一旦发现,将取消入围资格。
9、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10、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 2007 年 11月 15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11、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 标 人: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办公地址:无锡新区
招标代理机构: 无锡市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无锡市广瑞路54号
邮政编码: 214012 联系电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姚敏
日期: 2007 年 11 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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