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配送叉抱车设备招标公告

物资配送叉抱车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物资配送叉抱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单位为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供货方式及招标范围
2.1 供货时间: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供货。
2.2 供货地点:在合同约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人按招标人指定地点供货。
2.3 供货规格及数量:按招标人下达的采购订单确定的规格、数量执行。
2.4 招标范围:物资配送叉抱车设备采购项目,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具有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是生产或代理销售招标货物、具有良好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
3.2 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3 投标人须具备物资配送叉抱车销售相关业绩。
3.4 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合同原件、用户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用户单位出具的产品使用合格证明。
3.5 投标人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针对本次投标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投标人需提供2011年—201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7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和医疗保险。
3.8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2011年—201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26日至2014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4.2报名时须递交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准确填写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销售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提供)。
4.3 投标人须提交洗地机、登车桥相关销售业绩,及投标人必须提供生产企业的车辆检验报告及机动车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需提供相应合同、用户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4.4 本招标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经营者。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3月26日至2014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上午9时整。
6.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7号房产大厦九层)。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夏弘德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弘德工业园内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房产大厦九层
联系人:张鹏 联系人:马壮、茹锦
电 话:****-******* 电话:****-*******
邮 箱:********2@qq.com 邮箱:******** @qq.com

2014年3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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