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航空有限公司税务代理及企业所得税鉴证服务竞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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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方航空有限公司税务代理及企业所得税鉴证服务竞价公告

中国北方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税务代理及企业所得税鉴证服务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税务代理及企业所得税鉴证服务。

1.2 项目编号:CSN-BFCWB-BFH*******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服务期2年,最高限价7万元(含税)人民币/年。具体请见竞价文件。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项)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含税。)

单价报价

(单位:元,人民币,含税)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

1

税务代理及企业所得税鉴证服务

1

140000


140000


合计


140000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金额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内容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总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税务代理及企业所得税鉴证服务

沈阳市各区(包括大东区、沈河区、和平区、浑南区、高新区等)

服务时间2年,以合同期为准

1.7 合同期限:两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股份北方分公司指定的办公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2019-2020】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或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竞价。

2.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视为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供应商必须保证能开具正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2.8供应商必须保证注册地址在沈阳市。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报名:

3.1发布公告和报名时间: 2021年 11月 2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 日

3.2逾期送达的报名资料恕不接受。报名资料接受邮寄,但以采购方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请供应商预计好邮寄在途时间。

3.3报名资料:供应商需满足本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负责人证明书(附件2);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代表)(附件3);

(4)经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须体现供应商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要求逐项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

报名资料须按顺序整理齐全,装订牢固不可拆卸(如:胶装),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包装封面见附件4。)

4、竞价文件的获取

与报名同时进行,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后方可获取项目采购文件(项目采购文件为电子版)。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14】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6.1 采购人:【中国北方航空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女士、陈女士】 ,024-【****************

EMAIL: 【liyuny@csair.com、chenyit@csair.com】

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地址:中国南方航空股份北方分公司财务部102室


,和平区,沈阳市,沈河区,大东区,浑南区,沈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企业所得税 鉴证服务 税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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