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人员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拟聘人员公示(第二批)
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人员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拟聘人员公示(第二批)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人员公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要求,现将考察合格人员予以公示,详细情况如下:
刘维强,男,1973年5月生,主任技师职称,考察合格,拟聘深圳市龙岗区妇幼保健院中心实验室学科带头人岗位(专业技术岗四级)。
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至12月3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反映,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66号1102室,邮编:518172,电话:****-********(上班时间)。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任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任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将公示情况报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办理职员聘用手续。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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