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农业农村局屏南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报告书编制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屏南县农业农村局屏南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报告书编制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屏南县农业农村局屏南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报告书编制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923]TY[CS]*******作者:屏南县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1-11-24 17:02

宁德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屏南县农业农村局

乙方:福建省农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23]TY[CS]*******的屏南县农业农村局屏南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报告书编制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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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 C210399 其他畜牧业服务 其他畜牧业服务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1、投标方在成员数量和专业结构上符合规划编制和规划环评编制的要求;2、亲自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领导和实质性研究工作;3、要求投标人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单位应用需求,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设?计手段,对项目的进行科学、规范的监督、管理、控制和协调。4、屏南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报告和规划环评编制报告书应遵循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按有关标准、规范进行编制。5、屏南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报告和规划环评编制报告是进行项目建设及验收的重要依据。编制屏南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报告和规划环评编制报告时,应认真进行调查和研究,取得可靠的基本资料。课题研究报告应有分析、论证、明确的结论和意见,文字简明扼要,图表完整清晰。6、屏南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报告和规划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应遵循“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原则,尽可能利用政府已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节约投资。7、投标人要对本次项目建设的相关依赖现状进行充分调研;屏南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报告书编制应充分考虑采购人已经建设完成或准备建设的内容。1(项)现场验收,达到标书规定433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叁万叁仟元整(¥433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农业农村局;

4.3交付条件: 通过评审并按规定修改完善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成果要求: 5.1.1发展规划成果。项目最终成果为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研究报告、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册,应包含: (1)发展规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合并编写):畜牧业发展规划包含屏南畜牧业发展历史与现状、畜牧业发展分析、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区域布局与重点项目、畜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畜产品安全与畜禽环境污染控制、保障措施、主要图件等。 (2)所有涉及表格数据的,均需采用表格与可视化地图数据同时显示。 (3)结合环保部门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及禁/可养地图,构建包含畜禽养殖区域。 (4)编制禁止养殖村落的情况,一村一大型场,(一个乡镇一张图,单张彩图格式,A3大小,卫星影像为底图,应包含乡镇边界,行政村位置,公路等基础信息)。 (5)编制屏南县现有畜牧养殖现状图。 (6)规划图册需提供按乡镇提供养殖规划分布图(全县总图1张,卫星影像图为底图,单张彩图格式,A3大小)。 (7)规划图册所用地图电子版本均需提供shp版本。 (8)规划最终稿应以PDF格式和Word格式存储。 (9)彩色打印45套、光盘刻录版本45张、U盘版本5个。 5.1.2规划环评报告成果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福建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畜禽养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作。规划环评只需提供篇章,成为屏南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报告书(成册) 5.2项目要求: 5.2.1在成员数量和专业结构上符合规划和规划环评编制的要求; 5.2.2亲自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领导和实质性研究工作; 5.2.3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单位应用需求,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设计手段,对项目的进行科学、规范的监督、管理、控制和协调。 5.2.4屏南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编制报告书应遵循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按有关标准、规范进行编制。 5.2.5屏南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编制报告是进行项目建设及验收的重要依据。编制屏南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编制报告时,应认真进行调查和研究,取得可靠的基本资料。课题研究报告应有分析、论证、明确的结论和意见,文字简明扼要,图表完整清晰。 5.2.6屏南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应遵循“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原则,尽可能利用政府已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节约投资。 5.2.7对本次项目建设的相关依赖现状进行充分调研;屏南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和规划环评报告书编制应充分考虑采购人已经建设完成或准备建设的内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现场验收,达到标书规定。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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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验收完毕付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但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可予以顺延一个月。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签定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支付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若乙方发生工伤事故造成的人生伤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若乙方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对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若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收回已付款,并要求乙方按项目合同总金额10%支付违约金。 (7)乙方其他违约行为的,每违约一日未纠正,按项目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超过30日的,采购人可解除合同,对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违约造成采购人被追究责任的,还应赔偿采购人产生的诉讼费、律师服务费等合理开支;采购人可从未付款项中直接扣款。 (9)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无。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叁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屏南县农业农村局乙方: 福建省农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屏南县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口海峡工业设计创意园A区5层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戴文霄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87*****520
联系方法: 135*****13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号: 账号: ****************22

签订地点: 屏南县农业农村局

签订日期:2021年11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业农村局 环评报告 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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