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北口岸中央空调6,9,11号风柜更换维修服务谈判公告
受珠海市口岸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拱北口岸中央空调6,9,11号风柜更换维修服务(项目编号:ZHWZ2014-070FW)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内容、预算金额、完工期
1. 项目名称:拱北口岸中央空调6,9,11号风柜更换维修服务
2. 项目内容:拱北口岸中央空调6,9,11号风柜更换维修服务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陆仟贰佰陆拾陆元肆角壹分(¥196,266.41)
4. 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
注:供应商应对包内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将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为国内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为中央空调制造商的授权服务单位(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自2013年3月以来须具有1个以上(含)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含)的中央空调维保服务经验(提供维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前述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供应商须为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谈判文件附件)。
5. 供应商近三年以来(谈判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保证书)。
注: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只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报价。②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其中,“从业人员”指最近三个月月平均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上财务年度的指标为准;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4年3月26日~4月1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谈判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4项的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5. 谈判文件公示:
四、现场考察、标前会时间、地点
1.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无
2. 现场考察集合地点:无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无
4. 标前会时间:无
5. 标前会地点:无
五、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4年4月2日09:00-09:30
2.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4月2日09:30
3.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口岸局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39*****77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吴红燕(项目咨询)*******、邱会芳(标书售卖)*******、方欣(保证金事项)******* 传真:****-*******
谈判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88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谈判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86
珠海市口岸局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珠海市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项目名称:拱北口岸中央空调6,9,11号风柜更换维修服务招标编号:ZHWZ2014-070FW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
********]-0403号采购人:珠海市口岸局采购代理机构: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四年三月 目录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3第二部分 谈判资料表7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二、合同资料表10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1一、说明11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23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25第一节合同书格式25第二节谈判响应文件格式28一、资格性文件281.1谈判响应函28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30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321.4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331.5中小企业声明函34二、商务文件352.1供应商综合概况352.2商务条款响应表36三、经济价格文件373.1第一次报价一览表373.2分项报价表383.3最终报价一览表39第三节 谈判保证金函件40第四节 通知函42 第一部分 谈判邀请函 谈判邀请函受珠海市口岸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拱北口岸中央空调6,9,11号风柜更换维修服务(项目编号:ZHWZ2014-070FW)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一、项目名称、内容、预算金额、完工期1. 项目名称:拱北口岸中央空调6,9,11号风柜更换维修服务2. 项目内容:拱北口岸中央空调6,9,11号风柜更换维修服务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玖万陆仟贰佰陆拾陆元肆角壹分(¥196,266.41)4. 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注:供应商应对包内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将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为国内合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为中央空调制造商的授权服务单位(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 供应商自2013年3月以来须具有1个以上(含)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含)的中央空调维保服务经验(提供维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前述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 供应商须为中小型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谈判文件附件)。5. 供应商近三年以来(谈判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保证书)。注: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只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报价。②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其中,“从业人员”指最近三个月月平均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上财务年度的指标为准;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三、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1.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4年3月26日~4月1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2. 购买谈判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3. 购买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1-4项的资料;(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4.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四、现场考察、标前会时间、地点1.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无2. 现场考察集合地点:无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无4. 标前会时间:无5. 标前会地点:无五、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4年4月2日09:00-09:302.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4月2日09:303.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联系方式。机构名称:珠海市口岸局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
139*****773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邮编:519015联系人:吴红燕(项目咨询)
*******、邱会芳(标书售卖)
*******、方欣(保证金事项)
******* 传真:
****-*******谈判保证金专用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珠海分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银行账号:
****************788其它资金来往账号(谈判保证金除外):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银行账号:
****************486珠海市口岸局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6日第二部分 谈判资料表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内容说明1.1项目名称:拱北口岸中央空调6,9,11号风柜更换维修服务2.1采购人名称:珠海市口岸局2.8.2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谈判邀请函“供应商资格要求”2.8.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2.10合格服务的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9.2谈判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年限内的的人工费、利润、应缴税费以及服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12.1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形式:供应商可以采用现金、银行转账等采购代理机构可接受的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金额:大写贰仟元整(¥2000.00)谈判保证金币种:人民币谈判保证金账户:见“谈判邀请函”13.1谈判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14.1谈判响应文件数量:正本1份,副本2份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6.1谈判时间、地点详见《谈判邀请函》。开标、评标、定标18.1本项目的谈判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其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3人组成。专家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作为谈判小组成员。19.1.3正式谈判前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1.供应商未按第12.1条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2.谈判文件明示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3.谈判文件明示需谈判代表签字或盖章处未签字或盖章的;4.谈判响应文件签字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5.供应商不满足资格要求或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6.不符合关键技术要求的(即项目要求中作出专门标识并说明为关键款项的技术条款);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9.2谈判结束及供应商提交谈判承诺后,谈判响应仍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将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1、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工期或服务期限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2、最终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总价或报价上限的;3、谈判有效期不足的;4、谈判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授予合同22.2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代理服务费少于3000元的,按3000元计。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亦应当在开标时间至少三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知函(具体格式见第五部分《通知函》)。 二、合同资料表序号内 容1甲方名称:珠海市口岸局乙方名称: (为本项目成交人) 2应提供的伴随服务(包含在合同价中):无。3附加服务(通常不包含在合同价中):无4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5服务要求:谈判文件规定及谈判响应文件承诺。验收标准: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国家及地方相关设计规范、规定、标准等。验收时间:包含在服务期内。验收方法:采购人按现行相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6付款方式和条件:完工期满之日起15天内一次性付清。7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谈判文件、乙方谈判响应文件处理。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适用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是指珠海市口岸局2.2“监管部门”是指: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2.6“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7“服务”是指: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它政府采购对象。2.8合格的供应商2.8.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的供应商。2.8.2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资格要求的供应商。2.8.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2.9合格的货物2.9.1供应商提供所有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2.9.2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2.9.3进口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了进口检验检疫主管部门的检验。2.9.4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2.9.5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其它要求。2.10合格的服务: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要求。2.11“成交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谈判费用3.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谈判文件4.谈判文件的构成4.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谈判文件发布后、乃至谈判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 谈判邀请函2) 谈判资料表3) 供应商须知4) 用户需求书5) 格式文件6) 在谈判文件发布后、谈判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谈判响应。5.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5.1谈判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谈判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供应商提出的各种问题。谈判文件的修改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5.2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对谈判文件的书面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供应商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5.3开标前的谈判文件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5.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点,但至少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点1日前,并将变更时点书面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信息。三、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6.谈判响应的语言及计量6.1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6.2除非谈判文件另有规定,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7.1谈判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的要求,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少于本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8.谈判响应文件编制8.1供应商应当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谈判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8.2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8.3供应商必须对谈判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8.4如果因为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9.报价9.1如谈判文件无特殊规定,价格以人民币填报。9.2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合同资料表》、《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内容进行报价,并按《报价一览表》和《明细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总报价中不得包含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总报价中也不得缺漏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9.3《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谈判价格中;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9.4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1)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的规定,在价格评审时,将对符合条件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给予一定的价格扣除,具体扣除比例以该办法为准。2)符合条件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申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进行价格扣除。10.备选方案10.1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响应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谈判响应。(谈判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11.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1.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11.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性文件”要求携带原件的,供应商应该在谈判现场向谈判小组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将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12.谈判保证金12.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额、币种和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响应的一部分。15.2为了方便办理谈判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应备有一个“谈判保证金函件”的信封,该信封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谈判保证金或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可采用谈判响应文件正本相应文件复印件);(3)退保证金说明(原件)。12.2在规定时间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的谈判保证金,由银行开出回单,采购代理机构不另开收据。(供应商交款时应向银行提供项目编号);12.3凡未按规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为无效谈判响应。12.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2.5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1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谈判文件规定,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3.谈判有效期13.1谈判响应文件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谈判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13.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谈判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谈判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谈判保证金的规定在谈判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4.谈判响应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4.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量提交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4.2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被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4.3 谈判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暗标除外)14.4谈判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签名处,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暗标除外)14.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概不接受。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15.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进行密封。15.2每一密封信封均应:(1)标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2)注明“于(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3)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15.3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5.1条和第15.2条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5.4谈判响应文件未密封的或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6.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期16.1招标采购单位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地点和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接收谈判响应文件。16.2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5.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受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7.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7.2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谈判响应,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期至供应商承诺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17.3供应商所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五、谈判与评审18. 谈判小组18.1 谈判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谈判小组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8.2谈判小组在谈判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18.3谈判小组依法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及对谈判响应文件和最终谈判结果进行评审,并据此推荐成交候选人。19.评审程序19.1谈判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19.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性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满足资格要求。19.1.2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9.1.3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实行现场告知,由谈判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在正式谈判前的初审过程中,若发现谈判响应文件存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谈判响应,且不得进入谈判程序。19.2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应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谈判结束及供应商递交承诺后,仍出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列情况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19.3谈判文件的修正: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谈判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供应商对调整或修改不予接受的,可以要求退出谈判,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调整或修改并受其约束。19.4最终报价:谈判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谈判进程由谈判小组决定)。除非在谈判中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谈判报价的最终报价。最终报价特殊事项的处理:(1)供应商被授权人未能出席谈判会议或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证明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并以其第一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2)供应商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否则最终报价无效,并以其第一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3)如果谈判过程中,在谈判小组未对谈判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修改的情况下,供应商的本次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否则本次报价无效,并以其上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4)如果在最终报价中,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所报价格相同且均为最低价(并列排名)的情况时,并列排名的最低报价供应商将进行重新报价,重新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次的报价(否则以其上一轮报价为准),直至只有一家供应商的报价低于其它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各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视为其最终报价。19.5谈判小组进行综合评议。对提供产品质量、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供应商归列为推荐成交的候选对象,采购人依照推荐候选供应商的报价顺序,以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次低价者为替补候选人。19.6对成交候选人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谈判小组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19.7供应商所报产品涉及自主创新产品的,按照粤财采购 [2009]13号文件在评审时予以优惠,供应商应在其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评审时以优惠后的报价作为供应商排序的唯一依据,供应商的真实报价依然作为成交价。20.发布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20.1 成交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1.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21.1 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替补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直接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22.采购代理服务费22.1成交人应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22.2 收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23.合同的订立23.1采购人与成交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谈判文件要求和成交人谈判响应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谈判文件和成交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3.2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应将政府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见证,采购人应将经见证的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4.合同的履行24.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24.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23.2的规定备案。七、质疑、投诉25.质疑25.1如果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与答复。26.投诉26.1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向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提起投诉,投诉电话
****-*******。八、适用法律27.适用法律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谈判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 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书1、本项目空调更换维修工程量清单说明:见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采购工程量清单。2、其他要求①若采购工程量清单中的主材有品牌,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品牌报价、参与报价、供货、安装及维修服务。若供应商未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的品牌报价,确认中标后,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按工程量清单中的品牌供货,成交价格不予调整。②所有材料需经采购人确认方可进场。③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清单逐项注明材料生产厂家、产地、品牌及投标报价等,所有材料均需采用国标中档类材料优等品。④主要材料在施工前必须先送样品、样板,样品、样板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供货维修服务。 第五部分 格式文件第一节合同书格式 采购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 项目(项目编号:)谈判结果和有关谈判文件的要求、谈判响应文件的承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采购事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第一条项目的名称、服务地点、完工期、服务范围1、项目名称: 2、服务地点: 3、完工期: 4、服务项目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第二条 合同金额1、成交价格:(小写) (大写) 2、合同价格:(小写) (大写) 合同价格应为包括的全包价。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第三条付款方式 完工期满之日起15天内一次性付清。第四条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办法:详见采购项目要求。第五条知识产权产权归属第六条保密第七条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谈判文件、乙方谈判响应文件处理。第八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2、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30天还不能解决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A、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B、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监督和管理1、合同订立后,甲方应将合同交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备案一份、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归档一份;双方经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应一并送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备案和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归档。2、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对合同具有监督管理权限,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将有权视情节轻重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一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份。第十二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谈判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代表:代表: 签定地点:签定日期:年 月 日签定日期:年 月 日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开 户 行:见证意见:合同与采购文件及成交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无偏离。经办人:见证单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日期: 年月 日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内容由采购人和成交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对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作出变更。 第二节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性文件1.1谈判响应函致:(采购人/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依据贵方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项目的谈判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1、资格性文件:1.1谈判响应函;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1.4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1.5中小企业声明函2、商务文件:2.1供应商综合概况;2.2商务条款响应表;3、经济价格文件:3.1第一次报价一览表;3.2分项报价表;3.3最终报价一览表。在此,我方声明如下:1.同意并接受谈判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详见经济价格文件)。2.谈判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 90 天,如果成交,则自动顺延至合同验收之日。3.我方已经详细阅读全部谈判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谈判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5.我方承诺在本次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成交资格。7.我方已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证明文件附后)8.我方同意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服务费,如不按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我方应付金额的200%在我方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及采购人给我方支付的合同款项中扣付。供应商:地址: 传真: 电话:电子邮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注:粘贴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现金存款的应提交凭证原件。1.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采购人/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签发日期: 单位(盖公章):代表人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营业执照号码: 说明:供应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谈判活动。代理人对该项目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签发日期: 说明:1.有效期限:与本公司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谈判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需提供。3.谈判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须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采购人/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贵方(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包(组)号)的谈判邀请,本单位愿意参加谈判,提供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1. 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中央空调制造商的授权服务单位的证明文件(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 供应商自2013年3月以来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含)的中央空调维保服务经验(谈判文件中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前述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 近三年以来(谈判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保证书);5. 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谈判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上述第1-3项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第4-5项提供原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2、供应商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谈判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不合法或不真实,则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并可导致其谈判保证金被没收。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1.4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致:(采购人/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我单位郑重声明:自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我单位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1. 县级以上(含)行政机关对我单位或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决定除外。2. 各级司法机关对我单位或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做出的刑事判决。注:1.如不提供本声明函或不按本格式提供声明函,将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2.供应商对其所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评审过程中乃至确定成交结果后,如发现供应商所声明内容不真实,则作无效谈判响应处理,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没收其谈判保证金。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1.5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项目要求的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 二、商务文件2.1供应商综合概况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2.1.1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2.1.2其它:(请扼要叙述)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 2.2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谈判文件要求谈判响应偏离情况说明1合格服务的要求2报价的组成3谈判有效期4完工期5验收6付款方式和条件7违约责任┇┇说明:“供应商承诺”应填写供应商的具体承诺,如果供应商承诺完全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执行的,也可以填写“完全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执行”;“偏离情况”项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无偏离”,供应商须真实体现偏离情况。其中正偏离是指谈判响应文件商务承诺优于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负偏离是指谈判响应文件商务承诺劣于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商务条款内容。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三、经济价格文件3.1第一次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总报价完工期备注大写:人民币小写:¥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注: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2.上述总报价为包括本项目服务年限内的人工费、利润、应缴税费以及服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3.此表是谈判响应文件的必要文件,是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3.2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单位:元)按采购人提供的采购工程量清单进行分项报价。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2、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 3.3最终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总报价完工期备注大写:人民币小写:¥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注:1.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2. 上述总报价为包括本项目服务年限内的人工费、利润、应缴税费以及服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所有价格均应予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3.此表不须密封在谈判响应文件中,但可准备盖章的空白表格,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监督员。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 日 第三节 谈判保证金函件说明:保证金函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谈判保证金或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可采用谈判响应文件正本相应文件复印件);(3)退保证金说明(提交原件,格式如下;供应商自己缴纳保证金的,按格式一填写并提交;供应商委托他人代缴保证金的,按格式二填写并提交;谈判保证金不退还个人账户)。格式一:退保证金说明致: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我方为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所提交的谈判保证金 (大写金额) 元,请贵公司退还时划到下列账户: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格式二:退保证金说明致: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委托 (代缴人名称) 为 (采购项目名称、编号)所提交的谈判保证金 (大写金额) 元,请贵公司退还时划到下列账户: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代表签字: 代缴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加盖公章):日期:年月 日日期:年 月 日第四节 通知函致:(采购人/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已完全理解(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经充分考虑决定:1、按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参加本次谈判活动。2、放弃本次谈判活动。请各供应商在上述1或2选择“√”并于开标前3个工作日书面传真通知至:0756-。单位名称: 公章:签 字 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