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服务热线话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交易公告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服务热线话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24 17:02信息来源:********1/********/ec91d572-4863-4a51-a98d-c*******b18d.html">原文链接地址
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服务热线话务外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由招标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受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服务热线话务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高四川省高速公路服务热线12122坐席和ETC坐席服务质量,解决目前话务服务能力不足问题,以提升服务热线的整体接通率和服务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体验良好的出行信息服务。
2.2 项目实施地点
按照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号为 HW2022。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服务热线话务外包项目招标,主要工作内容为:使用招标人指定项目业务平台,根据招标人需求开展运营,负责项目运营落地与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投诉处理、质量内控、风险管控、培训提升、信息收集反馈。
2.5 服务期
12个月,自本项目交接期结束且承包人的话务人员培训合格并正式上岗后开始计算。承包人须在合同签署后60日交接期内按发包人的要求完成相应数量和类别的坐席部署,保证与原有外包职场的平稳交接,不允许对现有业务造成任何不利影响,且在交接期间承包人仍应履行合同所约定责任与义务。交接期期间承包人与原外包职场服务费用据实结算(日),由发包人向两方支付。发包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若发包人提前终止合同,将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承包人,承包人须承担因提前终止合同而带来的相应风险及相关责任。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全国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须承担如下业绩:至少承接过单项合同100个以上坐席或100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
3.3 财务要求
2020年财务净利润≥0。
3.4 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提供信用情况承诺函即可,无须再附其他证明材料)
(1)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2)投标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3)在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01日(每天9:00-17:00,节假日除外)在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2号楼701号)通过现场或邮箱获取(获取费用:300元/份)。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公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交通在线(https://www.scjtonline.cn/)上,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5.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上午09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交通在线(https://www.scjtonline.cn/)上发布。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万元。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保函或采用现金担保形式。若采用保函方式递交,保函由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若采用现金方式递交,则现金担保须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对公账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9.1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交通在线(https://www.scjtonline.cn/)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截止日后不再接受异议。
9.2 投诉处理:本次招标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 年 7 月 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 11 号、国家九部委 2013 年第 23 号令修订)、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5 年第 24 号)、《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 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 11 号(九部委令第 23 号修订)和川交发〔2019〕32 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以及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而未提出的相关投诉都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四川智能交通系统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双流区大件路白家段118号
邮编:610041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科学器材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118号凯旋广场2号楼701号
邮编:610041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转308
传真:***-********
2021年11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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