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东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验收项目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东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验收项目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东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验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1-ZB2121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东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验收(招标项目编号:0121-ZB2121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水土保持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承担银星能源宁东250兆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电站站内、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包括制定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及计划。为水土保持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2) 水土保持监理根据《银星能源宁东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报告》和《关于银星能源宁东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报告的批复》以及国家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承担银星能源宁东250兆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电站站内、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包括制定本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方案及计划、以驻场方式实行监理。为水土保持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编制本工程环境监理月度报告,年度报告。项目竣工后编制本工程总体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总结报告。
(3)水土保持监测根据《银星能源宁东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关于银星能源宁东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报告的批复》以及国家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负责银星能源宁东250兆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电站站内、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的监测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水土保持工程、水环境保护工程、动植物保护工程、水生生物保护工程等水土保持专项工程以及本项目工程建设期间增加的其他专项水土保持项目。
(4)水土保持验收根据水土保持现行标准、规范以及“三同时”相关制度要求,对照银星能源宁东250兆瓦光伏发电复合项目(电站站内、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对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水土保持措施及投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及防治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编制水土保持技术评估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等验收过程中所有相关报告、总结材料、技术资料等,结合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效果的现状,综合评价建成水土保持设施的质量等级,对建成水土保持设施的管护责任、遗留问题等提出处理意见并协助进行处理,保证招标人顺利通过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并取得相应批复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土保持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相关工作的能力;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的水土保持监理、监测、验收业绩;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11-25 09:00——2021-12-01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标段01文件售价:5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指南”。
6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12-15 09:0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12-15 09:00(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38*****132)。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宗玮
电话:189*****623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邓鹏
电话:180*****853
电子邮件:********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邓鹏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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