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招标公告
原州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固原市原州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测绘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固原市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原州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11月24日19:5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0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锦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新天地二期9号商业楼112、212号商铺)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12月06日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锦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83.0611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582 | ||
采购单位 | 固原市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原州区安康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1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锦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新天地二期9号商业楼112、212号商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8*****582 |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GY)003008
项目编号:NXJM-2021(ZC)-038号
项目名称:固原市原州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
采购方式:1 是0 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 号)中的产品;(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5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含乙级) 测绘资质证书;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注:1.3、1.4、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时间2021-11-25 08:30:00 至2021-12-01 18:00: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1-12-06 15: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锦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新天地二期9号商业楼112、212号商铺)
时间:2021-12-06 15: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锦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固原市原州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原州区安康路
联系方式:136*****1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锦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北京路新天地二期9号商业楼112、212号商铺
联系方式:158*****582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沙彦琴
电话:136*****15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韩杰
电话:158*****582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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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pdf |
代理机构:宁夏锦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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