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治安监控网络摄像机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治安监控网络摄像机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海原县公安局治安监控网络摄像机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网络设备/其他网络设备

采购单位海原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1年11月24日20: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0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楼(中卫市沙坡头区银基1# 综合楼178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2月06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楼(中卫市沙坡头区银基1# 综合楼178号)
预算金额¥25.7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蓉
项目联系电话181*****519
采购单位海原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海原县海城镇政府东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彬彬 ****-*******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蓉181*****519
附件:
附件1报名登记表(网).docx
附件2网络摄像机-(磋商-货物)11.22.pdf

项目概况

海原县公安局治安监控网络摄像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CXZC-2021-104号

项目名称:海原县公安局治安监控网络摄像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网络摄像机

66个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257400.00

数量合计

66个

预算合计

257400.00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及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系统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楼(中卫市沙坡头区银基1# 综合楼178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0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楼(中卫市沙坡头区银基1# 综合楼17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1日,每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时(节假日除外),将获取采购文件所需的《报名登记表》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信用中国截图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xjcxzc@163.com。应答人发送的邮件以应答人公司全称命名。未发送《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资料至指定邮箱的应答人视为报名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服务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2、根据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发的《关于有序开放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及相关人员入场要求的通知》,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请参加本次招标会议的各投标单位委托1-2人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参与开标活动,开标结束后请迅速离开交易场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原县公安局

地址:海原县海城镇政府东街1号

联系方式:孙彬彬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南街164号

联系方式:李蓉181*****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蓉

电 话:  181*****5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 治安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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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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