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公安局建设乡派出所建设项目(新津县公安局兴义派出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XJ-0711
1、新津县公安局的新津县公安局建设乡派出所建设项目工程,已由成发改项目[2007]95号文批准招标。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新津县公安局建设乡派出所建设项目工程(新津县公安局兴义派出所)
项目概况:新津县公安局建设乡派出所建设项目工程(新津县公安局兴义派出所)建筑面积约407平方米
招标范围:新津县公安局兴义派出所建设工程、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全部招标。
资金来源:国债及自筹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新津县兴义镇
2.3建设工期:预计5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企业。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申请人可在成都市双林路388号富临大厦28楼C-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07年11月7日至2007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报名要求: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证书(贰级及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中级及以上资格)、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除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余证件须出示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申请人鲜章)。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图纸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30日10时30分,提交到新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时间: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07年11月30日10时30分在新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标人:新津县公安局
地址:新津县正西街53号
联系人:袁先生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金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林路388号富临大厦28楼C1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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