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青龙湖镇崇秀街(原东环路)北段道路工程(房山区青龙湖镇崇秀街(原东环路)北段道路工程、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房山区青龙湖镇崇秀街(原东环路)北段道路工程(房山区青龙湖镇崇秀街(原东环路)北段道路工程、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审)〔2020〕5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由青龙湖镇01街区北环路南用地线到青龙湖镇01街区青龙湖大街北用地线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道路全长435米,宽度30米;管线全长1890.3米,其中:给水管线476米(管径:DN315),雨水管线475米(管径:DN500-DN600),污水管线469.3米(管径:DN500),再生水管线470米(管径:DN200)。合同估算价1160.68(万元)
2.3本工程的计划工期184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雨水工程、给水工程、污水工程和再生水工程等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5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资质,/(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4.信誉要求
4.1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要求/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2021 年11月25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29日16时00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 )下载招标文件。
5.2 凡下载招标文件者,请于2021 年11月25日至2021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在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东路36号院房山城建大厦3层301(详细地址)领取招标图纸。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凡下载招标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回执。本工程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 年12月17日09时00分。
6.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航天诚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坨里村 |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东路36号院房山城建大厦3层301 |
联 系 人:解建姣 | 联 系 人:贺敏 |
电话:136*****508 | 电话:138*****174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2021 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