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金城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池市金盆废旧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50万吨回转窑渣资源综合回收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金发改投资﹝2021﹞136号)

河池市金城江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池市金盆废旧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50万吨回转窑渣资源综合回收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金发改投资﹝2021﹞136号)

河池市金盆废旧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来《关于河池市金盆废旧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50万吨回转窑渣资源综合回收工程项目节能报告审批的请示》收悉。该项目位于金城江区工业集中区内,项目代码为2107-451202-04-01-904290。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占地面积约100亩。根据北京中金万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池市金盆废旧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年处理50万吨回转窑渣资源综合回收工程项目节能报告评估报告》,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年总耗能共计3028.99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用电量为2199.36万kW·h,折合2703.01吨标准煤(当量值);年耗柴油219.55吨,折合319.91吨标准煤;年耗水量70800吨,折合6.07吨标准煤,能源结构布局合理。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优化总平面布置,明确功能分区,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消耗;合理配置电气设备,主要电气设备采用变频控制技术,减少能源损耗;采用节能环保型建筑材料,达到建筑节能要求;优化配置循环水系统,提高生产水重复利用率。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空调设备、照明灯具、变压器、通风设备等要选用达到国家能效等级2级的产品和设备,并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审查意见以及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有关重大事项。

五、我局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六、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审查意见有效 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届满前的30 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查意见有效期内未开工 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 本审查意见自动失效。

河池市金城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2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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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展和改革 节能报告 废旧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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