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社区莲心园西区安置房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李庄社区莲心园西区安置房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本工程于2014年3月18日至2014年3月22日已发布招标公告,因投标人不足三家,现重新发布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庄社区莲心园西区安置房工程,已由平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平发改投资核[201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阴县孝直镇南李庄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平阴县孝直镇南李庄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平阴县孝直镇驻地,105国道以西,高速引线以北。
工程概况:总建筑面积:29281.42 m2。其中:L27#:1989.42 m2、29#:3725.79 m2、31#:3712.96 m2、33#:2899.29 m2、34#:2899.29 m2、36#:2476.53 m2、38#:3725.79 m2、39#:2476.53 m2、41#:2476.53 m2、42#:2899.29 m2,均为六层,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条形基础土建、给排水、暖、电气图纸齐全。
标段划分:作为一个标段发包。
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质量等级:合格
招标范围:图审合格后的设计图纸范围内全部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施工(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报名需交验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5)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6)外地企业还应出具《外地进济建筑业企业资质资格核验登记通知书》;
(7)报名时必须出示上述证件的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简单装订。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报名时间、地点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25日至2014年3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济南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平阴分中心报名(地址:平阴县云翠街97号)。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阴县孝直镇南李庄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济南金恒鑫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阴县孝直镇南李庄村 地 址:平阴县城府前街文化市场南首
联 系 人:阴祖梁 联 系 人:石圆圆
电 话:159*****096 电 话:****-********
邮 编:250400 邮 编:25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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