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项目名称: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项目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各省加快建设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规范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山西省生态环境厅需开展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

拟采购的服务预算金额:6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及说明: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涉及11个设区市,包括管理制度与申报指南的研究制定、市县工作培训、现场调查与重点项目筹划指导、入库项目审核、研究报告编制等多个方面,工作系统性强,项目数量多,情况复杂,任务难度较大,工作经费落实较晚,要求承担单位能全面掌握国家和地方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政策要求,具有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基础。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该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购买服务。

依据《山西省2021年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晋财购〔2021〕2号)、《山西省生态环境厅政府购买服务内部审核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由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山西省环境规划院)承担。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作为省生态环境厅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省生态环境厅提供长期技术支撑,从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开始一直参与项目库工作,近年来承担了中央与省级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培训及指导工作,充分掌握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相关政策要求,能够为《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项目》提供技术支撑。综上理由,按照晋编办字【2020】167号文件“关于印发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规定,拟委托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开展此项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实施。

二、拟成交供应商信息

公司名称: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北路6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11月25日至2021年12月1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北段)7号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27层

联 系 人:杨殷

联系电话:150*****023

六、附件(单一来源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

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项目

论证专家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备注

韩锋

高级工程师

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专家论证意见

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项目包括管理制度与申报指南的研究,属于“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中“第三条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地区项目的储备库建设和管理”的要求,符合政府购买服务。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项目按《关于印发省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相关配套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为省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可通过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名称

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项目

论证专家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备注

武钏

高级实验师

山西大学

/

专家论证意见

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为省生态环境厅提供长期技术支撑,充分掌握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相关政策要求,具有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基础。按照晋编办字【2020】167号文件规定,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由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实施。

项目名称

山西省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项目

论证专家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备注

刘汾

高级工程师

太原市清洁生产指导中心

/

专家论证意见

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是山西省生态环境厅直属二类公益事业单位,长期从事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建设,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人员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根据晋编办字【2020】167号文件精神,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作为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由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实施。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污染防治 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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