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城乡物流基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EPC)

楚雄市城乡物流基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EPC)

楚雄市城乡物流基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EPC)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楚雄市城乡物流基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总承包(EPC)b097693c-dfb1-409e-ade6-e103dfa55e13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b097693c-dfb1-409e-ade6-e103dfa55e13
建设规模:建设商务办公楼、综合信息服务中心、职工宿舍、食品加工车间、速冻库、仓库、保鲜冷藏库、室外附属工程(场平、道路、挖方、填方、借土回填、挡土墙)等(最终以设计施工图为准)。b097693c-dfb1-409e-ade6-e103dfa55e13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1-11-25 09:0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1-12-01 23:59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楚雄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办人:樊应金
办公电话:139*****808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安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袁胜姣
办公电话:135*****020移动电话:135*****02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01001
标段名称:楚雄市城乡物流基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12-01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12-15 09:30
开标地点:第一开标厅(楚雄市)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1236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设计(概念性方案及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相关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1.设计:包含楚雄市城乡物流基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二期所有建设内容的概念性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含估算编制及评审;楚雄市城乡物流基地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所有建设内容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含装修、景观工程、预算编制)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文件;施工过程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工作及指导监督、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施工: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组织验收;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本项目位于楚雄市紫溪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牵头人资格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2项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高级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
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建安投资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含6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以上(含6000万元)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其他:1.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需提供“云南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一体化登记截图”原件扫描件(提供登记结果截图)。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牵头人资格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对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8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12-15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1-11-25 10:57:49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园 基地 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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