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消防工程维修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河南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消防工程维修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消防工程维修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二、项目概括
1、项目编号:ZZYY********05
2、采购人: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3、采购内容:
4、工期及售后要求:三十日历天,售后质保三年。
5、地点: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公告时间
2021/11/25-2021/11/30
四、招标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免税企业或新成立的公司请出具情况说明);
5、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响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自行作出书面承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2019年01月01日以来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7、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不接受彩打)。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 11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8:00-12:00 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郑州市东大街56号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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