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服务中心会展中心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市民服务中心会展中心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4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1200-01202
项目名称:市民服务中心会展中心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80,000.00
最高限价(元):380,000.00
采购需求:
负责会展中心礼堂、一会议室、二会议室、三会议室、五会议室、七会议室、九会议室、十会议室的会议礼宾接待服务、物品清洁,会议视频音响设备、电子通讯系统运维及物业服务区内的卫生清洁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铁岭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会展中心服务项目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合同履约期限:1年(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2年,合同另行签订)。
4、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服务内容
(一)物业服务区域
市级行政中心会展中心礼堂、一会议室、二会议室、三会议室、五会议室、七会议室、九会议室、十会议室。
(二)物业管理内容
负责会议礼宾接待服务、物品清洁,会议视频音响设备、电话通讯系统运维以及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卫生清洁等。
(三)物业管理目标
1.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5%以上。
2.全年安全运行,无管理责任事故。
3.卫生清洁、垃圾清理及时率100%。
(四)服务标准
1.会议服务符合主办方要求,会场布置整洁、大方,会标、台签大小、颜色协调,摆放合理,符合标准。
2.会议室公用杯具洗消符合卫生防疫规范标准和要求。
3.保持会议室内整洁,设备正常运行使用。
4.会议室窗帘、杯垫保持洁净。
5.会议系统:各终端设备无缺损,有效。各终端线号清晰并做好记录。各主机设备卫生清洁完整,设备运行状态良好,按旋钮、开关、插头、指示灯无缺损。保证会议音响系统正常使用。
6.服务人员符合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做到爱岗敬业、服务周到。
7.确保投诉处理及时率100%,有效投诉处理满意度100%,非有效投诉处理满意度98%。
人员要求:
领班1 人;会议服务接待5人;会议服务音响2人;保洁6人。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6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2月0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610房间)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14日 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610房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铁岭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地址: 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铁岭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辽宁省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
邮箱地址: shenshibo1982@126.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铁岭分行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