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西站农夫饮用水装卸业务(重新)招标公告
温州西站农夫饮用水装卸业务(重新)招标公告
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
温州西站农夫饮用水装卸业务外包项目(重新采购)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谈判方式实施温州西站农夫饮用水装卸业务外包项目(重新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温州西站农夫饮用水装卸业务外包项目(重新采购)
2.服务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六虹桥路85-1号温州西站内
3.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4.服务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装卸业务 名称 | 全年预估 出库作业量 | 装卸业务清算费率含税报价(元/吨) | 税率(%) | 全年预估清算费用(元) |
1 | 农夫饮用水出库装卸 | 76000吨 | |||
备注: 服务供应商在温州西站配置的装卸人员不少于5 名(叉车司机1 名,人工劳力4 名)、3 吨叉车至少1 辆(应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叉车司机需持证上岗、检验合格且不过期),装卸机械所需的能耗、维修费用由供应商负责。温州西站农夫饮用水装卸业务按全年实际出库作业量结算。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接本项目的相应经营范围,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自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响应人具有铁路货场、港口等场所装卸劳力外包业绩(提供合同复制件)。
3.“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良好。应附“信用中国”网页报告,报告时间为本次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出具资格审查资料和业绩证明材料。
5.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有对应资格认定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7.上述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三、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方式:潜在响应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采购文件(含采购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2.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1月29日。
3.潜在响应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11月30日16:00前。采购人将于2021年12月1日16:00前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响应人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响应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如果采购文件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响应人完全同意采购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采购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人解释为准。
四、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日9时30分整;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启方式(响应人无需至现场),在递交时间截止后开启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
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2021年12月1日16:00前将纸质响应文件(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彩色打印,一式一份)邮寄至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运输部(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六虹桥路85-1号运输部212室,联系人:钱福光,手机:135*****318)。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外包封密封后加盖密封章;未密封送达或逾期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响应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响应文件等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运输部。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响应失败等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纸质响应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响应文件开启的(当所有响应人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响应文件开启时),由响应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响应担保
1. 响应人须提供由该单位汇出的响应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将不接受其响应。
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5000 元)。
响应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日16:00前。
开户单位: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温州西站;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
2.响应人必须自行将响应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
3.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 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成交人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钱先生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六虹桥路85号运输部。
电话:****-********、****-********
邮箱:********1@qq.com
2.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中共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委员会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上江路198 号经开区商务大厦A 幢608室
招标单位签章
采购人(全称):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11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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